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47)+番外
杨爷爷误会她了。她并不是那样赖皮的人。她伤心地无以复加,抽抽噎噎时,一束光影从外头照进来。
“可是常安乐?”
……
侍卫回来时,沈秀已经打了好几通瞌睡。
听侍卫说,安乐在寺庙里,沈秀放下心来。她没出事,只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人没出事就好。
一声鸡鸣划破寂静,整个京城在鸡鸣声里逐渐苏醒。魏长生一醒来,就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儿,去沈秀的房间。
他与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里的早食那样过度奢侈。这里的早食偏养生,偏清淡,虽没那么奢侈,但也样样齐全。
“舅舅昨夜没回来,歇在宫里了,今日我得一个人去国子监。”魏长生吞咽着百宝粥,说道。
“你一人去能行?”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六岁啦,一个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样子。
沈秀失笑。其实也不算他独自一人去国子监。毕竟还有赶马车的车夫和保护主子的侍卫在。
用完早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上了马车。他不想去国子监,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他闷闷不乐,苦恼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脸。
国子监里。司马承欢唉声叹气,“阿烨哥哥何时才会醒啊,这都好几日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司马朗也唉声叹气,一叹司马烨何时会醒,二叹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让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没甚么胃口吃饭,半碗饭都没吃到就放下筷子。
书童:“殿下,您再多吃两口,您瞧瞧,您这几日都瘦了不少。”
司马朗勉强再多吃了两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点吧,您瞧您,脸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什么?”司马朗扬声,“去拿镜子来!”
书童取来镜子,司马朗照拿镜自照,“真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哪有女子不爱俊俏郎君,若他没之前英俊,变丑了,沈秀嫌弃他怎么办?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会嫌弃他丑,他就如临大敌。
扔下镜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里塞饭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长回去,他得英俊潇洒回去,如从前那般英俊潇洒!
傍晚的天,呈明丽的蓝色,蓝色里夹杂着薄淡的夕阳红。薄淡的夕阳红,在街道上织了一地的丝滑红绸。马车在丝滑的红绸里平稳行驶向魏府。
马车里,魏长生时不时掀开帘子,问车夫几时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里拿着书,目光从书中抬起,“长生,今日为何这般着急回家?”
“我只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
从旁侧的屉盒里取出一叠糕点,魏朝清道:“饿了先吃些点心。”
“喔。”魏长生拿起糕点,“对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没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这才一日不到,没有那么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长生将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圆嘟嘟的腮帮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与她才认识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车子一到府邸大门,魏长生急匆匆下车,脚步快到险些摔了一跟头。
魏朝清:“长生,慢着些。”
魏长生置若罔闻,跑得更快了。他风风火火跑进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来啦!”
听侍从说,长生在沈秀那里,要与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摇头。这小家伙,当真是喜欢沈秀。
长生想与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独自一人吃饭。
彼时,沈秀住的屋子里,饭食香味弥漫萦绕不止。她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时吃得很好。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摆放着金玉羹,清蒸鲈鱼,白炸春鹅等等珍馐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准出门,有侍卫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里。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让她生出一种奇妙的荒诞感。
司马烨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魏朝清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长生的缘故罢。
“姐姐,你怎么不吃?”
魏长生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在吃。”她夹住鸡腿,“对了,长生。”
“什么?”
第25章
沈秀:“你舅舅查得怎么样了?”
魏长生:“舅舅说查得没那么快。”
她点点头, 继续进食。魏府里饮食清淡,飧食更加清淡。她想吃点不那么清淡的,想吃些辣的。
注意到她没吃多少, 魏长生问:“姐姐,是不是菜不合口味?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子给你做你喜欢吃的。”
虽魏长生对自己很好, 但沈秀不敢再仗着他对自己好,便得寸进尺提什么要求, 昨日请他帮忙去寺庙找常安乐,她已经觉得自己太麻烦他, 故而这会子不再敢有任何要求。
“不是, 菜都很好吃,我只是午食吃太多,不怎么饿。”说着她夹起一块鸡丝笋。
用笋包起来的鸡丝, 软脆鲜醇,若蘸点辣椒酱, 添几分辣味来刺激味蕾, 必定会非常下饭。她如此想着, 吞咽了一下嗓子。
魏长生喝下一口凉茶,道:“姐姐, 你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无事做, 必定很无聊,你要不要看些书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