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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读博,会脱单(30)CP+番外

作者: Llosa 阅读记录

“说到星际迷航……”

“行了行了,”闻笛抬手打断,不能让杠精摧毁他对电影的热爱,“不看推理科幻了,看爱情片好了。还是说‘乱世佳人’这样的你也不喜欢?”

“电影我没意见,”边城说,“我对原著的意见很大。”

“原著又怎么了!?”

“它的历史错误和偏向性太严重了,”边城说,“在这本书里,南方种植园就像是个天堂,奴隶们辛苦工作一天后,还能唱歌笑着回家。主人翁家族是慈父,北方士兵不但卑鄙而且贪污腐败。米切尔还把3K党写成了慈善组织和马术社团,完全忽略了它在重建时期对非裔的恐吓和暴力行径。”

“要追究经典作品的政治倾向,文学得变成不毛之地了!”闻笛说,“你顶着名著的名字,怎么这么不待见名著!”

“有很多作家都能做到逻辑连贯,有思辨力,同时又写出新意。”

闻笛瞪着他:“比如哪个?你说给我听听。”不就是杠吗?不就是挑刺吗?谁不会挑!以这种方式挑刺,他就不信有哪个作家活着从他手下走出去。

“罗伯特·福沃德。”

……没听说过。

怨气没有发泄口,闻笛越想越憋屈,忍不住看向手中的水杯。怪不得宋宇驰要泼水,这人能从哪个饭局干爽地离开?

他把水杯拿得离自己远了点。

“你谈过恋爱吗?”闻笛问。

“没有。”

“我想也是,”闻笛说,“有害他人健康。”

似乎是看出他脸色不善,边城叹了口气。“你们问我对于电影的看法,”他的语气满含费解,“我说了,你们又生气。”

闻笛恼怒地看着他:“我说了我喜欢这部电影,你嘴下留情点不行吗?”

“如果你是想找共鸣,那就不要问我喜不喜欢,直接让我附和就行了。”

闻笛搓揉太阳穴:“这不是社交礼仪吗?就像过年亲戚领了小孩过来,就算长得再不好看,你当着人家的面,也得说可爱。”

“为什么?”

奇迹。闻笛想,这人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行吧,”他慢慢深呼吸,“长得帅,又聪明,从小肯定被人捧着,说什么大家都能忍。”

“你误会了,”边城说,“他们忍我,跟那些没关系,主要是因为我家里的背景。”

闻笛盯着手里的筷子。这要是西餐厅,手里拿的是刀叉,现在已经戳进对方的喉咙了。

“教授,”闻笛说,“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

闻笛把羊肉卷推给他:“别说话了。”

“我们不是在讨论看电影的事吗?”

“不想看了!”

作者有话要说:

闻笛:没在一起的第一天,想分手。

年末加更气人的一章(不是)

新年快乐!

第16章 在恋爱中的人们,不会一无表示

在机构上完课,于静怡背着包坐公交回小区。包还是上大学那一年父亲买的,结实耐用的书包。平常给学生上课,她还和高中时候一样,扎马尾,戴眼镜,背书包,往人堆里一站,看起来也像高中生。

她走进家门,打眼一看,椅子上长了个人。

闻笛紧靠椅背,曲起腿,脚跟踩在椅子边沿,整个人折了三折。他一只胳膊抱着膝盖,另一只举着手机,滑动着屏幕,表情如临大敌,好像对面不是电子设备,是有血海深仇的死敌。桌上放着一个朴实无华的记事本,上面零零星星写了几行字。

听到响声,椅子上的人扭过脸:“你回来了。”

于静怡点点头,觑着他凝重的表情:“看什么呢?”

“《龙蛋》,”闻笛把目光转回屏幕,眼神满含仇恨,“罗伯特·福沃德的中篇小说。”

“这个作家是谁?”于静怡摸不着头脑,“怎么突然想起来看它了?”

闻笛咂咂嘴,脑中闪过火锅店的回忆。他脸上交错浮现憧憬、尴尬、遗憾,最终定格在愤恨:“为了给杠精一点颜色看看。”

“谁?”于静怡顿了顿,想起他的约会在今天,“教授?”

“他跟对门那根棒槌有的一拼。”

“他怎么了?”

“他就是专挑豆瓣前二百写差评的那种人,”闻笛武断地下了定论,“针尖那么小的地方都要挑逻辑错误,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天才有点怪癖很正常,”于静怡放下包,坐在他对面,“没准人家只是追求严谨。”

“我不管,”闻笛说,“我要以牙还牙,我要让他知道,世界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挑刺。”

于静怡看了眼本子,原来这是在做读书笔记?“现在有什么成果没有?”

闻笛磨了磨牙,握着手机的胳膊愤怒地颤抖起来:“没有。”

“怎么可能?”于静怡说,“哪有小说的逻辑十全十美?”

“这是小说?”闻笛呐喊,“就是中子星科普!”

于静怡“哦”了一声,胳膊搁在台面上,没有继续搭话。水杯就在手边,上了两小时课,她却没有去厨房倒水的意思。虽然平日也安静,但今天安静过了头,静得有些沉郁。

闻笛歪着头,看了室友一会儿,突然把腿从椅子上放下来,坐直身子:“你怎么了?”

于静怡微微一惊,抬眼看着他:“什么?没怎么。”

“不太对劲,”闻笛往前探了探身子,观察她的脸色,“往常回来,你也就叫声累,歇会儿就刷题去了。今天是又累又丧。”

“上班不就是这样,”于静怡说,“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觉得工作没意思,人生没意思,活着也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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