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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遁后他疯了(61)

作者: 陈年烈酒 阅读记录

然而萧无衍等不及,索性直接来了县衙。

约莫三刻后,他跟秦晋在县衙大门外不期而遇。

秦晋骑马而来,萧无衍无需细瞧,便知幺幺并未跟来。

烈烈日光下他桃花眼轻闪,有些许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幺幺早就便过,她不是非他不可。

不过无妨,她终究选择了他,今日交过聘书,他和幺幺的亲事便算是定下了。

方才叶晋远远瞧着对面马上少年的身形便觉得那人像萧伍,只是他今日穿得太过惹眼,活脱脱像是长安城中那些惯爱招蜂引蝶的世家子弟,他一时便没敢认。

直到二人几乎同时行至县衙大门,叶晋看清少年面容,才难掩惊诧地打趣道:“萧兄弟,你今日这副模样我竟险些不敢认了,可惜呀,今日日头太烈,幺幺便没随我来县衙。”

萧无衍笑了笑,翻身下马:“秦兄莫笑我,今日我是为聘书而来,待拿到聘书,萧某再去贵府拜访幺幺也不迟。”

叶晋欣赏他的爽直,顿时大笑着将自己的马跟萧伍的马栓到了一处:“好!那等会儿你便与我一块回医馆!”

彼时,正在县衙办公的幸远之亦从衙役口中得知他的“生死之交”此刻就在县衙内等聘书。

幸远之有些惊讶,狐狸眼微眯,不禁好奇起来——那顾家姑娘究竟是什么样的天仙美人,竟让堂堂镇远侯如此死心塌地的要入赘?

被这股好奇驱使,幸远之本着“有热闹不看白不看”的好事之心眼巴巴地跑来给两人的聘书盖印。

可惜顾家姑娘没来,他的好奇心到底还是无处可放,末了只多看了两遍聘书便在镇远侯的眼刀下“乖乖”盖了印。

不过,盖印前幸远之还是发现了一件有趣之事,聘书上男方姓名写的是萧伍,籍贯写的是定州橘田县人,将来若镇远侯反悔不想做顾家赘婿了,那这顾家姑娘怕是要吃个哑巴亏喽。

……

再有两天便是白露,近来夜晚凉气渐生,于姜幼安而言,日子其实已经舒适许多。

午后日头渐落,瞧着外头不像晌午时那般炎热,她便叫人撤了书房中的冰鉴,片刻后,又叫来齐荣命他准备马车出门。

殿下性子跳脱,锦月并不奇怪她要出门,只是问道:“姑娘去的地方远么?可要备着茶点路上用?”

姜幼安:“不远,只是去躺萧宅。”

昨日萧伍特意提过他和萧陆已经将买来的院子收拾好了,当时姜幼安正在药房中忙配药之事,便未细想此事,只想着待有空了吩咐锦月送份贺礼过去便是。

但方才底下人撤冰鉴时,她瞧见院中苍翠欲滴的芭蕉莫名便想起那日雨中落在她眉心的、冰冰凉凉的唇,于是他昨日说过的话也突然从耳边扫过,旋即恍然,那厮昨日原来是想邀她过府做客。

只是见她兴趣寥寥,他才没将后面的话说出口。

锦月闻言很快便跟上了自家殿下的思绪,忙道:“既然是去萧公子府上,姑娘可要去库房挑件贺礼?”

姜幼安闻言颔首:“是要挑挑。”

可她挑礼物的眼光自小便被母后批为“华而不实,俗不可耐”,譬如当初她送给义兄的金枝冠簪。这么多年,她从未见义兄带过。

是以为防出错,姜幼安便将锦月和锦盘都叫来了库房,让两人各自选了件她们会喜欢的东西。

锦月选中的是套汝窑烧制的天青釉瓷酒盏,色泽青翠,釉汁莹亮,似玉非玉而胜于玉,大燕的文人雅士大多喜爱此物。

锦盘选中的则是柄玄铁炼制的寒剑,那剑削铁如泥,又是铸剑名师鸦九生平最有名之作,名曰“决云”,天下习武之人莫不趋之若鹜。

姜幼安思量片刻,便让锦月将那套汝瓷拿出库房。

锦盘不懂,杏眼中充满疑惑:“姑娘,萧公子乃是习武之人,您赠他决云,他应当会开心。”

姜幼安点点头,抬脚在库房中转了起来:“不错,若“决云”和“汝瓷”只能择其一,他定是更喜决云。”

锦盘:“那您……为何要送汝瓷?”

库房中琳琅满目,有用的没用的几乎什么物件都有,但无论何时姜幼安总能一眼看中这些物件里最金灿灿的东西,依旧是支冠簪,与当初她送义兄的那支颇为相像。

簪尾状似枝芽,缠绕,飞腾,生机勃勃,只是此簪通体由黄金打造,寻常人压不住,便会显得有些“俗”。

而且萧伍大多身穿布衣,墨发束起,发间时常连支木头都无。

这金灿灿的冠簪若戴在他头上,定会显得太过扎眼。

可想起他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姜幼安又觉得这金枝冠簪与他极为相称,只会锦上添花,绝不会抢夺他分毫容颜。

她最终还是决定送他,若他不喜,大不了便将这冠簪压在箱底,总归她送出去了,用不用随他。

思及此,她阖起簪盒将其拿在手中,而后才看向锦盘道:“一套汝瓷,虽精美文雅,但并不算难得,这苍鹤城中的富户谁家没有?”

“可“决云”天下仅此一把,他只是镇远军中的一个小军卒,若将决云送给他,他保不住不说,恐怕还会招惹祸事。”

“况且——”

姜幼安凤眸倏地弯了弯,神色略显倨傲:“决云这般罕有,我自是要给阿盘你用,送他作甚?”

他有她送的金枝冠簪便够了。

毕竟此物,才能代表他是她的人。

将来暗卫断后之时,他若识趣,或许能保他一命。

第34章

“莫要撩拨我”

锦盘闻言扭头看向锋芒毕露的决云剑,杏眼眼底倏地跃起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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