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开始会等尼昂回家了。
还不太爱和工藤新一他们出门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个厕所,就赶紧扭头,咬着牵引绳要回去。或者顶多在院子里跑几圈,在早就被尼昂放弃的花园里匆匆解决生理问题,然后就撒欢着扒门要回去。 。
“我讨厌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几乎是嫌弃的给对方添饭添水,然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的去处理小毛球弄坏、弄脏的东西。
大概杀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当然,因为毛利兰他们会来看,尼昂自然不会把狗丢掉或弄伤,只是敲头之刑绝不可免。 。
收留狗的第二周。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还是讨厌狗。”
“摇尾乞怜,毫无自尊,愚蠢盲目。”
“还黏糊得烦人。”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小东西?”
看着窗外碎碎念,随后面无表情低头,看向了自己脚面。
——趴在自己脚面的毛茸茸脑袋,此时睡得正香,偶尔还发出柔软的如同梦话般的嘤嘤声。
“……”
“…………”
或许应该抽出自己的脚,再敲一下对方的头。
这样它或许就明白,不该随便黏在人脚上了。
“………………”
尼昂冷酷无情抽出了自己的脚,让打瞌睡的毛绒脑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复数次,小毛团不压人脚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贴着人脚踝了。
“……” 。
尼昂还是讨厌狗。
从小到大,狗的确没给他留下过半点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两成群,在满是硝烟的落后战场啃食尸体碎片的野犬,还是那些各种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无法否认这一点。
当你习惯且适应了照顾狗的麻烦后——
你很难否认,当你成为了被偏爱的那一个,当你拥有了一个存在会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会为了你对害怕的事物宣战(夹着尾巴向送快递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确很难再维持全然的恶感。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东西?
一点点好处就能收买,一点点恩情就能产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对待,也依然能够锲而不舍凑过来的动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总算找到了愿意收留小狗的领养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头一回抬手,顺了一把毛茸茸的脑袋。
摸摸太过稀罕。
小毛团呆了一秒,瞬间就疯狂摇晃起了尾巴,小心翼翼试图把脑袋往那宽大又温暖的掌心塞。
一副浑然不知自己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的笨蛋模样。
第57章
工藤新一举着手机, 露出里头灰扑扑的小毛团的照片。
里头还有视频,包括散步,吃饭, 奔跑在内, 各个角度的画面应有尽有。
一栋带着大庭院的别墅门口。
留着八字胡, 看上去约莫五六十岁, 身后还蹲着一只健壮德系杜宾犬的长尾先生脊背笔直。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着手机里的小狗崽,嗓音满是不确定:
“这只……狗?如果你确定是狗的话,我看着像是捷克狼犬的幼崽。”
“捷克狼犬?”新一重复了一遍,在脑内思索,却没有找到结果。
这少有的不在他知识储备内, 但也不算稀奇。才十来岁的少年,再怎么聪明机智,知识储备广阔,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 无所不知。
新一更在意长尾先生脸上的犹豫:“这种狗怎么了吗?长尾先生?”
“嗯……我只是觉得像, 但不能打包票。”长尾先生慢条斯理的点评:“虽然瘦小, 看着有些其貌不扬,但我曾经在国外狗舍见过很多捷克狼犬的幼崽,基本可以确认一致,唯独你照片里那小东西毛有点偏长, 这就和捷克狼犬不太像了,加上你说它被遗弃过……这些点加起来,让我很犹豫啊。”
“诶?”
工藤新一不由追问,随后才从老人口中得知他犹豫的原因。
捷克狼犬是一种大型犬,诞生历史相当短浅:1955年, 有人计划用德牧与喀尔巴阡狼培育一向新犬种,并着手开始选育;1982年,这个新犬种正式被认定为是一个国家犬种;1989年,捷克狼犬被世界犬业联盟评定为一个全新品种。
相当年轻。
这也就意味着:相当小众,也相当的昂贵。
捷克狼犬的皮毛笔直且浓密,但不算很长。身高最大能到75cm上下,比一些阿拉斯加都要高,在城市范围,尤其是日本地区,这已经算得上是相当惊人的大型犬了。
捷克狼犬最大的问题,在于稀缺,昂贵,且太像狼了。
——这就导致很多黑心培育人为了赚钱,擅自拿狗和狼配种,把空有外观的混血二代狼当做捷克狼犬售卖。
天知道混血狼二代和已经保留下稳定基因与性格波动区间的品种犬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捷克狼犬虽然混有狼的基因,但在一代代培育之后,早已不再和狼交换血统,基因里属于狼的部分,也已经完全被筛除到可以略微不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