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贪欢[破镜重圆](212)
唐敬尧单手插兜,姿态倜傥地跟在她后面,反问她:“你想吃什么?”
曲尽欢说:“我又不挑食, 有什么吃什么。”
唐敬尧轻笑了声:“是,我的七七一点都不挑食,只是不吃胡萝卜, 不吃西蓝花,不吃红薯,不吃玉米,不吃香菜,不吃豆腐丝,不吃腐竹,除了豆浆以外的所有豆制品都不吃,也不爱吃海带,不爱吃豆角,不爱吃大白菜,不爱吃面包,不爱吃……”
“停停停!”曲尽欢急忙打断他的话,“你就只记得我不爱吃什么,我喜欢吃的你却一点也不知道。”
唐敬尧挑了下眉,如数家珍般说道:“你喜欢吃米粉、米线,土豆粉,红薯粉,粉质类的一切食物都爱吃,不爱吃鱼虾,除非有人给你挑鱼刺,给你剥虾壳。喜欢辣椒小炒肉,要很辣的线辣椒,不能用菜椒,喜欢吃红烧牛肉,炒的不爱吃,喜欢吃红烧排骨,炖汤的不爱吃。”
“喜欢吃包子,不喜欢吃馒头和面条,饺子喜欢吃虾仁猪肉大葱馅,最不喜欢吃韭菜鸡蛋和莲藕馅。”
“不爱吃香蕉,不爱吃苹果,不爱吃圣女果,也不爱吃提子,喜欢吃芒果,榴莲……”
“停!”曲尽欢再次打断他的话,“行了,我知道你脑子聪明,记忆力很好,但你也不用刻意显摆。”
她故意做出一副浑不在意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却甜丝丝的,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唐敬尧的变化她感受到了,他确实变了很多,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漠寡言。
以前他们两人相处时,几乎都是她叭叭叭地说个没完,而唐敬尧永远一副清冷淡漠的样子,偶尔点头附和一下,或者简短地回应两句。
可现在他不仅主动跟她说话,还一口气说了很多,甚至还能清楚地记得她喜欢吃的东西和不喜欢吃的东西。
她是个感性的人,很容易被感动。
在唐敬尧跟说相声贯口似的,一口气说出一长串菜名时,她承认,她心软了,也被感动到了。
然而感动归感动,感情归感情。她强行让自己理智冷静,不愿意被一时的情绪左右。
唐敬尧见她闷闷地站着,快速走了过去,从后面抱住她,双手环住她柔软的腰,下巴抵着她肩窝蹭了蹭。
“七七,不是我记忆力有多好,而是你已经融入到了我的生命中,烙进了我心底。我并没有刻意去记你的喜好,但是跟你相关的那些事,自动便进入到了我脑海。”
“我住的地方,全部都有你的气息,城堡里的一草一木都和你有关,苹果树,桂花树,玫瑰园,骑士湖,就连屋后面的草坪,也是按照你的喜好修整的。”
“沙发上的抱枕,餐桌上的花瓶,冰箱上贴的贴纸,卫生巾的挂钩,阳台上挂的风铃,卧室床上的玩偶,睡的床单被罩,那些所有的小物件儿,都是你置办的,也都是你喜欢的东西。”
“你跟我在一起生活了三年多,一千多个夜里睡在我身边,早上我一睁开眼就看到你窝在我怀里,软乎乎地缩成一团。”
“你在的时候,我确实没有什么感觉,也没意识到有多喜欢你。可是你走后,我感觉心都空了,像是被人挖走了一大块。”
“每次深夜躺在床上,我总感觉你还在,一转身,身旁却是空的。”
“吃饭时,餐桌上但凡有豆腐丝,有西蓝花,我立马就会想到你,发了疯的想。”
他用力抱紧曲尽欢,克制着吻她颈,含住她耳垂轻轻吮舔,声音沙哑。
“七七,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曲尽欢鼻子酸酸的,心里也酸酸的,喉咙里又酸又涩,眼睛逐渐湿润。
“可是过去那四年,你并没有联系我,也没去找过我。”她转过身,眼睛潮红地看着唐敬尧,“如果我没有回来,你会去找我吗?”
唐敬尧双手捧住她脸,在她唇角亲了下:“找过,七七,我去找过你。在你走后没多久,我就去找你了,见到你从学校出来,看到你笑得很开心,我不忍心打扰你。”
他话锋一转,“但是我从没想过放弃你,如果你不回来,我肯定会去英国找你,去追你,追不到就抢,强取豪夺也要把你带回来。当然,如果最终我输了,没能活下来,也就不会再去见你了。”
曲尽欢鼻子酸得发痛,喉咙里又涩又堵,声音哽咽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毕竟你说的那种情况又没有发生,而且我已经回来了,是自己主动回来的。”
她抬手打了下他胳膊,“还有啊,什么叫追不到就抢,你是土匪吗?”
唐敬尧淡哼一声,一把将她抱了起来,两手托住她臀,把她往上掂了掂,勾着嘴角痞笑道:“抢你做压寨夫人,愿不愿意?”
曲尽欢抡起小拳头在他肩上敲了下,语气娇嗔:“呸,谁要做你的压寨夫人,我才不呢。”
唐敬尧一低头,在她下巴上轻轻咬了下,声音低哑道:“那就做总裁夫人,好不好?”
曲尽欢心口急跳,用手推他肩:“赶紧吃饭,我饿了。”
唐敬尧抱着她走到餐厅,把她放在椅子上,宠溺地揉了下她头:“都是你喜欢吃的,有皮蛋瘦肉粥,小笼包,还有辣白菜和酸萝卜。”
曲尽欢嘴角抑制不住地扬了起来,却又强行往下压了压:“喝水,我要喝水。”
唐敬尧给她倒了杯水,放到她面前,转身去厨房端早饭。
曲尽欢喝完水,拿起筷子夹了个小笼包,偏头看向唐敬尧:“波比是在你妈那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