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春(122)+番外
点汗的T恤后背、三十五度的高温、微雨造成的潮湿和不良心情,鲁莽、褊狭,构成温敬恺对那间糖水铺子所有的记忆。
盛放龙眼冰的是普普通通的花瓷碗,金属小勺碰上去有清脆的叮当响声,江书久的雨伞就安放在桌面之下,每当她因为清甜凉快的鸳鸯奶茶舒服得轻晃两下小腿,雨伞的边角就会微微摆动,伞面上的雨水淋上温敬恺的小腿,他将头低得更下。
江书久带他来吃龙眼冰,这是值得写进日志的好事情。
在很久很久以后,温敬恺因为一块手表独自飞往港城,他也在当地的小铺品尝过一碗同样的。
不过没有办法比较的,不论他已经将人生中第一杯白玉龙眼桂花冰的味道彻底忘掉,心境也是完全不同——大学二年级的他也不会想到自己将会经历一段荒谬的、不值得赞扬的、辛苦的婚姻。
可从客观意义上来讲虚度的今天才是绝佳标本,是坏天气催生出的甜蜜苦涩兼备的回忆。一勺又一勺的舀动蓄积了太多的少年愁,因此哪怕碎冰淌水他也心甘情愿地为混乱芜杂的场景买单。
江书久的眼睛有重量,温敬恺一碗冰吃得满头大汗,
此刻生命力的偾张高涨携带狂喜与忧郁,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体验在同一时刻降临他身,他明明在这时就俯首称臣,往后多年也终究未能幸免。
/金色黄昏和蝴蝶星云/
从温敬恺的个体经验来讲,江书久观世体物的方式应该是极其细致入微的,而他在江书久面前只会更加关注细小的实物,这种暗自观察和自我记录其实并不体面敞亮,但他难以自抑。
回到学校后温敬恺询问江书久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她百分百诚实坦荡,大方告诉他自己要去学院楼办事情。
温敬恺未加思索的回答带着一种圣徒式的义无反顾——“好巧,我也要去。”
进入商院楼之后江书久迈上登往三楼的电梯,温敬恺在她目光的炙烤之下面若平湖地摁了四层,紧接着就欲盖弥彰地解释道:“朱老师办公室是在四层吧?”
“是。”江书久答道。
上楼之后温敬恺在四层中央休息区呆了大半个钟头,休闲书架上乱七八糟的书被他草草翻过两本,他不停看时间,然后掐着分秒下楼经过江书久大概率前往的实验室,意图制造偶遇,这种略显笨拙的办法在第五次才取得成功。
那时已经是下午七点钟,江书久拿着手机拉门的表情传递出一些苦恼,在看到温敬恺还没有离开后她非常诧异,一时忘记自己还要回拨未接来电,“你怎么还在这里?”
他怎么还在这里?温敬恺也想问自己这个问题。
不过他装作比江书久还要出乎意料,抬起眉角的分寸都拿捏得极好——“我已经离开过一次了,这次是来交接最后的材料,你呢?你这边还没有结束吗?”
江书久果然容易受骗,也不知道是怎么被养大的,没什么心眼,对人也没有防备心,就这么对着他大剌剌地交付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差点把老师交给她的论文选题都抖落出来:“没有啊,事情一直做不好,老师让我整理一下资料我都手忙脚乱的。”
延续这个话题的话大概很难收场,温敬恺暗暗鼓起勇气想要同心上人共进晚餐,但他表面也只是为她的忙碌感到理解,表情轻松地耸耸肩问她:“做不下去就先吃饭吧,要一起吃晚餐吗,我舍友说附近有家新开的日料店很不错,”他又多余地补充道,“你中午请我喝了糖水。”
他看江书久长久不回话,一时乱了分寸,非常着急地给自己找台阶下:“不过没必要勉强,下次也行。”
遗憾的是,他一退再退的结果是江书久拒绝了。
她给出的理由很充分,说自己要回宿舍收拾一下然后找朋友,两人约好了一起去吃老字号汤包店并在结束后共同去宠物社区做义工帮忙遛小狗。
温敬恺一副对江书久的否决毫不在意的样子,似乎无法趁势吃饭不是多么值得难过的事情。不过他坚持送江书久回宿舍,此时的态度却像是有点委屈求全:“我没有带伞,还需要你送一送我。”
简直是愚蠢的借口,他说完就觉得失言,脸色几乎挂不住,一旁的江书久也疑惑地问他:“你刚才出去了一次,难道没有发现雨已经停了吗?”
并肩走在学海道上时,温敬恺还是难掩尴尬,他像做错了事一样,拎着半干的雨伞,头低低地看着江书久的帆布鞋。
如果这要是能变成每天例行的日程就好了,一起下课回宿舍园区是值得期待的时光。他们可以沿着方正学校右侧的书山道走回去,路过篮球场和便利店,五十米后左手侧是生科院,富有年代感的陈旧的教学楼上爬满藤蔓,其间夹杂生长着凌霄和络石,都是形状漂亮意象圆满的植物,它们将一整条石子路点缀得像举行婚礼的步道,旁边的江书久更让他很轻易地想到婚礼现场。
黄昏的光从花草间漏出来,空气中都是精致小花甜滋滋的香味,一切如同有神助。
可惜这是限定的,温敬恺不仅觉得有丢丢扫兴,还有些感伤。
真奇怪,人果然不能贪心。
他想到下午在商院四层翻到的书籍,也不知道充斥金融、经济的地方怎么会乱入一本天文学书籍,彩色的内页震撼而精彩,大多是哈勃望远镜获得的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