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时处顺(120)
后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秦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终身从事相关职业。
经过此事后,陆时觉得很有必要再次加强对班上同学的性教育,班主任要做就要最好。
虽然是因为原来的班主任在休产假,年级组领导才让他补上去的。
他打开电脑,开始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重新规划下一次的课堂内容,他要让更多的人意识到性教育的重要性,哪怕会面临很多的挑战。
在课堂前几分钟,陆时向同学们推荐了一本书:“老师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是《男孩/女孩的青春期性教育》。这本书本套书采用的是问答的写作方式,避免了乏味的说教。这本书主要介绍了青春期男孩女孩需要的性生理知识教育、身体权教育、性成熟教育、性别观念教育、爱情观教育、性多元教育和性教育的延伸,能让大家获得科学且全面的性教育知识,在危险和伤害到来之前,懂得保护自已,正确面对各类性问题。希望大家不要认为非主流的性与性别,就是不正当的。不教育,不提,我们的思想意识水平就仍然停留在过去,就不能好好地保护自已……”
杨妈认为正是因为有了陆时的“怂恿”,杨之光才会开始他那所谓的性别认知探索,从而引发了后面的祸事。
这几天,杨妈一直在学校闹,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要求学校严惩陆时。
“言传身教,你陆时既然有不正常的性取向,为啥还怂恿孩子,跟着学吗?”
“你们校领导就不管吗?”
“都是些什么人。”
甚至,杨妈在学校门口拉起了讨伐陆时的横幅。
在学校,陆时倒是没看见过杨之光了。
学校各个部门像是一个被启动的庞大机器,开始了对陆时的调查。学校书记召开全校教学管理会议,恶狠狠地说居然有教师上课谈论同性恋。
同事用微信给陆时发来语音消息,还没听完就被撤回了。又发来消息:“我老公让我不要多说。”
其他同事在校园看到他也会露出尴尬的表情。
教务处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陆时的教室旁听。
有学生为陆时通风报信:“有些同学被学院领导找去谈话,问你上课有没有讲什么奇怪的东西。大家说你上课很好。老师,发生了什么?我们都挺你。”
陆时很想知道自已违反了什么规定,学院领导不耐烦地说:“打个比方,人家都说你犯罪了,你还要什么法律呢。”
负责教学和安全保卫的两位副校长找陆时谈话:“同性恋这种大部分人不接受、高度敏感的话题是绝对不能进课堂的,这个态度校方是非常坚决的。学生接受能力有限,你不能把有争议的东西灌输给学生”。
“各位领导,我只是做了基本的性教育,让学生们正视青春期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并不是宣扬同性恋文化。”陆时辩驳道。
副校长还认为陆时破坏了学校声誉,义正严辞道:“首先,你在杨之光这件事上就处理得不好,搞得现在人家家长天天来学校闹。其次,你是老师,不能在公共场合说这些东西。我们学校能有今天的名誉不容易,全校老师要维护这份荣誉,你上课讲同性恋,别人会觉得广外乱七八糟的。再者,一缸好酒,只要掉进一颗老鼠屎去,马上就不是好酒了。你明白了吗?”
陆时被要求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在课堂上谈论同性恋议题,不再以该校教师的身份在网络和媒体发表与性别相关的评论。
之后,学校公开发布了处分文件《关于给予陆时严重教学事故(Ⅱ级)处分的决定》。文件给陆时罗列的罪名包括“未经学校批准”、“授课内容与主要教学大纲无关”、“造成不良影响”。
再后来,陆时再见到杨之光,是他来办转学手续。
公开处分后,陆时的教学和研究处于持续的监控中。
遭受不公对待是一种不幸,孤独而又无助地消化这种不公是另一重不幸。
又一周多过去了,陆时主动提了辞职,虽说是主动辞职,但人事处似乎生怕陆时赖着不走,要求他先写下保证书,承诺必须限期立即办完所有辞职手续。
这样看来,陆时更像是被扫地出门。
动静闹这么大,卢希安自然也知道了,瞒是瞒不住了。
“我知道你委屈难过,但你就是这样,有点伟光正,什么都要去管,感觉什么都是自已的责任与使命似的,这次正好可以长长教训。”陆希安是既心疼又生气。
陆时没回答,端起水杯猛地的灌水,试图将委屈与烦躁咽下肚中,还是忍住,反问道:“我伟光正?”
“那么多同事,为什么你总要冲到前头,就那么爱出风头吗?枪打出头鸟,你不明白吗?这下好了吧,又把工作搞丢了。”
“我的学生出事了,我不该出面吗?后续我在课堂普及相关知识,是怕有类似事情发生,这是出风头?”陆时反唇相讥,手紧紧握着水杯,指节泛白。
“就算要弄性教育,学校不会找专业的老师来做吗?你反正一直是这样,从读书那时候就喜欢强出头,你以为你是救世主吗?”
陆时愤怒地拍打着桌子,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青筋从手臂突起,手背各种血丝清晰可见,皱起眉头,说道:“我没那么想,我只是做了自已认为对的事。”
“你怎么总是这么固执已见,这的理想主义?你看这次,出了什么岔子,他们第一个就会怪到你头上了,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