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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最讨厌的人一起上恋综了(110)

作者: 夏惊春 阅读记录

余恒晖并不相信, 他笑着反问:“是吗?”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耿默也毕业于这所学校的话,或许他会信的吧……

“那还真的我的荣幸。”

余恒晖不太走心地回了一句。

“余恒晖——”

苏嘉落莫名有些慌,伸出去的手急切地想要抓住什么, 然后落在那人的手臂上,对方没有躲开, 只是微笑地看着她,面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她不知道问题出现在哪里,只是直觉她与余恒晖两人之间的那些,在过去分开七年间都不曾彻底断掉的联系,好像突然在一瞬间,消失了……

她开始感到惶恐,那双原本只是搭在余恒晖手臂上的手紧紧将其抓牢,身体却好似站在泡沫至上变得务必沉重而开始快速下坠。

“让我们来采访一下小苏同学, 重回十八岁,有什么感想?”

余恒晖笑着将话筒递了过来,眉眼含笑, 将苏嘉落所有的猜疑都化作了错觉。

早上从心动小屋醒来时,节目组给的任务卡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如果可以回到过去,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余恒晖下意识沉默,但那个哽在他喉间的答案却是呼之欲出。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他想,一定不会在大学迎新晚会上,向苏嘉落告白。

年少的勇气总是来得莫名其妙,明明他的生活里,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用去赌博的资本,可他还是掏出一颗真心,去赌她真的会爱他。

那个她,是明知对方不过是因为与同班同学的一个赌约,而跟自己告白的苏嘉落。

在此之前,他想过他们之间关系未来发展的很多种可能性,但唯独没有想过,在她在心里,竟是早已住了另外一个人。

“苏嘉落,”余恒晖没有要等苏嘉落开口回答的意思,而是紧接着又说了一句,“再给你一次做选择的机会吧。”

起先,余恒晖以为那个人是耿佟。

在两人分开的这七年里,他像个小偷一样,试图从两人的一举一动中窥探出一丝不同寻常的情愫。

理智告诉他,苏嘉落和耿佟,不过是自幼相识的好友,是早已如同家人般的存在。

可他忘不了那个笔记本,更忘不了那张被珍藏着夹杂在笔记本中的照片。

所以他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感,努力与苏嘉落拉开距离。

“耿先生不争取一下吗?”

就在苏嘉落准备开口时,余恒晖却将话筒转向了默不作声看着两人的耿默。

苏嘉落无限下坠的心终于一下子跌落谷底,她想起那本遗失的笔记,开始理解余恒晖这一幕又一幕反常的反应。

可是她……

“过去的事情并不重要。”耿默的注意力全在苏嘉落身上,见她流露出如此难过的表情,他的心也似乎跟着抽搐了一下,意欲伸出去安抚对方的手被不着痕迹地避开,“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要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

耿默多么精明的一个人,难道就一点察觉不到苏嘉落躲他的动作吗?

可这一次争取的机会,又何尝不是他努力多年,好不容易辛苦等来的呢?

至于苏嘉落与余恒晖曾经的那段关系,在他看来,既然两人最后都选择了分开,那必然表示双方是不合适在一起的。

而过去的事情,就应该让它过去。

“可是我们今天的主题就是回到过去啊。”

余恒晖还在笑。

那笑里带着几分轻蔑的意思,似在嘲笑耿默曾经的不勇敢,又似乎是对耿默方才那句带着明显双标意味的话的嘲讽。

他说过去的事情并不重要,但他却仍在执着于过去那个会不断依赖自己的苏嘉落。

他说人总是要向前看的,但他却亲手将自己困在了一个名为过去的牢笼里。

耿默无奈摇头轻笑。

被人看穿的滋味,的确是很不好受。

如果他当真不在乎过去,那么现在就不会不顾一切的出现在这个节目的录制。

说白了,他还是慌了。

从知道苏嘉落与余恒晖一起参加恋综这个节目后,就慌了。

*

“易彤,我们离婚吧。”

说出这句话时,是在耿默看到「恋恋」先发预告后的第三天。

他并没有刻意关注国内的消息,只是手机上每天会是不是地给他推送关于苏嘉落的新闻。

还记得有一次弹出的新闻被身旁的秘书看见,惊讶得下意识问了自己一句:“原来老板是苏嘉落的粉丝啊。”

耿默笑了笑,

没有否认。

当初因为耿佟擅作主张,偷偷回国并且一门心思扎进娱乐圈的缘故,家里老头子气得一个跨洋电话,把他叫了回去。

也是那个时候,他才得知,原来苏嘉落在大学时谈了一个男朋友。

但分手了。

也是第一次,他没有顺从老头子的意思,劝阻耿佟,而是支持对方进了娱乐圈。

他想,如果是耿佟陪在她的身边,总比外人要让他放心得多。

所以离开的前一天晚上,耿默特意嘱咐道:“好好照顾落落。”

回到米国后,耿默在家见到了外出旅游的许易彤。

他说,“易彤,如果你想,我们随时可以离婚。”

一份已经签下名字的离婚协议递到了刚刚放下行李的许易彤手上,这份名存实亡的婚姻第一次在两人之间引起重视。

许易彤问:“耿默,你有要想共度一生的人了,是吗?”

耿默想说:“一直都有的。”

但他没有说话,只是轻笑着摇了摇头。

他没有资格说这句话。

那之后的日子,好像又恢复到了之间的平静,接下离婚协议书的许易彤并没有第一时间签下自己的名字,只是将其放回保险柜,说:“那就等到你有的时候,我们再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