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九零嫁给年代文大佬(133)
许母一听孟箬又开始说这样的话,立即劝道:“你哪能像我这样啊,妈开店能有什么出息,你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又有一份好工作。每次过年回家,你那些亲戚听到你在外企上班不知道有多羡慕我,羡慕我生了个你这么争气的女儿。”
孟箬叹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低头吃饭。
她妈妈是老观念,总觉得读了书,就得找一份体面的好工作,不然就是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求学。
可就因为读书读得多,她越觉得人生短暂,人就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按部就班,最后自己想要的,追求的,一样没得到。
在另一个世界,她按部就班地活了二十七年,她忽然意识到,这种“循规蹈矩”的思维对她的影响,远比她认为的还要深。
当初她穿过来,没有立马辞职创业,除了考虑到创业有风险外,可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被“按部就班”的思维潜移默化了。
在她的潜意识里认为,目前这份工作是稳定的是铁饭碗,所以舍不得丢弃,哪怕她“食之无味”,每个月就几百块钱地吊着她。
这就好比,一个人上班上习惯了,哪怕她上班的时候很痛苦,但你突然让她不上班,她就会不安,就会心里不踏实。
听到孟箬不仅不怪她,还这么支持她,罗丽萍感动得一时都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然后,毫无预兆地,她一把抱住了孟箬。
孟箬没想到她会突然抱她,还是抱得很紧的那种,双手下意识伸开做投降状。
“孟姐姐,谢谢你。”罗丽萍紧紧抱住她,由衷道。
孟箬这才适应她的拥抱,将方才下意识伸开的手收拢,也抱住了罗丽萍。
其实,她并不太习惯跟人亲密接触,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跟男人就不用说了,虽然她也谈过几段恋爱,但正因为她内心抵触这种亲密行为,几段恋情都是在刚进入牵手阶段就早早夭折。后来,她索性直接放弃谈恋爱这件事。
至于女性,她有几个好朋友,但是跟她们最亲密的行为也仅限牵手或者挽手。
有时候朋友突然亲热地过来挽着她的手,她都会下意识怔一下。
孟箬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像是哄小孩一样哄道:“好啦好啦,你孟姐姐就是这么好,所以不要太感动。”
罗丽萍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她,说:“你还是我长这么大第一个主动抱的人。”
“我的荣幸。”孟箬微挑秀眉,笑道。
“不过——”话说着,罗丽萍视线停留在她的胸部。
她缓缓凑近,小声打趣道:“没想到姐姐你看着挺瘦,这儿却不小。”
孟箬闻言脸一红,扬起手作势要揍她。
下一刻,两人便在厨房打闹起来。
不过,不得不承认,原主身材确实很好,柳腰盈盈一握,还前凸后翘。
筒子楼内。
对于谭林的性子,上一世和他生活了几十年的郑婉再了解不过。这几天凭着自己对他秉性的了解,郑婉借着各种机会接近他。
如此一来二去,两人对彼此也都算有个了初步了解。
谭林高中毕业,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母都还在乡下种地。因为父母觉得谭林跟着他们一起种地没出息,就花了点钱托同乡把谭林带到省城来学电器维修。
说起来这个同乡跟杨和平还认识,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一层关系,上一世的谭林才能在最艰难的时期得到游彻的帮助。
后来谭林和游彻熟识后,他才知道两人不仅是同乡,还曾在同一个小学上过学。
现在谭林就是在丰州市电器三厂的生产车间当临时维修工,因为是临时工,工资自然比不上正式职工,但一个月下来也有个七八十块钱。
听完谭林的情况,郑婉很自然地也说起了自己的家。
“爸妈离婚后,他们各自都再娶再嫁,后妈过门后给我爸连生了两个儿子,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我成年后,后妈就想把我嫁给村里的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我不想嫁,就跑来省城找我妈了。”
“可是,我妈也早就有了自己的新家,她没空管我,就暂时先帮我找了个房子。”
郑婉边说边低头擦起了泪,她着重渲染了亲爹后妈对自己的苛待,以及自己的孤苦无依,为的就是博取谭林的同情。
谭林这个人她再了解不过,老实还善良。
果不其然,谭林听完她的话,就惆怅地长叹一口气,明显是在同情她的遭遇。
这天,郑婉来还昨天跟谭林借的针线盒。
郑婉故意将自己的衣服撕破,然后向谭林借针线盒。
普通单身男人家一般不会有针线盒这种女人的东西,但是谭林不一样,谭林一个人在省城生活了两三年,平时破个袜子、衣服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这点也是她提前就知道的,因为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如此。
但她跟谭林借到针线盒时,还是佯装意外。
“谭林哥,我就随便问问,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还真有针线盒这种东西啊?”郑婉手上拿着针线盒,笑吟吟道。
谭林比她大五岁,熟了之后,她总是甜甜地叫他哥。
谭林被她说得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解释:“我是维修工,平时衣服勾破最常见不过,衣服勾破总不能就丢了,所以只能我自己来补。”
“谭林哥,那你下次衣服破了,可以拿给我补,我看你补的针脚有点不平,衣服是穿在外面的,这样总归不好看。”
“我在家的时候,衣服都是我洗我补,针脚什么的还是很齐整的。”郑婉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