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时处顺(157)
“这是我们开车去工厂的那个雪天拍的?”卢希安看着画面有些许眼熟,问道。
“嗯,就是那天,我抓拍下来的。”
起床后,卢希安来到书桌前,执笔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以前我总是一个人在走,在赶路。
我感觉身边的人群也影影绰绰,看不真切,他们像是浮游的深色幽灵。
至少直到大学开始都是如此,我只意识到自已在走。
渐渐地,我注意到了我穿着灰色的长斗篷,拖到腿边的斗篷末端似乎消失在同样是灰色的雾气里,那个常用的孤独的藏青色的双肩背包也越来越轻盈了。
那是因为我听到了轻微的袍角翻动的声音,是你朝我的方向走来了,你手里提着马灯,那盏印有水仙花的马灯。
我看见了你身上那被天使驻足过的痕迹,你拥有我最喜欢的模样;我艳羡你拥有最有趣的灵魂,时而天马行空肆意畅想;你是我朝暮间的梦,是永远闪着光的明亮。
在灰色的雾气中茕茕踽踽,脑海里翻涌着你努力成长的经过,最后不由自主地迎上你坚定的步伐,踏在夜露深重的草原上,将营帐抛在身后,斗篷与背包这类束缚物消失了,赤裸和你相拥在一起,零距离感受着你的气息,在你的身上找到了未来的味道。
不知何时就连我那早已被燃烧过尽、氧化发黄、枯燥风化的心也盛放出了一朵淡黄色的水仙花,香气既幽且馥,萦袖不去……
谢谢你,向我走来的小男孩,陪我到现在的大男孩,我此生永远的男孩,爱你!
现在,我只奢望余生能久一点,再久一点,这样才能陪你久一点,再久一点……
写完,卢希安把信纸折成了水仙花的模样,放进了一个精致的中式木匣子里,那个装有用木头雕刻而成的银杏叶的木匣子里。
或许,造物者水仙自诞生起,便策划了这场名为救赎的邂逅。
七年后的一个秋日,陆时在发现了这段文字。
不过,是在他整理遗物时发现的。他看到了藏在那朵水仙花里的话,也看到了那片被珍藏的木雕的银杏叶。
现实生活里没那么多奇迹,七年后,卢希安胶质瘤复发,病逝在他最喜欢的秋天,有着满树满树的金色星星的秋天。
时间倒回到卢希安写下这段文字的前天傍晚。
言灿森刚走出写字楼到达地铁站入口准备候车回家,苏南发来一条微信:“晚上去永庆街吃米粉吧。”
等言灿森到达这条古色古香的街巷时,看见苏南正在一家饮品店门口打电话。
正是卢希安打来的电话,通话结束后,苏南给对方推了一位年轻能干的牙医的微信名片。
这家饮品店由一对拉拉情侣所开。今年,她们搬离了上海,回到杭城创业,特意选在永庆街开了这家店,做起了“日咖夜酒”的生意。
几人的雷达纷纷响了,互相搭讪认识。
“可以叫我Leila,我女朋友叫Jennie,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了。”
“我叫mack,我男朋友叫pinky,下班来永庆街这边吃粉。”苏南回道,这是他们初识时在咖啡发烧友群里的昵称。
“有一次我们一起骑电动车带小狗过江玩,桥上车多,巨大的噪音吓坏了小狗,导致它跳车一屁股趴在泥潭中不肯再走。是Leila不怕脏,抱起小狗在怀里温柔耐心地安慰、鼓励它,让它又有了出发的勇气和力量。”Jennie笑着说道。
Jennie留着一头利索的短发,穿一件素白的t恤配高腰裙,外表看起来和那些直女并无二致,只不过言谈举止间,还是可以窥见一点点男孩子的英气。
“pinky喜欢哲学,我喜欢运动,我们两个都是咖啡发烧友……”
我们之前都在上海工作,我在广告传媒、出版、互联网等行业有工作经验,在营销和广告上有经验,Jennie有做互联网的运营管理经验。”
“我在教育机构工作,mack从事体育运动行业。”
“难怪你男朋友身材这么好,你吃挺好呀。”
……
在聊天中,言灿森得知Leila是为爱奔赴杭城,和伴侣来到这里创业定居,他很钦佩她的这种选择和勇气。杭城对她而言,是一座相对陌生的城市,她仍在慢慢熟悉和了解。
一开始,几个人只是普通不能再普通的朋友,后来慢慢熟悉了。
原来,Jennie的家里也是上演着逼婚大战。
……
宁静的夜晚,电话那头苏爸的无奈叹息,苏妈的哭泣抓狂,清晰得可怕。
催婚催生魔咒仿佛就是唐僧口中的经诀,令苏南痛苦不堪。最近,苏妈动员所有亲友对他催婚,我不时接到一些十几二十年不见面的老乡来电,他们说受到苏妈的委托,打电话来催其结婚。
甚至,苏妈时常背着苏南在景德镇家里苏南的房间去偷拿他穿过的衣服,去找各路神婆道公做法事,妄图让他们“显神通”,以保老苏家香火得以延续。
苏妈,一个手胼足胝的社会底层女性,在她几十年的人生潜意识里,终是觉得同性恋是不可取的丢人现眼之事。儿子是同性恋的事实折磨她,就像在她心里插针后用力扭拧,让她多少个日夜里,独自痛哭哀嚎。多少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对她来说都是青雾弥漫,阴霾,沧华,如此举步维艰,无穷无尽的凄冷。
苏妈知道她的眼泪无法令儿子改变现状,故她和老伴退了一大步,现在只想要个孙子或孙女。
苏南对这一切倍感压力,这压力宛若达摩利克斯之剑,时刻置于他的头顶,随时劈下,让他心惊胆战,扔了烟头在地上,又觉得不好踩了几脚踢到了边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