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修真界第一苟王(194)+番外

作者: 苟雪丁宁 阅读记录

但如果真的有转折的一刻,那大约就该是此时的。

数不尽的野草暴起,拧成蛇蟒般粗细的麻草搅住了杀了老豹的村民的后腿,将他狠狠地甩起,重重地砸到地上,接着麻草飞舞如腾蛇,与粘稠的异目搅合。

远处注意到这一幕的邹娥皇灵光突现,“捆,用绳子捆住!”

她语速飞快:“这群人杀是杀不死的,但是困却是能困住的...快,困住他们——献祭阵法说白了就是要命,把他们都困住了,我们从内打开幻海天逃出去,谁还能打开献祭阵法——”

一炷香后,越蓬盛拉住捆仙索,一脚踩在大壮的背上,用力一扯。

“这长脸壮汉都被捆在一起了,师伯现在是不是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越蓬盛指的是大壮,在他的视线里,这个一出场就叠满了各种buff的男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随着他这一声话落,草丛里又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越蓬盛恨地拍了自己一巴掌。

乌鸦嘴,瞎说啥啊。

“真有趣。”

沟壑之中,隆子睁开了眼,他微微一勾手,手上的绳索就如碎草般断开。

面对众人,他满脸麻子就像是坑坑洼洼的土堆,笑起来渗人地很。

隆子拍了拍身体站起来。

粗布麻衣逐渐在空中变成流萤火光,众人如活见鬼般看着那个咬字清楚的隆子。

磅礴而透明的异目如不断奔腾涌起的蚊蚁,密密麻麻地汇聚在隆子脚底,又一点点的把他撑起。

“真、有、趣。”

隆子道:“为何你们都以为,飞升者在此界外。”

“为何你们都以为,始作俑者该是宋成。”

隆子说完这句话,并不管旁人的脸色,只用那双与死人无异的眼珠子,静静地盯着邹娥皇:“你要故事,你要原因,你要这天下的作奸犯科都有一个可歌可泣的理由,那么——”

“邹娥皇,我讲给你听。”

隆子一边说,一边挥刀一砍,田埂里的草便被连根带起,无数小妖们就挣扎扭曲着,曾鲜活面孔立即变灰,倒在地上悄无声息。

隆子又是一抬手,大壮以及余的村民就像是被从天而降的两只巨手捏起,两只巨手合一,并没有发出**与骨骼被碾碎的咯吱声,相反,村民们像液体一样淅淅沥沥地溶在一起。

这个过程里,村民们始终睁着黑漆漆的眼睛,没有发出一句呐喊。

众人脚下的土地,血色咒文凸显,如巨大的蜘蛛网状笼络至幻海天的每一个角落,以那口涌出异目的井为中心。

刚刚的所有争取,在这一刻好像笑话。

一个取悦隆子的笑话。

邹娥皇木着脸。

这惨淡的人生啊...

越蓬盛敬佩地看着她,以为她一脸沉重是在寻找一击必杀的机会,不愧是师伯啊...就是顽强。殊不知,邹娥皇只是简单的在想...谁是宋成,大壮么。

下一个念头则是:

大壮他自己知道,供奉多年的神主,是他的发小隆子么?

第87章 这一辈子,值了。

自然是不知的。

在大壮与其余一众由异目所化的, 如今又彻底归成异目这摊混沌的生魂记忆里,飞升上界的神主一直都是另一位,也就是邹娥皇翻看族谱里面找到那位十六代出过的元婴。

而不是一直待在他们身边的, 隆子——宋隆昌。

那么,飞升者是生来就知道自己能飞升的么。

大概也不是的。

就像是鲤鱼没过龙门之前,总觉得自己只是一条普通的小鱼;读书人没科举成名前,也断然不知道自己能金榜题名。

可大概也是的。

能越过龙门的鲤鱼, 并非是一朝一夕而跃,能金榜题名的书生,也绝非是只苦读了一日。古之成大事者, 必在冥冥中有所预料。

隆子就是这样的人。

隆子一开始没想过自己会修仙的, 但是当他真的走到节点的时候,麻子青年微微一笑,便若有所思地悟了。

所谓命运把猪推到风口浪尖, 猪都会飞, 一样的道理。

那一日求仙的同乡衣锦还乡,酩酊大醉的时候把村民供上来的几坛酒都打了个细碎, 说这些都是凡酒配不上他这个真仙人。

隆子笑眯眯地, 按住了拔刀欲砍的大壮,为同乡拿来了十里八乡最好的女儿醉。

后半夜。

仙人一醉伶仃,悄无声息地死在了最瞧不起的凡人手里 。

小名隆子的青年背靠在月华垂落的墙壁上,翻捡着染着血的乾坤袋,半是遗憾半是难过地想, 从小到大的玩伴,怎么换了身衣服, 就变成了他认不出的大人物。

刀没对方胸口的瞬间他的虎口还有些麻木,如今粘稠的液体已冷凝。

宋隆昌想, 既如此,那我便代他去寻仙。

第二日,隆子告诉乡里乡亲们,说仙人早就走了。

寒冬酷暑,日复一日。

麻子脸青年支起箩筐,白日打猎耕田,晚上自行打坐,路上遇见好说话的大娘还会微微一笑打个招呼,田间有不懂事的孩童,兜子里永远是有两块饴糖的。

直到有一天他回头,发现从不落雪的幻海天,突然有了雪,发现从不干涸的土地,突然变成了粒粒碎沙。

直到有一天,他回头。

发现背后空无一人。

凡人和仙人之间,最难跨越的一直不是修为。

是时间啊。

沧海桑田,白驹过隙,

世界上第一个飞升的人为什么执念下来呢。

所有人都说祂厉害,所有人都以祂为傲,但是祂却只希望时光再慢一点再慢一点,年轻的祂想去看十四州四海,想去看天外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