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休后,我带着娘家走上人生巅峰(113)+番外
李志远满脸疼宠地跟在她后面,像逗狗一样。
可惜的是……呃,这张水娘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副十二三岁娇少女的做派,怎么看怎么违和。
有种老黄瓜刷绿漆,强行装嫩的感觉。
不止是叶采苹几人,连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有个婶子嘴巴还张得老大,一副活久见了的模样。
“啊呀,打人啦!”突然,楼下响起一阵阵尖叫声。
“打死你!打死你,臭乞丐,烂乞丐,竟然敢偷老子的馒头!”
“我家馒头都被你摸脏了,还怎么卖?”
人群立刻围了上去,只见一对胖夫妇正在殴打一个脏兮兮的乞丐。
叶采苹一怔,这场景……
对了,不就是李娇娇那捡破烂的人生开始的序幕吗?
这个桥段,就是李娇娇捡到了未来的摄政王之事。
眼前这个乞丐,是宁国侯府的嫡长子,也是书中的男主。
因受继母陷害,被除族赶出家门。
离开侯府后,男主一路被追杀,腿上受了重伤。
男主流浪到了这边,因为太饿了,偷了一个馒头。
结果在摊贩夫妇的混合双打下昏了过去,随后,李娇娇把他捡了回家。
来到李家村后,李娇娇又是人参,又是灵芝,花了不少钱才把他的腿治好。
为了突出李娇娇对他的帮助,书中还明确地写着:
要不是李娇娇把他捡回家,帮他治腿,再晚些天,他便会变成一个瘸子。
二人相处过程中,慢慢爱上对方。
最后在李娇娇的帮助下,杀回京城,先是夺回世子之位,再一步步爬到摄政王的位置。
这人生逆袭得不要太完美。
叶采苹端着茶,饶有兴味地看着下面的好戏。
男女主要相遇,她怎能阻止!得好好撮合才对!
她倒是想看看,李娇娇没了她的空间,更没有钱,如何帮他治腿!
还有,一会李娇娇捡人,还会发生一个小插曲。
将来男主的腿没治好,又想起那小插曲,不知会不会怨上李娇娇呢?
想着,叶采苹双眼瓦亮,盯着下面——
乞丐男主这会已经昏了过去。
可那对夫妇却没停手的意思。
“住手!”一个冷喝声响起。
一名粉衣少女扶着丫环的手缓缓走来。
是的,来人不是李娇娇,而是秦知府的千金,秦妙玉。
“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何必下这么狠的手。”秦妙玉皱着眉。
李娇娇这才冲上前来,正义感爆棚:“这位小姐说得对。你家的馒头这么贵吗?要用一条人命去填?”
卖馒头的夫妇脸色铁青,他们一看秦妙玉,就知对方不简单,哪敢得罪,连忙赔笑: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下手重了。”
“多少钱,这些馒头我买了。”秦妙玉说。
“不用不用,嘿嘿。”
第96章 穷得脑子嗡嗡的
秦妙玉没再追究,她看着地上的乞丐,眉头皱得深深的:
“小雪,咱们把他送到医馆吧!”
她的丫鬟正要把人拉起来。
李娇娇突然看到乞丐脏污的头发下,那线条优美的下颌线,还有那紧闭的双眼……
虽然很脏,但却压不住那轮廓的精致。
要是洗干净的话,一定是个美男子!
李娇娇玩心大起:“慢着,这位小姐要送他到医馆?但医馆的大夫想来不会给一个乞丐尽心治病。不如让我带他回去,慢慢治吧!”
秦妙玉救人不过是随手的,见李娇娇愿意带走,便也不阻止:“那就有劳姑娘了。”
说完,便带着丫鬟离开。
“这、这、这……”李志远和张水娘一脸懵圈地走过来。
李志远道:“娇娇,你刚刚说要带他回家?”
“嗯哼!”
“可……刚刚那位小姐说要给他治的。咱们由她去便是了,何必要把这麻烦事揽上身?”
李娇娇小脸一绷:“怎么,我连捡个乞丐回家都不行了?”
李志远嘴角微抽,这不是行不行的问题……
“当然不是。爹知道你善良,但这种烂乞丐送医馆便是了,没必要捡回家。他赖着不走怎么办?”
李娇娇沉下了小脸:“赖着不走便养着。哼,我李娇娇既然做了,便会承担后果。”
说着,她眼中闪过一抹坚定和狂傲。
李志远噎了噎,张水娘上前,撇着小嘴:“怎么?咱们堂堂秀才家,连个乞丐都养不起吗?”
李志远一脸窘迫,急道:“不,自然养得起。”
张家是富户,别说养一个乞丐,便是养十个都是轻轻松松的。
自己好不容易才求娶到水娘的,怎能让水娘觉得他没本事!
再说,看着李娇娇眼中的坚定和狂傲,李志远也有些被感染和折服,无奈叹道:
“罢了罢了,你喜欢养,就养着吧!”
“谢谢爹!”李娇娇欢呼一声。
李志远立刻到车马行请了一辆驴车,带着那乞丐男主一起回家了。
楼上的叶采苹把一幕收尽眼底。
李娇娇果然馋上了男主的颜。
书中明确地写着,李娇娇第一眼就觉得他个美男子,拉回家养着,天天看着也不亏。
这是李娇娇的一个萌点,颜控属性。
几年后二人夫唱妇随,李娇娇老把这事挂在嘴边,常常说:“当年要不是见你长得好看,我才不会捡你。”
“早知你这么……坏!就不该把你抢走,让那个姓秦的捡回家算了。”
“别跟本王提她。本王心里眼里只有娇娇一个。幸好那天娇娇把本王抢了,否则本王都要被恶心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