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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崽崽五岁半,我是全皇朝的团宠(113)

作者: 清蒸咸萝卜 阅读记录

……

十六姜诚回书院了。

宝珠和东生难得不用去学堂,隔着在家里无聊,初春刚到。

南方的天气十分潮湿,从十六开始,一直下了七天的毛毛细雨。

加上初春到来,万物复苏,山上的冰雪融化,河里的水也涨了。

村长担心村里的孩子们往河里跑,这些天没少在村里串门,叮嘱家里大人看紧自家孩子,别让孩子们往村口大河跑。

河边不能去,但山里的山货几乎全都冒出头来了。

毛毛细雨不大,看宝珠和东生在屋里闲的发慌。

江秋娘索性让明珠先放下手里的绣品,穿上蓑衣,带上草帽。

把两个已经在家快憋出病来的小家伙往山脚下的竹林去挖春笋。

福妞听到宝珠要去竹山上去挖春笋,也嚷着要一起,大牛担心几个孩子明珠看不过来,就让福妞大哥明轩带着他们一块去竹山。

竹山没那么茂密,只要不乱跑,一般不会遇上什么小动物。

至于之前宝珠能在竹山上扛着野猪回来,村长觉得纯属意外。

一般野猪也不往竹山跑,偏巧那天被宝珠遇见了,也是那头野猪倒霉,落在力大无穷的宝珠手里。

总之……这头野猪,是自己想不开。

其实姜家村周围还有三个村子,三个村子都围绕着村里一条大河而建。

周围都是大山,想要去镇上,还要绕过一座山才能到达。

好在依山傍水,自给自足。

要是有点力气和武力,还能去山上碰碰运气。

不过都不敢往深山去,传闻山上有凶物,除非家里真穷疯了,马上要饿死了,一般都不敢去山里冒险。

之前隔壁村里的一个打猎好手,时常出没深山,遇上了山里的大虫(老虎),直接被咬掉了一条腿,要不是命大,捡回来一条命,估计死在山里都没人知道。

明轩小名叫大狗,穷人家的孩子,名字取的越贱越好养活。

大牛也简单粗暴,完全继承了他村长爹的取名风格。

给自己几个孩子都取了:大狗,二狗,三狗。

至于福妞……那是真爱。

第111章 跟着宝珠有肉吃

明轩只比明珠小一岁,今年也要说亲了。

不过,大牛和陈菊花的意思,还不着急。

可以先慢慢相看着,毕竟家里条件还不怎么好。

特别是自从明珠的亲事黄了之后,村长对自己几个孙子的亲事都很上心。

早就下了命令,让他们夫妻别太急着定亲,要真相看上姑娘,也得先让人去打听打听清楚,免得娶了个搅家精回来,害了自己大长孙子。

村长对祖宗的训诫可十分看重。

不求旺家旺夫,但求娶妻娶贤,不招惹是非,勤劳能干就成。

明轩心想着,不就带着弟弟妹妹去山上溜达一圈吗?

这也没什么好难得倒他的。

身上穿着短褐,脚下踩着草鞋,整一个精神十足的小伙。

“明珠姐姐放心好了,现在的春笋已经冒出头来了,只要看到鼓起小包,或者冒出嫩绿色的芽,都可以下锄头。”

明珠比他大一岁,看着眼前皮肤有些黑,笑起来露出一排大白牙的明轩。

点了点头:“我知道,等一下麻烦你帮忙多看着点福妞和宝珠。”

要不是宝珠和东生在家里闹的欢,她才不会答应带她们来竹山上。

自从上一次宝珠抓野猪的壮举后,她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瞧着宝珠屁股后面跟着的旺财,明明旺财是福妞家的狗,见了宝珠,恍惚宝珠才是它的主人。

从见到宝珠那一刻开始,尾巴摇晃的就没停过。

宝珠指着哪里,旺财就往哪里跑。

上一次好像也是这样,旺财先撞见野猪,然后……再然后……

宝珠扛着野猪回村的壮举,震惊了姜家村的人,同样也惊动了其他村的人。

现在宝珠也算是他们这里的名人。

宝珠和福妞手里只拿了一把生锈的小锄头,反正给这个工具给她俩的时候,江秋娘也没想着她们能挖到竹笋回来。

纯粹是放她们出去溜达一下。

“宝丫,上次你扛着野猪回村,俺……俺也想扛。”

福妞大眼珠子往四处看,拉着宝珠的手,艰难的爬上斜坡。

还好出门前换了一套破旧的衣服,不然陈菊花要心疼死了。

初春的天气还冷着,加上这些天一直下毛毛细雨,山体有些滑。

福妞这双小短腿,很快落后了很远。

明轩看她们两个爬的艰难,不忍心让妹妹摔倒。

“你们就站在这别动,等一下哥哥挖到了,放你篓子里去。”

不得不说,明轩是懂得心疼妹妹的。

说着又怕宝珠失落,安慰道:“宝丫也别怕,你也有份。”

心想着,福妞人小,力气也小。

估计挖到的竹笋放她竹楼里也未必能背得动。

宝珠眨了眨大眼,瞅着在她前头的明轩:“噢噢,那谢谢明轩哥哥,不用不用咧。”

她背着竹篓来可不是装竹笋的,是来装笋鼠的。

前些日子,她瞅见隔壁村的大叔在竹山里抓了两只肥肥的笋鼠,可诱人了。

明轩以为宝珠在跟他客气,也没太放在心上,心想着等一下可以多挖几颗。

毕竟宝珠力气大,他得多费些眼神多找找。

现在的笋子,剥了皮要下锅煮熟,然后用水泡上一天一夜才能吃。

吃的时候,配上辣子,自家年前腌的酸菜。

要是有肥肉或者腊肉一起炒最好吃了。

酸辣下饭又开胃,就连窝窝头都能多吃上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