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99)+番外
叶云川笑了下。
大汉只觉浑身麻木,顿时不能动弹。
压着大汉去衙门时,大汉威胁叶云川,“你可知我老大是谁!你得罪了我,没好果子吃!”
“好啊,我等着你的好果子。”叶云川继续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没听说过小叶郎这个名号?”
大汉一惊。小叶郎!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小叶郎!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
他是叶云川!大汉懵了。完了,自己得罪大人物了。叶家势力盘踞在整个燕州,身后站着成千上百武功高强的高手,叶家还与众多达官权贵交好,是整个燕州城谁都惹不起的人家!
完蛋了!大汉吓傻了。
叶云川直接将他扔进衙门里,继续前往鸿运楼。
未料他刚进包厢,就看到包厢里坐着的叶应天。叶应天沉沉道:“你若收徒,我就不再催你成亲。”
静默半晌,叶云川问:“此话当真?”
“当真。”
“好。”叶云川点头。
他已做好打算。到时候他便随便教那位女子,而后做出不会教,教不来,不擅长做师父的姿态与表现。这样的话,他爹肯定不会让他再教徒弟。
谁让他爹不顾他意愿,乱收徒。
“不过,不可将叶家的凌云诀教给她,教她一些其他的功法即可。”
凌云诀乃叶家独门功法,怎能传给外人。
“我知道。”叶云川道。
此时,楼下说书人大声道:“那叶盟主,在外面看着威风,在家里却很是惧内,是个耙耳朵。”
听到这话,叶应天脸都绿了,“胡说什么!”
“哪里胡说了,爹你不就是个耙耳朵吗,娘她————”
“赶紧给我回去,一天天的,净听一些胡编乱造的东西!”叶应天恼羞成怒,甩袖离去。
叶云川忍俊不禁,他没听叶应天的话,直接躺下,继续听说书人说书。一边听一边嗑瓜子。
晚时,得到燕州那边传来的消息后,魏朝清放下心来。他唤来沈秀。
“我已替你寻好师父,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他已答应收你为徒。”
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沈秀没想到魏朝清竟如此有能耐。前武林盟主之子,那可是侍卫口中所说的,江湖上最厉害的那几人之一。
她可以拜那样厉害的人物为师?也可以像他们那样,变得很强很强?
一想到自己可以变成飞檐走壁,百步穿杨的强人,她激动起来,“谢谢你!夫子,我真不知要如何感谢你,太谢谢你了!”
魏朝清:“不用如何谢我,”他语气停了一停,“你能好好的,就当是在谢我罢。”
第47章
“夫子, 拜师的学费要多少?我是说,束脩,束脩要多少?”沈秀踟蹰。
“不要束脩。”
“不要?”
“我与叶应天交情好, 你不用交束脩。”
沈秀再次给魏朝清行大礼。她知道,拜叶云川那样厉害的高手为师,要交的学费定然不少。她家可能给不起。但有魏朝清的人情在, 她不用交学费。
夫子对她恩重如山。
沈秀要去燕州学武。沈有财几乎毫不犹豫,“那我们一家人就搬去燕州!”
沈秀道:“学武不是一两日便能学成的, 我有可能要学好多好多年。”
“没事,那我们以后就住燕州, 一辈子住那儿也行。”
听到这话, 司马朗挑眉,“伯父,你不是说, 你们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不想背井离乡, 不想离开祖籍地吗?”
“为了秀秀, 背井离乡也没什么, 反正燕州离锦州也不是特别远。”坐马车的话,到燕州大抵要五天的时间。
沈有财倒是极其宠爱沈秀这个女儿。司马朗对此很满意。
司马烨凝眸, 问沈秀, “习武很艰苦,你一个女子,岂能受得了这苦?”
“我能。”
他目色沉凝, 似不愿她去受这苦。
但沈秀坚决要学武。
“秀秀, 你且放心,无论你要学多久, 都没关系,爹支持你!”沈有财做保证。杨氏也赶紧附和。
一家子决定好去燕州,开始着手准备去燕州的事。有魏朝清和司马烨他们给沈家开绿灯,路引相关手续,很快都办理完毕。
司马烨与司马朗本来也要送沈秀去燕州。只是京城那边来信,长央公主病倒,司马烨与司马朗不得已只能赶快回京。
回京前,司马烨对魏朝清道:“夫子,劳烦您好好照顾她,我会很快去燕州。”
司马朗也道:“对!夫子您得好好照看她,她去了燕州,千万不要让燕州的人把她欺负了去!”
魏朝清颔首,“我不会让她受欺负。”
两日后,一行人坐马车,快马加鞭赶往燕州。
快马加鞭,路上几乎没有耽搁,不到四日,一行人便抵达燕州。魏朝清已安排好住处,马车直奔离叶府极近的宅院。
“以后你们便住这里。”站在大宅院前,魏朝清温声道。
“多谢夫子。”
原本魏朝清欲给沈家安排更好的宅院,但沈秀与她爹娘坚持要给钱买宅院。是以,他才安排了价钱合适的,沈家能够承担得起的宅院。
因沈秀要练武,需要的宽敞的地坝,是以,魏朝清选了一个露天院子比较大的宅院,一共三进三出,占地够大,但其他方面不够好,然而这样的大院子,沈家已经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