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55)+番外
汪白自我陶醉了一番,不能怪他胡思乱想,这是他缓解紧张的一种方式。
他就怕髯海豹的力气太大,万一挣脱狼群逃跑了,那他们岂不是又要饿肚子了?
好在狼群没有给它逃跑的机会。
失血过多和极致的疼痛,让这头髯海豹渐渐失去了战斗力。
在狼群毫不留情的攻击下,它的挣扎逐渐变得微弱,叫声也几近于无。
碾压式的胜利!
汪白激动地扑向了狼末。
狼末用满是血腥味的舌头舔了舔小狗,也让汪白尝到了髯海豹的鲜血,咸咸的,还有点好喝?
汪白还以为自己感觉错了,凑到半死不活的髯海豹跟前,就着伤口的部位嘬了一口。
确实好喝,有点像他以前喝过的某种运动饮料。
难道他习惯了茹毛饮血的日子,已经堕落到觉得鲜血都好喝的地步了吗?
狼末并不理解小狗的纠结,他以为汪白迟迟不咬猎物是因为咬不动,还贴心地撕下一块肉来喂他。
他选取的肉块是脂肪最多的腹部肉,也是海豹的精华,散发着诱狗的肉香。
汪白还没来得及从自我怀疑中走出来,就被浓郁的肉香所吸引,不由自主地凑上了狼末的嘴巴,叼走那块肥嫩的肉。
肉一入口,汪白的眼睛都直了。
天啊,这是什么神仙肉,太好吃了吧!
髯海豹厚厚的脂肪层香甜肥嫩,一口咬下去满满的都是脂肪,迫不及待地顺着喉管往胃囊里滑。
喷涌而出的肉汁畅快地穿梭在齿缝之间,外皮柔韧弹牙,细细嚼碎后和肉汁血水一块咽下,犹如在吃一块顶级的五花肉,简直是从味蕾到灵魂的一场洗礼。
汪白忽然觉得,鲜血变得好喝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
道德在美食面前,一文不值。
第31章
汪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海豹的滋味明显比他曾经吃过的猎物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一块海豹肉下肚,胃里暖乎乎的,身上的寒冷被驱散得一干二净。
美得很美得很。
狼末也在进食, 他吃的当然也是最好的肉,不过他还记得给小狗留上一些。
见小狗吃完了嘴里的肉,便马上撕下另一块, 给小狗递去。
海豹的肉是很美味, 但内里含有太多的脂肪,汪白吃了两三块就饱了。
再馋汪白也不敢多吃,毕竟这里可没有消食片,要是肠胃出了毛病,只能靠他自己硬挺。
吃饱之后, 汪白将小蓝狐从包裹夹层叼出来,喂了它一点点肉糜。
小北极狐大概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 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 冰蓝色的眼睛发亮,小嘴动个不停, 努力咀嚼嘴里的肉肉。
汪白摸了摸小家伙可爱的脑袋,把它放回了背包里。
海边风大,可不要把小狐狸吹感冒了。
他和狼末吃完,就该狼群吃了。
狼群用最快的速度饱餐了一顿。
原本胖硕的髯海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吃掉了一半,血水染红了冰面, 一直流向大海。
这看上去本该可怖的场景,汪白却生不起一丝波澜。
他是开始漠视生命了吗?
应该不是,他能感觉得出来, 他依然尊重生命, 只不过现在的他换了一种方式。
谁说把猎物吃得干干净净, 不是对生命的尊重?
他如今已经身处食物链的一环,他的一切行为都合乎自然界的规律,那么谁又能说他改变了初心?
小萨摩耶顺从本心地低下头,舔了舔海豹的血液,藏在内心深处的茫然似乎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吃不完的海豹当然要打包,北极狼深谙节约粮食的道理,只不过剩饭太多太重,需要狼群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它。
“狼王,不如我们就在这附近驻扎,”野戈一边用吻部推海豹,一边建议道,“这里物产丰富,水源充足,很适合狼群休养生息。”
皮皮嗤之以鼻:“本来往这个方向走就已经是在绕远路了,再逗留的话,我们不仅会错过一年一度的驯鹿群,还会错过我们的繁殖期!”
狼末不置可否,但不论是去是留,今晚都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夜再说。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好季节,对于大多数动物而言,也是繁衍生息的好时候。
北极狼和驯鹿也不例外。
那些在亚北极草原和森林过冬的北极驯鹿,会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自发组成庞大的迁徙队伍,由雌鹿带队沿着水源向北迁徙。
浩浩荡荡的驯鹿队伍,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井然有序,它们迈着匀速的步伐,边走边吃、日夜兼程,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绝不停留。
在迁徙途中生下来的小鹿,都拥有着极快的生长速度,两三天的时间便可以跟着迁徙队伍奔跑。
有时就连全速奔跑的北极狼都追不上它。
大批大批的驯鹿引来了各式各样的觊觎者,北极狼就是其中之一。
迁徙中的北极驯鹿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行走的自助餐。
凶残的捕猎者会想方设法追猎它们,但别忘了,北极驯鹿可是有名的长跑大师,单论速度,北极狼不是它们的对手。
没有同伴的孤狼,捕猎失败的可能性会相当大,要想吃上一口自助餐,也得有点本事才可以。
所以在捕猎之前,北极狼们更加倾向于结成同盟,或是暂时性的合作,或是像狼末的狼群那样稳定长期合作,只要能饱餐一顿,它们愿意使用各种手段。
而在这段时间,北极狼的发情期也会悄然降临。
在足够的营养补充下,他们会花更多的时间来取悦伴侣,抑或是向异性展开猛烈的攻势,以此来获得宝贵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