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喜欢那个伯伯?”
“喜欢,他也很喜欢我,这让我心里稍觉安慰,我跟保姆的日子并不算很顺,那儿什么人都有,都是底层百姓。附近有个菜市场,常年飘着卖咸鱼的味道,很刺鼻,那儿的人就整天泡在臭气里,大声吵嚷,时不时骂起来,打起来,很乱。那个伯伯干净利落,他说话和气,从不跟人争执,他跟那些人也说不到一块儿去,买东西缺斤短两也不会找人家,不是他懦弱,他不愿跟人起冲突而已,他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冲淡平和的生活,吃点小亏不算什么,他人生里,大亏都吃过了,何况一根葱半头蒜的事呢?”
俄文邻居的模样,从远去的年月里翻耕上来,一丝不苟的头发,锃亮的皮鞋,文雅的笑脸,一肚子的知识见解。李秋屿想过父亲的形象,跟他重合,他不是实体的父亲,在他的青春期里,短暂成为精神之父,一个男人的符号概念。
“他后来不喜欢你了吗?”明月靠直觉发问。
李秋屿的心猛然被牵扯,有些忧伤:“你也曾不喜欢我一段时间,只要能看透我,就会远离我,这是善的本能反应,我明白。”
明月想否认,他摇摇头:“没有怪你的意思,我承认我虚伪,这好像是没办法的事,天生懂得伪装,像变色龙,需要我什么样,我就什么样,这能省去很多麻烦。你猜的对,他后来疏远了我,他看我的眼神充满警惕和怀疑,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枪决犯人的现场。”
枪声再次回响在李秋屿耳畔,穿破时间,郊野潮湿的土腥,缠腿的杂草,土坡上站满百姓,风一吹,什么都露了出来。那会儿还能看枪决罪犯,不避讳百姓,卡车拉着,打县城中心过,道边的人指指点点,追着过去看。选中执行枪决的武警战士们心理素质过硬,但百姓们的似乎也不逊色,他们爱看这个,什么热闹都爱看。
“你说过,看过枪毙犯人的场面。”
“对,只有在那儿,你才能看到一个个人,把身为人这种生物最深的东西表现出来,有的人已经吓得失禁,有的人在忏悔,可能最后一刻都在演戏忏悔,也许是真的。还有的人,装作无所谓,但其实在打颤,一声枪响,什么都结束了,上一秒还有着形形色色的反应,下一秒,成一个什么东西了呢?”李秋屿无法概括,“只是样东西,甚至连东西都不算,旁边的泥土、草丛都还有生命,大概是一根废弃的绳子、木棍,或者别的什么。生跟死的距离太近了,一秒的距离,我不是同情死刑犯,只是震惊生跟死可以这么近,一点也不遥远,连我的老保姆那时都觉得自己至少能活到八十,她身体很好,但如果这中间人发生一点什么事呢?立刻就能由生变死。”
他说到这,眼神深邃起来,眉骨压低,人莫名有些戾气,“我确实是去看枪毙一个人的,是去看一个人死的。那个伯伯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我们对视的刹那,他好像就看透了我,知道是我,他什么都知道了,我在他心里,也就死了,我好像真成了孤儿,无父无母,他不会再教我任何东西,因为不值得。”
李秋屿头疼的突然,他皱起眉,明月看出他不舒服了,她从沙发上滑下来,扶住他:“你是不是难受?”
“我有过跟赵斯同类似的心境,自视甚高,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做到,事情过去太久,我已经辨别不清楚当初的动机了,我自己都不认得自己,明月,你还能认出我吗?”
明月注视着他,连连点头:“能,我什么时候都能认出你。”
李秋屿喝了点水,他脸有点发红,像是患病。他阖上双眼,揉起太阳穴,缓解头疼。明月察觉到了,他很难受,有什么东西正折磨他,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他像是很痛苦,但脸上没那种神情。
他不是没有感觉,而是感觉太过强烈,把感觉本身,遮盖住了。
“我住的那儿附近,还有很多人,做小买卖的、工厂上班的、无业游民、小混混。街道肮脏混乱,这其中,有个卖卤菜的男的,他有点小钱,想怎么对待周围的人就怎么对待。有个孤寡老头,总被他打,却不能还手。那老头捡破烂,积攒了点儿零钱,他教唆一群半大孩子去抢,那几个孩子,把老头活活打死。当然,不是当时死的,是受了伤,自己在一间又黑又矮的房子里死掉的。很多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却没说什么,只感慨老头可怜。我也什么都知道,同样没做什么。住街最东头的,是一对夫妻,其实是兄妹,做妹妹的很漂亮,但智力不正常,她被亲哥哥奸污了,他总打她,时不时嚎叫,半夜也叫,叫得我有时没法安心写作业。她哥哥常年酗酒,脑子不太清楚,可能精神也有点问题,他很壮实,在水泥厂做工,偶尔会帮人杀猪宰狗,他刀法很好,谁要是得罪了他,他磨着刀,面无表情一直盯着对方,也不说话,大家都说他像能杀人的。他们生了个孩子,被他喝酒睡觉压死后,就偷偷在家烧了,一条街,都能闻到味道。他妹妹虽然是傻子,但实在漂亮,很多男人都打她主意,但这个做哥哥的,跟头畜生一样,拳头吓人,极要面子,没人敢说他们的事,只能关起门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