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Omega不让碰(442)
他的omega生父是因为被老统帅强.暴才精神失常,所以尽管他幼年时期受尽虐待,这笔账他也只是算到了老统帅身上。
现在,老统帅已经死了,他的omega生父在疗养院治病,没过几年也死了。在凯文逊看来,王俊已经嫌弃他没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不能再让王俊知道,他还有一段恐怖和阴暗的童年。
“不喜欢羽绒枕头。”凯文逊最后给出这样的一个理由。
“噢,我今天听说本地有个大型集市,里面什么都有卖的,”王俊说,“等咱们有空了去逛逛,我去买一些荞麦,做个荞麦壳枕头……”
“大型集市?”
“是啊,”王俊说,“我在路边买麦芽糖的时候,看到售货的小商贩们把麦芽糖分成好几种包装,有塑料封好的、有用锡纸包着的,还有放到小铁盒里装着的,我问他们要拿到哪里去卖,他们说去集市上。”
“这个集市在什么地方?”
王俊想了想:“好像叫……库旗。”
来到这的几天,依巴姥爷和当地官员都只给凯文逊看一些歌舞升平的地方,让他看好的一面,真正的民情,他知道的并不多。
想到这里,凯文逊便起身开始穿衣服,对王俊说:“走,带你赶集去。”
“这么晚?”王俊看看时间,“11点多了。”
“这个时间夜市才刚刚开始。”
王俊跟着凯文逊一起,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地溜了出去。
为了不让人看出是A军的人,两人都只穿着卡其色的工装裤,上身是衬衫和针织马甲,可只这样的着装打扮,走在库旗大街上,还是十分惹人注目,凯文逊牵着王俊的手,漫步在热闹的集市中,看过一个又一个店铺,最终,停在一家古着店门前,笑说:“既然是微服私访,咱们就换换装吧。”
“好啊。”王俊走进店里,看着那挂着的一排又一排颜色明丽、图腾特别的刺绣长袍,很是期待。
“我穿哪件啊?”凯文逊对穿衣打扮这类事情毫无兴趣,只管从兜里掏钱,准备付账。
王俊看着衣服,看看凯文逊,再看一看某件衣服,又转头看向凯文逊,最后拿不定主意了,呆呆地望着那些长袍,说道:“你穿哪件都会很好看的。”
“……噢,”凯文逊听到这话不觉莞尔,“那就闭眼挑一件吧。”
第144章
王俊当然不能真的闭着眼睛选衣服,他看了又看,考虑再三,最后给凯文逊选的是一套黑色的长衫,衣服袖口处绣着暗金色的细密龙纹,干净利落的小立领,露出凯文逊白皙修长的脖子,长衫于下摆斜部加以收紧和缝缀,裁剪合体,衬得身高腿长又偏瘦的凯文逊,更显玉树临风和清隽秀气。
“整了个龙袍给我穿上……”凯文逊站在镜子前不动,等着王俊给他系领口的布扣子,嘴里不闲着地吐槽,“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不是太子,”王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把衣服给摆正了,“是王子。”
凯文逊知道王俊最喜欢打扮他和投喂他食物,当初坐在轮椅上每天不得不被王俊摆弄时,他就看出来了,王俊肉乎乎的小手给他擦脸时是非常轻柔和小心的,像是怕弄破了什么艺术品;不顾他的抗议给他披上Omega穿的毛绒外套时也是笑嘻嘻的,简直把他当布娃娃,有种变态般的玩弄,那时凯文逊总想着以后弄死王俊,可后来竟越发老实地木着脸让王俊摆弄,当王俊垂涎他的美色时,他还暗自得意。
“你挑好了吗?”凯文逊问。
“挑好了,”王俊跟着凯文逊去结账,指着一套青色的小马褂和裤子,趴在凯文逊耳边说,“你身上这件很贵,让老板买一赠一,将这套免费送给我。”
“哪有这样的,人家是明码标价。”凯文逊不屑道。
“你不懂,这种店衣服的价格水分很大的,”王俊怼了怼他的后背,“公款不能随便用的。”
“不是公款,”凯文逊手里拿着厚厚一沓兑换后的钱,“这是在新兵营里国家每月发给Alpha的薪水,我走的时候都给取出来了。”
“不是公款,是你自己的钱?”王俊愣愣地看着他,“那更得省着花了!”
凯文逊拗不过他,只好对老板重复王俊的话,说:“我这件衣服很贵,你得买一送一,把这套青色的送我。”
老板哈哈大笑,叽里咕噜地说着王俊听不懂的话,凯文逊同样以那种方言回应他,王俊觉出这个语言跟依巴姥爷说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依巴姥爷说方言时结尾是“哒”,这时凯文逊说的结尾多是“瓜”。
“瓜”来“瓜”去,老板妥协了,真的把那套衣服摘了下来递到了王俊手上,凯文逊首次砍价成功,满脸写着不可思议。
王俊换上肥肥短短的小褂子和裤子,跟在凯文逊身后,看起来像少爷后面的小书童,他是当兵的人,虽然摸起来肉乎乎的但骨肉匀亭、毫无赘肉,高兴时脸蛋就粉扑扑的,上面一层细密的小绒毛都还没蜕干净,是一副憨憨的少年气。
“你这Omega养得好,”老板打量着王俊,用方言对凯文逊说,“能换个大官当一当了。”
“哦?”凯文逊听了这话,眉梢一挑,“我是从外地来的,就是想找个对的门路,升官发财。”
老板没说什么只是笑,唇上的两撇胡子翘了起来。
凯文逊付钱的时候额外抽出了两张大面值的钞票,卷了卷,放到了老板的手里。
老板收了钱,立刻换了张嘴脸,小声对凯文逊道:“过了12点,夜市里面顺着卖煤油灯的那条街,一直往东头走,走到红色帐篷里,努达和鲁达两兄弟都收Ome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