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莫慌,大腿已到!(115)
委托人的爸爸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却是个PUA高手,他很少出手打委托人的妈妈,但他经常会有言语贬低委托人的妈妈,常常将自己的媳妇贬得一无是处,日子久了,委托人的妈妈就真以为自己样样不行,离了她老公是真的活不下去了。
夫妻的关系就像是天平的两端,你弱他就强,真正能做到一直相敬如宾的也只存在于小说之中。
委托人的爸爸对于委托人妈妈来说,就是搁浅时手中抱着的浮木,不仅不能扔而且还得紧紧地抓牢,所以不管委托人爸爸提出什么要求,她都会乖乖地听命执行,并强制自己的两个女儿也执行。
在这个家里唯一对委托人好的就是她的二妹刘春娣,一是因为她是委托人一手带大的,二是因为在这个犹如地狱的家中,两个可怜的姑娘能互相依偎,相互取暖。
刘春娣打从一生下来就不受刘家父母喜欢,一是因为是个闺女,二是因为她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吸走了母体里大部分的营养,出生的时候看着比刘家宝要健康很多。
重男轻女的刘家父母哪里能忍得了这种事,还没出生就知道抢弟弟的东西,那以后养大了还得了,于是他们想着把二女儿扔了。
后来还是委托人的外婆说话让刘家父母随便养着,以后两个女儿的彩礼可以给儿子用,这才让他们打消了扔女儿的想法。
因为刘春娣不受委托人妈妈待见,她还是婴孩的时候很少能吃到母乳,每次都是饿得都哭不出来了,委托人的妈妈才抱着她给喂上两口。
在刘春娣只能吃流食前,她的饭永远是稀粥,一直到了三岁,她才第一次吃到鸡蛋是什么味道,那还是委托人偷偷煮给她吃的,为此委托人还被她妈妈狠狠地扇了好几个耳光。
小春娣跪在刘母面前哭,而胖得跟小猪仔一样的刘家宝,抖动着他身上的肥肉拍手直嚷打得好。
两姐妹的童年唯一觉得幸福的日子就是在学校读书,如果可以,委托人的爸妈连学都不想让她们俩上,但国家政策在那里,强行不让孩子上学,乡上会有人下来给他们上教育课。
也许是刘家的基因不太好,两姐妹的成绩都很一般,刘家宝的成绩则更烂。委托人父母责怪是委托人和刘春娣这两个姐姐不好,明知道弟弟的成绩差,还不知道帮一下忙,尤其是刘春娣这个二姐,一个班的都不知道带着一点弟弟。
在不喜爱你的人眼里,吃饭是错,呼吸是错,做什么都是错。
初中一毕业,委托人就被她父母留在家里种地了。在过年的时候,看着村里一户人家在外打工的女儿大包小包地提着东西回家,委托人的父母眼红了,便让委托人跟着村里的那位叫刘艳红的姐姐一起出了村子。
幸运的人得上天眷顾,他们的生活总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可不幸的人,他们的脚下却处处埋着坑。
刘艳红干的不是正经活,委托人被带到一家有特殊业务的足疗店里。多亏了委托人长年下地干活风吹日晒皮肤黑黄粗糙,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人瘦得跟个劈柴棍似的,前不凸后不翘,所以才暂时保全了自己。
委托人在店里帮人洗了半年的脚,因为遇到的人多了,见识也涨了不少。在她皮肤渐渐地白皙起来,身体也渐渐开始长肉之后,她明显地感觉到领班看自己的眼神不对了。
委托人也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想方设法地刻了一把领班办工室文件柜的钥匙,以打扫卫生的由头,用钥匙偷偷打开文件柜拿到自己之前被扣押的身份证,第二天一大早,趁着大家都还在睡觉时,带上自己所有的钱偷偷跑了。
这也不能怪领班蠢,主要是委托人平时表现得太过老实憨厚,在她看来,本分木讷的委托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心眼,所以平时对委托人她几乎毫不设防。
洗脚城因为特殊生意自然是不敢报警的,万一人没追回来,警察把他们店给封了这就得不偿失了。他们也不敢将这事闹大,只希望委托人能直接死在外边最好。
怕洗脚城里的人去老家找人,委托人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里有联系,坐车一路跑到临市找了一家小饭馆帮忙干活。一直到了过年,这才敢坐火车回了老家。
第101章 女儿(2)
回到家中,委托人的爸妈一句安慰话也没有,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因为在前几天,刘艳红上门来将二老骂了一顿。委托人是她介绍到店里的,委托人跑了,领班自然是要找她的麻烦,领班找她的麻烦她就得找委托人的麻烦,但是委托人她又找不着,那她就只能过年回家找委托人家里人的麻烦。
委托人一听刘艳红不要脸地说她为了让自己能进店里上班,说了多少好话,又送了多少人情,差点气笑了。后来又听到对方诬陷她挣了点钱就跟男人跑了,是真的气笑了。
委托人跟她的父母坦白了刘艳红带她上班的地方是干什么的,她原本以为她的父母会心疼她,会理解她,但她没想到她父母居然会说出“卖身又怎么了?卖身那也是在挣钱啊?能挣到钱的活你为什么不做?”这样的话。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啊!
那一刻委托人是真对自己的父母感觉到有些绝望。
委托人父母见女儿回来了,便提着礼去刘艳红家,让她继续带着委托人去洗脚城里上班,因为店里是包吃包住的关系,他们还让对方将委托人的工资全打到他们的卡上,一分钱也不给委托人留,这样店里扣下身份证后,没有钱的委托人也就没办法再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