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别亲了!我可是地狱恶灵啊(210)
一种骄傲自豪和义务感油然而生,消费欲大涨,带着沈云见一家又一家的转,一开始,沈云见说看着好看,想试试,他还让沈云见去试,到了后来,沈云见看上什么,他便不等沈云见去试,直接就让人给装起来。
没一会儿,怀澈两只手里就提了个满满当当。
沈云见也知道出来一趟花了怀澈不少钱,主动道:“咱们走吧,看电影去?”
此时沈云见身上正穿着条鹅黄色的娃娃领连衣裙,不算太洋气的款式却穿出了别样的味道。
看得怀澈移不开眼,只是脚上那双老布鞋看起来有些配不上这条裙子。
他摇摇头:“鞋还没买呢。”
说完,便拉着沈云见往卖鞋的地方走去。
怀澈一眼就看上了一双带着小蝴蝶装饰的水晶凉鞋。
沈云见抿了抿唇:“好看是好看,但我回了村里,也没什么机会穿啊。”
他想说,男人最大的面子就是自己身边的女人。
但现在两人之间的窗户纸一直没捅破,他也有些说不出口,只道“你穿就是了,想什么时候穿就什么时候穿,活我来干,你负责漂漂亮亮让人夸就行。”
沈云见看了他一眼:“怀澈,你觉不觉得,你对我好像有点太好了?”
店里老板此时不在,怀澈环顾四周没看见人,拉着沈云见坐下来,蹲下身,亲手帮沈云见脱掉了脚上那双已经有些年头的鞋袜,将那双小蝴蝶凉鞋往他脚上套。
不出沈云见所料,没套进去。
第184章 我掀起裙子吓死你(十三)
这个年代的人家里条件多数都不富裕,一双鞋要穿好几年,将鞋头顶破再换鞋都是平常操作,注定了无论男男女女脚都不会随心所欲长太大。
但原主说到底还是男人,怎么说,脚丫子都比女孩子大。
沈云见每一世的身体状况都是根据原主一比一复刻的。
此时,他低头看着那双套到脚后跟就再套不上去的小蝴蝶凉鞋,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没吭声。
怀澈嘶了一声,握着沈云见细瘦的脚踝:“小云姐,不是我说,这鞋,它还真有点小。”
沈云见收回自己的脚丫子:“你还挺委婉,你干脆说我脚大,我也是能接受的,不然我这么高个子不白长了?”
这点怀澈也是的确否认不了,虽然沈云见跟他比还差不少,但是在同龄的女孩儿里,就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不仅在沈家村是,就是放在港市,沈云见这个身高的女孩儿也是不多见的。
怀澈用手指比量了一下沈云见脚掌的长度,啧了一声,没说话。
沈云见看他想笑不敢笑的神情,抬脚便蹬到了他胸口上:“怀澈,好笑吗?”
怀澈立刻抿唇摇摇头:“不好笑。”
他伸手拽了拽沈云见的裙摆:“在外面呢,你别这样,容易走光。”
沈云见看起来却不怎么在意,嗤笑一声:“走光?怀澈,你信不信,我掀起裙子能吓死你。”
怀澈拿下沈云见的蹬在他胸口的脚,嘿嘿乐道:“那你掀起来给我看看?”
沈云见眯了眯眼:“真想看?”
怀澈摸摸鼻尖,没说话,但眼神里却直白地写着两个大字,想看。
沈云见跟他对视,说了一句既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又好像并不太相干的话。
他说:“阿澈,下个月我过生日,想跟你说点事。”
这段时间沈云见和怀澈之间的关系可谓是突飞猛进。
虽然相识时间不长,但种种相处方式都很默契,而且最难得的是,怀澈总觉得和沈云见待在一起很舒服。
看见沈云见在视线内,感觉到沈云见的存在就会让他觉得心里很踏实。
反之如果哪天没看见沈云见,他就总觉得抓心挠肝心不在焉。
怀澈一开始的时候,也考虑过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是因为在沈家村人生地不熟,难得有个合得来的人出现,就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
但仔细想想,他和沈云见聊过的天其实并不多。
沈云见从没提过他家里过去发生的事,而沈云见没问,怀澈便也没提过自己在港市的过往。
他们好像也没什么共同爱好,生活环境不同,又好像缺少很多共鸣,也没太多共同语言。
这么算起来似乎也就谈不上是有多合不来。
但他就是会在意。
会关注沈云见的一举一动,沈云见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都觉得理所应当,沈云见的大粗嗓门儿听多了怀澈也觉得好听爱听。
沈云见靠近,怀澈就高兴。
情不知所起,但怀澈明白,这大概就是喜欢。
眼下,这句话听在怀澈耳朵里,能让他想到的,无非就是沈云见可能要跟他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了。
他抬头看着沈云见,喉结动了动:“好。”
这家卖鞋的老板迟迟不见人影,怀澈将那双小蝴蝶凉鞋放回去,重新替沈云见将鞋袜穿好,又去了别家。
可惜转了很多家,那些漂亮的小凉鞋尺码都不符合沈云见的尺寸。
最后终于碰上一家有沈云见能穿的码数,虽然样子不如前几家好看,但也总比沈云见脚上的破布鞋好看许多。
怀澈一高兴,大手一挥买了五双。
要不是沈云见开始警告他,这些东西可能要提不回去了,怀澈才终于不情不愿地罢休。
两人提着大包小包吸引了不少人注意力。
从百货商场出来以后,怀澈突然清了清嗓,问沈云见:“小云姐,这些东西,比起半篮子鸡蛋,可能上的了台面?”
沈云见闻言乐了:“瞎吃什么醋呢?怀澈,我从来没拿你跟任何人做过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