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60)+番外
不知多久过去,福宝进了屋子。它原先是奔着魏朝清而来的,但发现沈秀之后,它转方向,来到她脚跟下。
她笑笑,去摸它毛茸茸的脑门。它胖胖的爪子一抬,直接跳到它膝盖上,趴下来,享受她的按摩。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魏长生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他瘪瘪嘴。他也想沈秀姐姐能这样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他盯着福宝,对福宝有些不满起来。
“长生,专心练字。”魏朝清提醒道。
“喔。”
待练完字,他将字帖交给魏朝清。
“舅舅,我已经练完字,我带姐姐去我们府里转转!”
“去吧。”
魏长生与沈秀离开后,魏朝清好一直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好半晌,他才重新开始看文书。
魏府不似公主府和国子监那样极尽奢华,魏府整体古朴雅致,处处透着山水之诗意,沈秀环顾怡然的四周,心情也跟着舒惬怡然起来。
“那里是水亭,姐姐,等有空了,我们一起去那里钓鱼。”说到这里,魏长生开心起来,“明日便是休沐日,我们明日可以一起钓鱼!”
沈秀莞尔,“好。”她望向水亭。
水亭精致,琉璃飞瓦,珠帘玉幕,庭下湖光粼粼,水荷相映。若在亭中钓鱼,定会十分惬意。
她转移开眼角时,与亭子边上打扫的侍从对视上。
侍从手里的扫把哐当落地。
他的反应激烈到让她生疑,“长生,这人不会是世子殿下那边的人吧,他看到我,肯定会通报给————”
说到这里,她哑声。因为她意识到,司马烨已经承诺魏朝清,要放过她,所以如今谁看到她,认出她,都不重要了。
魏长生闻言,瞪了一下呆滞中的侍从,“看什么?还不好好干活?”
侍从慌忙捡起扫帚,继续打扫。等沈秀和魏长生走开,他呼出一口气。
方才,他好似遇见了自己的梦中神女。他心脏怦怦跳,整个人恍惚起来。
次日晨间,魏长生兴冲冲来找沈秀,“姐姐,我们一同去前厅吃早食!”
沈秀跟随而去。今日魏朝清又做了反沙芋头。沈秀完全不客气,一个人几乎吃完了大半盘。开始她是有些不好意思的,魏朝清让她尽管吃,别拘着自己,她就放开吃了。
吃过饭,魏长生带着沈秀去水亭钓鱼。
即便是休沐日,魏朝清也没多少休息时间,他公务繁忙,忙到快要晌午时,他抽出时间,去东厨做了两道菜。
“姐姐!我方才听下人说,舅舅去厨房了!晌午可以吃到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魏长生笑吟吟道。
鸡?土豆?沈秀口中不禁分泌出唾液来。她爱吃这两样食物。魏朝清手艺这般好,做的鸡和土豆必定极极美味。
“我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很好吃的,姐姐肯定会喜欢!”
第31章
及至前厅, 一进门,浓郁的香味便争先恐后的扑进沈秀鼻子里。
桌面上菜肴丰盛,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当中的炉焙鸡与土豆炙鸭。
烘焙鸡酱黄鲜润, 用蒜油和姜片炒过,然后用酒醋炖过,烹出来的鸡肉表皮干酥, 内里滑嫩,甘醇微酸, 极极开胃。
土豆炙鸭色泽红艳,土豆香软入味, 鸭肉细嫩鲜美, 尤其是那鸭皮,丰盈饱满,肥而不腻。
味蕾极致的满足让沈秀不禁眯起了双目, 她再一次不由地在心里感叹,以后魏朝清的妻子会很享口福。也不知哪位女娘能有幸做他妻子。
她咀嚼着微微出油的鸭皮, 去夹土豆炙鸭里的红椒圈。这红椒圈只是起装饰作用的装盘, 并不是用来吃的, 但她馋辣,便把红椒圈给吃了。
红椒圈也不是很辣, 只有一点辣意, 伴着米饭吃,爽快又不过于刺激喉舌,沈秀又去夹了吃。
“你喜欢吃辣椒?”魏朝清倏然道。
“喜欢。”
魏朝清沉吟, “锦州那边似乎喜甜?”
“是, 我们那块地方的人,爱食甜, 但我喜欢吃甜的,也喜欢吃辣的。”
“你爱吃什么菜?”
“都挺爱吃的。”
“不爱吃什么?”
沈秀不假思索,“折耳根,这个我真吃不了。”
“我也不爱吃折耳根,有腥味!真真难吃!”魏长生举起小胖手。
魏朝清笑了下,没说什么。
魏长生擦擦嘴,道:“姐姐,你要不要出去玩?我带你出去玩吧?”
其实沈秀挺想出去逛逛,但她不敢。
她很怕再遇见男女主。即便这时候男女主应该已经去了锦州。但她就怕万一。
碰到谢扶光两次,在谢扶光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痛苦,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让她有些ptsd。
同时她倍感憋屈。她也想出去玩,可为了活命,不得不压抑克制欲望。
难道她要一直这样压抑克制自己?
不用。
因为男主会被女主调.教好,他爱女主,为爱而改好,为爱而改变自己,不会再因为过度的占有欲和嫉妒心杀人。到那时,她就不必再担心被他杀掉。
或者若她现在有武功,比谢扶光还厉害的武功,她现在就可以自由自在,随随意意地出门了。
又或者她身边有武功高强过谢扶光的人,能护她,她也可以自由随意出门。
可小说里写过,男主是东陵的武力值天花板,没人比他更厉害。想到此,她有些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