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同人)回到韦恩庄园我哥痛不欲生(44)
布鲁斯微微抬眉,“我给了你好几个放食物的安全屋。”
“呃……总之,我把我记得的那个安全屋的位置给了一个流浪小女孩,可以吗?她看起来怪可怜的。”他沉默了一下,“虽然我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去……她防心很重。”
“戒备心重是一件好事。”布鲁斯说。
但是这种善心或许会在未来的某天让你遭致厄运。布鲁斯想,可正是这份热心友善让[闪电侠]成型。其他英雄亦是如此,对底层人民的善良和同情让他们挺身而出成为义警。
所以最后他只是说,“在把它给予你的那一刻起,那些就是你的私人财产了。你怎么处理无需向我过问。”
*
哥谭的街头,穿着黑色连帽外套的少女龃龉独行。她怀中抱着一根长棍状的物品,几乎有她半人高,被黑布包裹得严严实实。
在一个人潮拥挤的十字路口,她于攒动的人流中停下脚步。从宽大的袖口中伸出惨白的手,把彻底遮住视线的兜帽向上略微抬起,好看清路标所指的方向。判断清楚位置后,她垂下头去,继续前行,继续任由兜帽遮住小半张脸。
这件男款外套实在是太大了,下摆一直拖到大腿。塔米斯对此倒接受良好,因为这衣服有许多装东西的兜,塞满了食物都看不出来。
在好心侠消失之后,塔米斯本来想直接离开桥下。但刚走了几步就去而复返。现在不比当年,没有后勤支持,就必须考虑如何自力更生。所以她默默折回来扫荡了一波物资,——也就是这群小混混身上的武器和钱包。
就算是塔米斯对普通人的生活毫无常识,也知道钱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身上这件外套也是从某个倒霉鬼的身上扒下来的,这些小混混都没有死,她没有杀掉他们。在刺客的价值观里,这需要雇主支付额外的价钱。还在刺客联盟的时候,发下来的命令是驱动她杀掉某个人的唯一原因。
她对杀戮没有太多感受,就像人不会在乎吃过多少粒米。刺客的生活便是如此。
挑了一把老旧的枪和匕首后,她把好心侠送的食物都揣进外套里,然后用搜刮来的钱去最近的商场买了身新的衣服,轻便的紧身背心,工装裤,以及到小腿肚的靴子,搭配阔外套,颇有点朋克风格。
塔米斯倒无所谓什么风格,她看起来面无表情,实际上心里有点开心这一身终于看上去不那么像乞丐了,能够毫无破绽地混进城市人群里。
她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去地图上圈出来的那个地点,最后还是决定在收集城市情报的时候,顺便去看看。
无论如何,她受到了好心侠的帮助,
如果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踪影……就问问他有没有想杀死的敌人吧。
第30章 30 药品 “无所谓,我会解决。”……
30 药品
如果要了解一座城市的文化和历史, 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在它的大街小巷中穿行。遍布哥谭建筑的滴水石兽站在房檐和扶臂上冷冷睥睨众生,中世纪的人类相信它们能够吓退恶鬼。塔米斯无意对脚下这片陌生之地品头论足,但她从建筑中嗅到了恐惧的味道。
这座城市的所有者, 它的居民们, 用这些奇形怪状的石雕支撑起精神的一角。其他的支柱或许还有耸立着十字架的教堂, 行人身上若有若无的甜腻烟味, 以及……
在兜帽遮挡下,塔米斯快步从一面墙下走过。油漆在红砖瓦墙上喷涂出巨大的黑影,她的身影被衬托得异常渺小。
墙上涂鸦的内容是蝠影在月下张开翅膀, 走过时,塔米斯看到它的翅膀上凌乱喷漆着各种词汇, 不乏低俗之语。
‘DIE’
‘F*CK BATMAN’
……
但贬义词不是全部, 塔米斯注意到一个充满虔诚的词, ‘GOD(神)’, 但是D被异议者用红色喷漆划掉,在后面增加了几个狂野的喷涂后, 它变成了……
‘GO TO HELL(下地狱吧)’
这些喷漆她不止在一处看见, 好像无处不在。
她想到
昨夜——如果从地下室到江中的这段折跃中, 她没有失去意识太久的话, 应当是昨夜发生的事情。男人自称蝙蝠侠,他说这里是他的城市。
很好, 现在她能想到两个解释。一, 她初来乍到就和当地地头蛇打了个照面。二, 她看见的只是这座城市万千蝙蝠的其中一只。
【不管是哪个, 似乎都不太妙。】酒神因子突然说。
苍鹰从头顶掠过,冲进行道树荫细碎的光斑,在她头顶不远处的前方盘旋, 【对方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无所谓,我会解决。”她的短靴踏过一片枯叶。
刺客联盟,疑似叛变的丧钟,蝙蝠侠和魔法师。这么多人都为了黑暗之书而来,它的价值可见一斑。书籍被毁之后,毁坏它的人必定会受到多方势力的关注,可预见的未来中必然充满麻烦滚滚。
但塔米斯已有觉悟。
【你真的觉得你毁掉它了?】酒神因子欲言又止。
塔米斯的脚步顿住,“什么意思?”
【……我不好说,晚上你睡觉的时候就知道了。】
“晚上还有其他的事情,我不会睡觉。”言下之意就是你给我直接说。
【好的吧,但,事先声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总之……】
酒神因子扬起一侧翅膀,像极了人类挥手的样子,随着它的动作,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之景从塔米斯的眼中短暂消失了,在一阵如老旧电视信号不良的雪花噪点闪烁后,她看见一本样子熟悉的书赫然漂浮在圣殿房间的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