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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274)

作者: 糖堆儿和冰淇淋 阅读记录

他好似驾驭飞剑,在天空畅游~

“嘶哈斯哈。”

即使吸着冷气,还往嘴里不停夹着鸡血。

“万年灵藕!”

白白嫩嫩的莲藕被片成藕片,在红汤里沉浮。

满是心眼洞子的藕片,被轩辕文琴挑了上来,眼里含着泪花。

真的太好吃了!

爽脆的口感,一口下去还拉丝,吃起来非常上瘾,一片不够再来另一片。

要是被破云大陆的人看到,他如此豪迈的吃饭,一准骂道:“是谁家的败家子,吃一片就稳定破损的精神力和魂魄,一节能让肉身尽毁的人死而复生,放下那片灵藕,让我来!”

现在他完全被美味所俘获,筷子一转。

“饕餮之心!!!”

轩辕文琴对着铁盆跪了下来,见到饕餮的心脏,就相当于世界上有一只饕餮死亡,这可是能吃穿天空的饕餮啊!

相传破云大陆差一点消失,就是因为一只饕餮的出现,吃遍山河,宗门领地,连去围剿它的修仙者们全都丧生在它的口腹中。

还是仙界破例出手相救,饕餮被收服,为破云大陆留下了人类,几千年休养生息,破云大陆才重新繁荣起来。

那饕餮对破云大陆来说,只是记录在卷轴上的传说,是比凤凰和龙族还要难以看到的存在。

所以轩辕文琴知道他灵根破损后,并没有修复它的念头,希望太过于渺茫,比下一秒破云大陆毁灭还要渺茫。

但如今他看到了什么!饕餮之心!

“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就没错了。”

林歆欢是懂得废话文学的。

饕餮,不就是猪吗?猪是杂食动物,给什么吃什么,完全不挑食。

猪心就是饕餮之心。

反正一盆毛血旺也没毒,就让轩辕文琴试试呗。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当了一回小白鼠。

林歆欢在捧着一碗毛血旺吃得香:“嗯嗯,猪血比鸡血好吃,毛肚烫得时间刚刚好,爽脆!”

轩辕文琴吃下去的食材,在他胃中融合,无数的灵气化为丝线,缠绕旋转。

碎成雪花般的灵根,在这股灵气之下,瞬间聚集,片片连接,转眼间他的丹田中出现了完整的灵根!

“我的灵根回来了......”

不可置信一遍遍抚摩丹田,用精神力内视,越看灵根越好看。

林歆欢看着一好好的帅哥,露出了痴呆的笑容,确定不是村口的二傻子吗。

“不,比之前的灵根还要强壮!”

轩辕文琴发现了差别。

灵脉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储存量,灵根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吸收量,你吸收得灵气比旁人多一倍,就能说你进阶的速度比他们快一倍。

这就是宗门喜欢挑选好灵根的人,作为自己弟子的原因。

谁不喜欢不用自己多教,就能快速进阶,为自己长面子的好苗子呢。

林歆欢闻言手晃过自己丹田的位置,自己似乎没有灵根,丹田处空空荡荡。

当时所有颜色的魔法元素混合成一团转化成灵力,蕴藏在体内各处,每一处毛孔都可以吸收灵力。

她精神力看到了轩辕文琴的灵根,就像是扎根于土地的树木,枝叶四处向外伸展,连接着灵脉,不断吸收灵气,向灵脉传输灵气。

但她的的确确是元婴期的水平,所蕴含的灵气与轩辕文琴差不多。

甚至没有灵根,每个毛孔都起到了灵根的作用,灵气非常偏爱她,随时随地向她涌来。

轩辕文琴吸收灵气的量,好比吸尘器的吸力,那么林歆欢可以比作最高级别龙卷风的吸力,好在超市中灵气稀疏,不然就看到一个行走的龙卷风。

第246章 身上的怨气比鬼还重

一直缠绕在轩辕文琴周身的阴郁散开不少,但还是与他有千丝万缕的纠缠。

所以大慈大悲咒只治标,想要解开他心中的怨气,还需要从根本下手。

林歆欢表示不慌,现在谁身上没些个怨气。

学生总想把破学校炸掉,上班族不想上这个b班,即使是老板也有自己的苦恼,谁能把这些文件全部烧掉,怎么还有一堆的账单等着自己去付!

每个人身上的怨气比鬼还重,要是破云大陆的心魔来到蓝星,将战无不胜,每个人分分钟给他提供强大的养料。

轩辕文琴身上的怨气也不是独有一份,只要他不牵连无辜的人,林歆欢表示可以适当发泄。

她一向主张圣父、圣母当不得,那一巴掌打下来之前,她会反扇回去。

旁人说的好听:“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

刀不落在自己身上是不会痛的,为了和和美美的局面,总会让更好说话的一方忍让,或者站着统一战线,讨伐与他们思想不同的人。

比如没有遇到林歆欢的轩辕文琴,挖掉别人灵根,堕入邪修的轩辕文琴,想要报复伤害他和他家人的师兄和师父,成为标榜正派修仙者讨伐的对象。

但是轩辕文琴并没有伤害过他们。

“姐姐姐姐,我来拉货啦,火柴有没有给大宝准备好~”

甜腻腻的声音插入两人的思绪中,轩辕文琴只见一位黑眼圈少年屁颠屁颠的跑进来,肥嘟嘟的脸,莲藕般白嫩的手臂,格外富态,惹得他多看了几眼。

毕竟修仙者身姿细长,以瘦为美,标榜的就是飘飘欲仙的氛围。

熊大宝也看到超市里陌生的男人:咦,好瘦弱,风吹一阵就能飞,天底下竟然还有比他家四宝还要瘦弱的人,会不会看到我自卑呀?

熊大宝生怕自己一巴掌,就能把他拍进墙壁里,抠都抠不下来的那种,默默又与轩辕文琴拉开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