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嫁山里汉,状元娘子我不当了(165)
如果是棉娘嫁进来之前,她听到这句话,只怕就要动心了。
以前的那些日子,她根本就没有活下去的欲望,每天都是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连二婶发疯要掐死她,她都没有反抗的心思。
她心里的伤痛,从没向人诉说!
也无人可诉说。
但后来误会解除后,她发现盛家人其实真的是很不错,从上到下,都很友善和睦,她已经慢慢体会到了,这就是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
父母没了的那天,她的家就没了。
但这里,就是她的新家。
现在,她活得很充实,事也不多,就算多,那也只是农忙的那些天,其它时间她都是跟孩子们在一起,读书,写字。每天那些孩子们来上学,那种渴望和纯真的眼神,给了她莫大的鼓舞和安慰。
林其富愣了愣。
他还不清楚这个侄女,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以常理来说,应该是不会甘心的吧?
“微月,你说的,可能只是暂时的现象,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再怎么说,你是翰林的女儿,你爹在九泉之下,恐怕也不会乐意你嫁给一个农夫的。咱们是自家人,我说句难听的,你别见怪,那个盛二郎,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一看就是个没出息的,哪能配得上你?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院子里,二郎无意识的走来走去,看得出来,心情有些忐忑。
棉娘猜测,那林其富应该不止要说翰林的事。虽然林盛两家人在席上有说有笑,但她隐隐感觉,林家这父子俩只重视林微月,对盛家人好像并不太感冒。
对二郎,也同样,并没有另眼相看的意思。
是对这个侄女婿不满意吗?
二郎可能是在担心,林其富要把林微月劝回去吧?
毕竟林家门户,肯定要比现在的盛家高一些。
哎,这个,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这些都是她的猜测,人家也没有明显表露出来。
娘家人么,不能要求太多,双方过得去就行了。
那个林昌阳,也是跟她们一起出来的,不过他并没有要和谁说话的意思,独自走出屋外观赏风景。
屋子里,林其富语重心长。
“你现在独自一人在这里,我作为长辈,必须要提醒你,切莫一时冲动,做出令自己后悔一生的事情。”
林微月苦笑一下,
“堂叔,我爹已经故去了,我哪里还是什么翰林的女儿?而且盛家很不错,二郎也不错,我在这里过得挺好。”
林其富还是劝道:
“你在盛家,也只是过了两年多,时间并不长,不足以看出一些事来。万一以后你受了委屈,你想回娘家,都非常不容易,都没有一个人可以帮你说话的,你可要想清楚了?”
林微月感激道:
“堂叔,多谢您的关心,盛家人不会欺负我的,也没谁让我受委屈。至于以后,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又有谁知道呢?”
林其富叹口气,拍了一下膝盖,
“行吧,你执意如此,我也不多劝了。对了,出事那天,你爹有没交待过什么事情?或者给我们带话之类的?”
林微月怅然摇头,
“没有,爹娘只叫我快逃,哪里有交待什么,就算是想交待,也没那个时间。”
林其富再次拍了下膝盖,表情痛苦,长叹一声,
“唉,当真是世事无常啊!罢了,那就这样吧,就依盛老爷子的说法,尽量在清明节前回去。不过,我劝你到时把属于你的私人物品都带上,万一你在那边过得比这里还好,不想回来了呢?你别忙着反驳,我是说万一,毕竟世事难料。你也不用带许多,那边什么东西都齐备,拣你认为重要的带上就行了。”
林其富叮嘱了许多,直到林微月点头,示意有听到,他才出去了。
没过一会,父子两人就告辞了。
走了一段后,林昌阳回头望了望盛家,问:
“爹,那林微月会回徐州吗?”
林其富同样回头望了一眼,道:
“会的。盛家虽是农户,可也不是普通农户,这点困难,应该难不住他们。”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们出来已经很久了,总不能再干等几个月,该回去了。”
……
第144章
简直是不要太好了!
忙了两天,徐娇娇来访,却带来一个意外的消息。
说是徐氏镖行接了一个委托,要在三月底跑一趟徐州。
棉娘一听,立刻想起了林微月的事情,这不正好嘛!
盛家人与镖行一同前往徐州,相互作伴,简直是不要太好了!
棉娘立刻与盛老爷子通了气。
双方一商量,决定就这么办,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也不用再等参军的人回来了。
但是,得先把庄稼种完。
盛家人立刻行动起来,赶在三月份,把农活做完了。
老爷子是半途从京城回老家的,田地并不算多。
启程的日子到了,盛家要去哪些人,却有点犯愁。
世道乱,人当然是越多越好,可家里也要留人。
二郎不用说,是必定要去的。
棉娘也去,她带上叼蝉,有足够的自保能力。而且林微月是女子,到了那边,有个女伴是最好的。
游方元自告奋勇也去,他经验丰富,还可以保护大家。
赵甲就不去了,因二妹有孕在身,就与二伯留守家里。
五郎和童学还小,要读书,不去。
三妹却吵着要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七里镇上工后,三妹是越来越活泼了,就是苦了张成龙那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