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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王子找回他的小骑士了吗(697)

作者: 一叶知花 阅读记录

见十七一脸“你要不听听自己在说什么”的表情,高文便认真解释道:“有种花叫雨百合,因为会在大雨之后开放,所以又叫风雨兰,它生命力特别顽强,就算长期暴晒,只要有一场雨水,就能再次恢复生机。”

这点就和现在的十七一样,“我认为,你和这种花很像。”

高文这评价让十七更加摸不着头脑,“我算是明白了,你们这些名校出来的高材生都喜欢说些模模糊糊的文艺话,你是,那林也是,还有那个叫巴利安的骑士长也是。”

这三人都是“花”痴。

其实十七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这些烙印的,所以就是故意露出来吓唬高文的,没想到高文居然还同情上他了。

十七觉得,自己果然和这种正直的人相处不来,“怪人。”

但是说归说,这次,两人躺着的距离却不再那么清晰分明了,而是在慢慢接近。

后来,在十七困得又要睡着的时候,高文却又吵醒了他,“请问……我能靠近一点吗?”

高文说这话时,脸虽然因为强装镇定没有泛红,但已经红成番茄色的耳朵还是出卖了他此刻的情绪。他想要好好接受十七,所以,也想着一点点去改变自己。

话音刚落,被吵醒的十七就已经钻到了他的怀里,并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你弄得这么纯情干嘛?我们都是恋人了,睡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吗?总之安静点,我要睡觉了。”

看着怀里跟只柔软小猫的十七,高文一时间呆在了原地,等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也僵硬得不敢再乱动了,因为害怕吵醒十七。

十七很快又睡了过去,看着他安心地缩在自己怀里,胸膛也在有规律地起伏着,高文原本还有些焦躁的心,也神奇的平静下来了。

良久,他拉过被子,轻轻给十七盖好之后,也抱住了这个人,头一次这么安稳的快速入睡。

第339章

这边,在高文和十七进行“第二次约会”的时候,那林那边也有事要做:陪亚瑟选马。

光之子怎么能没有自己的专属坐骑呢?所以他们就来马场选马了。

其实亚瑟对这些所谓的光之子包装都不是很上心,甚至还觉得有点麻烦,在他看来,衣服能穿就行,没必要弄这么多繁琐的东西,其它东西也是一样。

但是那林却相当上心,最初找裁缝做衣服的时候,都是他亲自给亚瑟量的身体尺寸。

于是,原本想拒绝柏林公爵好意的亚瑟,一看到上门来量尺寸的人居然是那林后,就乖乖坐着了。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是总骑士长特意把那林找过来的,事实证明,这招很管用,第一次拒绝的话没有及时说出口,后来也说不出口了。

然后就演变成现在这样。

不过挑选战马亚瑟倒是不讨厌,因为这和那些华丽东西比起来,是真正实用的东西。

和他们一起去的人还有约翰和耶格斯,一个人的意见可能会有失偏颇,人多了就可以从多方面考虑该怎么挑选的问题了。

四人在马场里都看了一圈,但最终决断的时候却意见不一。

约翰认为:肯定要选好看的!

一匹高大漂亮的马光是看着就气势十足了,所有马中,又以没有半点杂色的白马最为珍贵。

而且白马作为一种视觉符号,也象征了神圣和强权,加上白马昂贵,能骑的都不是一般人,只有稳定强大的人才配拥有一匹光洁强健的白马,所以,作为光之子的坐骑再合适不过。

耶格斯认为:选个方便打理的比较合适。

白马不经脏,一场仗打完马身上都是尘土和血液,毛发被血液黏做一团看着多不好。而且白马还需要专门的人员去维护,麻烦什么的暂且不说,养护成本绝对不低。

现在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一切从简、不铺张浪费才是光之子该做的表率。

在这点上,耶格斯和约翰产生了分歧,因为约翰认为:他们选的马也不一定会上战场,就算上了,打完仗之后回营,马身上的血迹和尘土也是非常鼓舞士气和振奋人心的,因为那一身黄沙和血分明是威武的象征!

黑马证明不了光之子经历了怎样的苦战,但白马可以。

而耶格斯却觉得贤明和以身作则才是光之子的根本,一个耀眼的王可能会被短暂记住,但人民真正需要以及会真正记住的,应该是陪同他们一同熬过苦日子的贤王。

那林则认为:实用性优先,性能优于一切。

只要温顺好驯服体格强壮,是黑白条纹还是晚上会发荧光那种都没有问题,不过说来,要是真有这种颜色的马,骑着肯定够惹眼,完全是最佳选择。

那林觉得短毛马很不错,除了马毛硬坐着不太舒服这个缺点以外,就是优秀的战马之选。

而且短毛这点也不算是什么缺点,毕竟也不是直接坐在马身上,还有马鞍呢,另外马毛很硬,也说明防水性能和自洁能力很好,就算一身泥浆也不会出现毛黏成一团的情况。

哪怕不刷马,它本身也不会如耶格斯说的那样磕碜:马的自洁能力其实很强。

亚瑟认为:那林说得对。

于是,再三衡量之后,他们最后选了一匹白色的短毛马,它漂亮好打理,马场老板还附赠五年的免费养护。

听到免费养护,耶格斯就动心了,而看到是一匹高大漂亮的白马,约翰也松了口。

亚瑟也挺满意,然后,就请求那林为它取名,但这可就有些为难那林了,他开始沉思起来。

最终,在光之马、诺诺马、这马真白等名字都被约翰和耶格斯吐槽太难听了之后,小白这个名字还是被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