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拔凉,我是豪门文里早死的崽(245)+番外
而在此之前,三天里,他连孩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遑论人事不知的白丝。
陆兆偷换完孩子,便想掐断陆历亲生儿子的脖子。
不知想到什么,陆兆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他把孩子径直扔给了夜总会的妈妈桑。
“芳妈,就像养条狗一样养着这孩子,等他长大了,挑个好价钱卖了!”
芳妈:“兆哥的意思是?”
陆兆:“现在男/童不是也能卖个好价钱?有的是老板喜欢不是吗?”
陆兆看着自己的儿子被陆历和白丝视若珍宝,捧在手心里长大。
享受着优渥的生活和无尽的疼爱,心中涌起一股扭曲的快意,这种报复的快感让他感到无比满足。
...
听到这里的陆历和白丝,浑身颤抖。
陆历:“畜生,我对你掏心掏肺,你这么对我?陆兆你这个畜生!我真是瞎了眼!”
白丝看着江岁岁身后的少年,她捶着自己的心脏:“我怎么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我的儿子。”
没等两夫妻从孩子被换,孩子死了的噩耗中反应过来。
江岁岁又冲着轮椅上的陆深扔了一张真言符。
***
陆深大概是随了母亲的长相,打小就长着一张线条柔和、偏女性化的面庞。
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亲切之感,让人不自觉地就想亲近他。
可谁都不知道,在这看似无害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怎样扭曲的内心。
只有陆深自己清楚,五岁那年他亲手掐死了白丝送给他的小猫。
那只小猫在他手中拼命挣扎,发出微弱的呜咽,随着呼吸渐渐停止,它的身体也变得绵软无力。
那一刻,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如电流般传遍陆深的全身,令他颤抖、兴奋,仿佛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能让自己愉悦的秘密。
那以后,虐杀和鲜血便成了他获取快乐的源泉。
每当看到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一点点消逝,那喷溅而出的鲜血,总能让他心跳加速,感到无比的喜悦,彻底沉沦在这种扭曲的快感中无法自拔。
陆深自幼就觉得,阿兆叔是对自己最好的人。
爸爸和妈妈都会打骂他,可阿兆叔从来不会。
无论他想要什么,阿兆叔总会设法满足他。
第二次,当他用一把水果刀,杀掉路边的野狗时,他看见了路口的阿兆叔。
陆深心里满是惶恐,他害怕陆兆会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母。
可陆兆只是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阿深,真有血性,不愧是陆家的儿子。”
陆家的宅子很大,空旷又冷清,陆历和白丝常常外出旅行,把他扔给陆兆叔照顾。
从那之后,只要陆历夫妻不在家,他杀掉的所有动物,都是陆兆特意给他送过来的。
陆深第一次杀人,是在遇见十三岁的阿狗的时候。
第一眼看到阿狗,陆深就愣住了,虽然他很脏。
穿着破旧的衣服,吃着垃圾桶里找来的食物。
但他依旧觉得这孩子和自己妈妈白丝长得实在太像了。
这相似非但没引起他的好感,反而在他心底勾起一股莫名的恶意。
一个臭要饭的,居然比自己,还要像他妈妈?
他配吗?
第274章 阿狗
在阿狗眼里,跟自己年纪相仿的陆深,是他人生里的第一个朋友。
陆深会一次又一次的靠近自己,给自己送好吃的食物。
会穿着干净昂贵的衣服陪他坐在路边。
眼神里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嫌弃和厌恶。
他会毫不掩饰的跟别人介绍自己,说他是他最好的朋友。
当陆深邀请阿狗去家里玩时,阿狗兴奋极了。
他翻出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洗了又洗。
第二天,郑重其事地换上,甚至把平日里卖废品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一股脑全带上出了门。
在去找陆深的路上,买了自己看过无数次,都不舍得吃一次的水果。
陆深家很大,阿狗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地方,让他不自觉地瑟缩起来。
他低下头,盯着自己那双破旧不堪的鞋子,鞋面磨损得厉害,还有几处开线,上面沾着的泥土此刻显得格外刺眼。
他的脚像是被钉住了一般,怎么也抬不起来,生怕自己这脏兮兮的鞋子玷污了这一尘不染的地板。
陆深笑着给他递拖鞋,阿狗害怕自己早上洗过三次的脚,会踩黑他递过来的拖鞋。
陆深却只是笑笑,伸手拉住阿狗的胳膊,轻轻把他往屋里带,嘴里还念叨着:“快进来,我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就等你呢!”
阿狗被拉着往里走,心里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他没读过书,不懂大道理,不会说好听的话。
阿狗暗暗发誓,陆深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以后,他一定会对他很好很好很好!
...
阿狗再次缓缓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被死死地绑在冰冷坚硬的凳子上。
他下意识地挣扎,可身体像是被抽去了力气,软绵绵的,根本挣脱不开绳索的束缚。
一阵熟悉的笑声从旁边传来。
阿狗艰难地转过头,看到了陆深。
可眼前的陆深,让他寒毛直竖。
明明还是那张熟悉的脸,此刻却扭曲得狰狞又邪恶。
陆深手中握着一把薄如蝉翼的匕首,慢悠悠地踱步到阿狗面前,用匕首轻轻划过他的脸颊,那冰冷的触感让阿狗浑身一颤。
陆深咧着嘴,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还真是越看越碍眼,垃圾而已,凭什么像她?”
阿狗忍着脸上的疼痛,大喊:“陆深,陆深,你醒醒啊!我是阿狗,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