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后,薄爷跪在墓碑前哭成狗(483)+番外
正怔神间,柜姐走了过来。
柜姐一眼扫到南初手里提的那只冰川白Birkin,知道她是目标客户,便笑问:“二位是看上这只嫩芽黄的mini-kelly了吗?银扣鳄鱼皮的,这边库存只有这一只了哦,请问二位是我们家的VIC吗?”
乔予不是,南初是。
南初是马家的高阶VIC,年消费累计千万,买他家的包,已经不需要任何配货。
但……这会儿她这位高阶VIC,也穷了,没钱买。
南初正想婉拒。
忽然,一道女声传过来:“这只包我要了。”
乔予和南初闻声看过去。
女人身形高挑,身材极好,气质也好。
她抬手摘了墨镜和口罩。
南初一眼认出她来。
是叶雪初,陆之律的前女友。
叶雪初明显也认识她,走到南初面前,笑了笑:“南小姐,真巧啊,在这里遇到。”
这人语气挑衅,并不带善意。
南初也不是软柿子,扫了眼那只嫩芽黄的kelly,勾唇道:“叶小姐眼光不错,这只包,我刚才也看上了。”
马家的柜姐,这种场面见多了。
柜姐职业性微笑:“可惜这个颜色的库存只剩一只了哦,二位商量下?如果都是我们家的高阶VIC,不需要配货呢。”
后来的这位顾客,手里也拎着一只稀有皮的BK,不过是雾霾蓝的。
看起来都挺有资本的,想必是大客户。
柜姐吃瓜一点都不嫌事儿大,这种争包的狗血场面,她最爱看。
乔予低声对南初说:“你实在想要的话,我先帮你刷了。”
在叶雪初面前,气势不能丢了。
南初本不想跟她争这只包,说来说去,也不过是一只包。
可叶雪初却挑眉说:“听说你要跟之律离婚了,这只包就算不配货,也要小几十个,南小姐不如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好好打算一下,包么,有实力才配拥有。”
她话音顿了顿,轻嘲道:“不然……就算拥有了,也架不住,最后一样是拱手让人。”
叶雪初在这儿点她呢。
南初嗤笑,很直白怼了句:
“叶小姐说的是包,还是男人啊?要是包的话,这只包我要了,我先看中的,你没资格抢。要是男人的话,我记得那个姓陆的男人好像还在我配偶栏上,以后怎样用不着你管,但现在你这么急吼吼的,是不是吃相难看了点?”
叶雪初面不改色的和她对峙着,“南小姐,有时候人需要识趣的,占着不属于自己的位置,长久不了的。今天这个包,你可以抢走。但是之律呢,他爱谁,我想你比谁都清楚。”
南初皮笑肉不笑,“狗男人既然这么爱你,怎么不娶你?他居然舍得让你当三?你这真爱也不咋地……”
——
这章三千字!
第407章 谁老婆谁管(1)
“你!”
叶雪初精致的面容略有几分难堪。
但她什么场面没见过,也只是置之一笑:“当初要不是陆爷爷的阻止,我跟之律早就结婚了。不过我真不明白,陆爷爷既然看不上我,怎么会容许你进陆家?”
她调查过这个南初,家里有点小钱,也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家。
比起陆家,算不得门当户对。
南初嫁给陆之律,就是高嫁。
其实别说叶雪初觉得奇怪,就连南初自己也狐疑的很。
要是陆之律真的不想跟谁结婚,就算当时媒体闹的很大,陆家面子上挂不住,以陆之律那不可一世的傲慢性格,一样可以不认账。
可他为什么偏偏要强娶她呢?
南初一直弄不明白。
她撩了下耳鬓的长发,故意刺激了叶雪初两句:“那我怎么知道?也许我命好呗,要是陆之律对你真的那么执着,就不会有我的存在。”
“……”
叶雪初明显被气到了。
南初勾了勾红唇,淡淡扫了眼那只嫩芽黄的kelly,眼底划过一抹遗憾,却是说:“算了,这包我家里多的是,叶小姐喜欢,那就让给你好了。”
叶雪初有句话说的没错。
买包么,得有实力配得上才行。
她就一朝九晚五的新闻记者,如果真的要离婚,连自己那辆代步车都会被父母拿回去。
到时候,难道她要拎着稀有皮的爱马仕去挤地铁吗?
那画面,想想也真是够滑稽。
南初和乔予正准备离开专柜时,叶雪初忽然叫住她。
“南小姐,你不觉得,我们名字里都带个‘初’字,这太巧合了吗?”
南初心尖一沉,但很快,恢复平静的说:“那叶小姐要不要去查查,全国有多少人的名字里带‘初’这个字?”
叶雪初提醒她:“是吗?或者你可以问问之律啊。”
南初嘲她,“你这么感兴趣,你自己去问啊,我对这么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
说完,南初便拉着乔予出了专柜。
从专柜出来,南初狠狠吐出口长气。
乔予看看她,“那包真不要啊?嫩芽黄那个颜色,确实挺好看的。”
她这种没有收集奢侈品习惯的人,都觉得那只小kelly真心挺好看的。
更别说南初这种集物癖了。
南初惋惜的叹了声:“包好看,也不能各个都带回家啊,叶雪初说的没错,我现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我以后的生计比较合适。你要是真帮我刷了那只包,我才不知所措。”
乔予弯唇笑了下,夸奖道:“南小姐,这是你第一次这么能忍得住,即使是在我再三诱惑下,你最终都没真的去买那只包,看来,不出三个月,你就能断掉这么强烈的消费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