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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一家人(152)

作者: 小到中雪 阅读记录

“如果你们姐妹俩一定得分开,必须要一个跟爸爸,一个跟妈妈,那你怎么选?”

这话说的,小女儿立刻就哭了起来。

“不,我不要和姐姐分开……”

张宛决不是想当什么封建社会的卫道士。

钱锦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女子,都有胆量离婚,有胆量带着孩子,纵然娘家不接纳,她也不怕。

她用这样的勇气,她绝对应该百般支持,但她还想做的更多一点。

“皇后娘娘,我……”

顾鸳大概是想说什么,又觉得难以启齿。

但张宛其实已经开出来了,神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她问:“你这双脚,是裹了足吗?”

所谓缠足,大家都懂。

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

一般需要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因为当时骨头还是软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

这缠足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明清时期,更是缠足之风盛行,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有缠足者。

方绚的《香莲品藻》说——“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

只要三寸金莲缠得好,即使容貌平庸、也会受到称赞。

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齿,只要裙底莲船盈尺,便大煞风景,最多落个“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

明朝的时候还只多数是裹脚,宽度窄,而非长度短。

到了清朝,便是流行所谓的三寸金莲。

三寸就是十厘米,这不就是残废了么。

把一双正常的脚缠成这般模样,一个正常人变成残疾人。从个体来说,她们要受多大的痛苦自不言喻

从女性来说,有一双这样的脚,那更是什么都不用干了、也什么都不能干了。

裹足会怎样?

“裹足,自然不前。”

既不能劳动,也不好出门。

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

这样一来,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自然就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就成了天理。

女子如有什么不满、反抗,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所以,宫中的宫女是从来不要缠过足的。

这缠了足的,还怎么办事。

这缠足是什么,不是“莲步娉婷”、“踏春有迹”、“步月无声”、“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

是父权、是夫权,是压迫。

——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钱锦冷静地说:“纵然夫君背叛,那也没什么。但我决不许顾家如此磋磨我的女儿,折断我女儿的羽翼。”

“好。”张宛说,“但若我以皇后的身份,准了你们合离,顾选必然不服,别的官员想来也不服,觉得是我以权欺人。”

其实,他们平日里以权欺人、以势压人的时候还少么。

也许正是因为此,所以他们才不肯让别人也如此。

“你们可愿意对簿公堂,把这事说个明白。”

钱锦说:“臣妇愿意。”

如今她还是臣妇,很快就可以脱去这枷锁,恢复自由之身了。

从前她是女,而后她是婦。

这婦比女多什么,多一把扫帚,寓意女子承担家务劳动。

张宛却给了写了一个“妇”,身旁更像是几把尖刀。

第93章 合离 三 皇后善妒,这本就是不贤

张宛早就注意到, 后宫的宫女都是不裹脚的,不然就没法干活了,看来大家都不是傻的。

至于妃嫔, 有的裹、有的不裹,倒没有三寸金莲那么可怕。但只要开始裹了, 总归是越裹越小的。

说白了,就是为了迎合男人的审美, 觉得什么都是小小的好看而已。

他们对自己可不是这么要求的。

张宛看着自己这双脚。

“张皇后就没有裹足。”

赵鸣说:“幸好朱佑也没这个癖好。”

正常人, 大家都是正常人。

张宛说:“明初,朱元璋将张士诚旧部改编入丐户,下令浙江地区的丐户, 男不许读书, 女不许缠足。”

呦, 缠个足还高贵起来了。

说来, 缠足一是划分阶级的特权行为,风气也是上行下效。

贵族女子自己不用干活,所以把缠足看成是高贵与美。

以此鄙视区别于那些市井乡村的妇女。

你看, 我这双脚、看着就是不用干活的。

至于到了清朝, 虽然清廷是下令不许满族女子缠足的。

但民间反而愈演愈烈,脚也越缠越小。

赵鸣说:“我们也下令,不许缠足。哪家姑娘缠足, 就砍她爹的头。”

“下个令容易的很,可他们也不会照做的。”

他们也不可能真的让锦衣卫带刀上门去检查小姑娘的脚,然后真的砍了她们父兄的脑袋。

此风既然不是一天形成的,也就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消解的。

“我看大家逆反心理挺严重的。”

张宛都开始异想天开了。

“你说,要是朝廷下令让所有人都必须缠足,不缠不行, 会不会大家就偏偏反其道而行,不来这一套了?”,

赵鸣:???

“要不,就说女子缠足,生不了孩子?或者、生不出男孩?”

这都不能说是对症下药,简直是以毒攻毒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女子不能自立,只能依附于他人。

男人喜欢小脚的,她们就只能小脚。

说大脚嫁不出去,家人就说什么也要把骨头打断、裹成小脚,好卖个好价钱。

张宛恨恨然:“这万恶的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