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歌行(154)+番外
“嗯,是吧。时辰不早了,我们早些去。”沈昱淡淡一笑,随口附和,算着将过子时,走在衙门窄道上的步伐更快几分。
这一路上,庭廊游柱的红漆悉数褪去,原本该布置锦鲤的池水里也只有几条新鲜的鲈鱼,以供伙房宰杀。
他默默打量着周围,默不作声,思索起方才与常富国的寒暄,笑意逐渐隐没于静流之下。
很快,二人到了验尸房。
沈昱见引他们前来的衙役走远,才将隐忍不发的话悉数吐出,“师妹啊,官场之道若是能让你一眼看透好坏,那不成唱戏耍把戏了吗。哪有那么简单啊。有的官吏对咱们冷淡,或因性格,但也可能是因为压根瞧不上咱们啊。人家有高枝可攀,有自己的上级可依,又不知咱们是敌是友,何必示好呢,说多错多,万一打脸了呢。再者,人家心里指不定多嫌弃你我多管闲事呢。我倒觉得这个常富国,刚正有余,智谋不足。他是八年前的探花郎,那时风头无两,一篇《治国论》在朝中激起千层浪,父亲与我都以为他有朝一日会官拜卿相。”
方宁眼底少有的露出惊异之色,疑道:“探花郎?那少说也是翰林院编修抑或是监察御史,或从六品之上的京官。怎地会在偏远马洧城里当县令?”
沈昱略一短叹,似也在惋惜,继续道:“是啊,因为他不会结识权贵。甚至居高自傲,对所有上面恭贺的门客都闭门不见,未等到授礼的那一日,他便以对国师不敬之名,逐到了马洧来,七载时光,都不得晋升。”
“人各有命。”方宁感慨,反倒对沈昱一反常态,让她有些好奇,“你究竟是可惜人才,还是不满常富国此人的木讷性子?”
沈昱回头,瞧着庭廊尽头,远处常富国的屋内,灯火通明,面色无澜,“都是。我恨他一腔热血,才华敏人,却终是因性格固执愚忠,被大浪淘沙。你可知,这十年来,朝廷说招贤纳士,但寒门出身的只有五人,且现如今能在京城有话语权的,一个都没有。而常富国,他本只差一步,若他做了京官,现如今官职应在我之上,那篇《治国论》也不会就此石沉大海。当然,我并不鼓吹受害者有罪,是世道如此,朝中世家大族,几朝首辅都把持着朝政,是他们害的这样的人才被驱逐到马洧来。我只愿终有一日,若你我遭遇不测,大宋还能有人前赴后继,如你我一般,初心不改。我只愿未来的寒门子弟,平民百姓皆能凭自己能力立于大宋朝堂之上,为国效力,实现抱负。”
方宁望着师兄的侧脸,一时无言。她似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第一次认识披着皎皎月光,负手廊下满腔热血的沈昱,也是第一次从他口中认识了大宋的国策不足,与他字句中忧国忧民的大义。
“师兄,我从前觉得你是个绣花枕头,成日摆着笔墨,与那吊儿郎当的纨绔无非多了些善意与智谋,如今看来,是我错看了。”方宁的声色随夜风,吹进沈昱的耳中,像温柔的手抹平沈昱翻涌难平的心绪。
他朝着方宁扯出一个极难看的笑,与那俊朗清隽的面容极为不衬,“不矫情了,验尸吧。”
第98章
拿捏
方宁、沈昱推开验尸房的门,恰一道寒彻月光照下。
昏暗的验尸房里,阵阵死寂,风过留声。
她见徐老爹全身被一张白布盖住全身,只露出发白的手脚,叹惋道:“可惜,再过一月,就要年关了,却那么凄冷的走了。”
“尽快验完,还他老人家一个清静吧。”沈昱揭开白布,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徐老爹左额前的血痕,应是百姓口中与李昶推搡时撞在桌角所致。
目前血迹已经干涸,凝固在徐老爹脸上,一路蜿蜒到了鼻腔。
“按出血量来说,这点血迹不会是致命伤,但是不是伤到了头颅,我得将他脑骨撬开才知道。”沈昱的两只手揉摸着徐老爹的头,一双眼睛仔细观察,对一旁的仵作道:“记录,头顶的脓包,确实有半掌大小。”
方宁主动道:“那我先帮你将他头发剃了。”
沈昱点头,趁着方宁剃发的时间,检查起徐老爹的其他地方,见他口中衔着白沫,鼻腔也有黏液,顺势往下探去,口中道:“他是猝死的。猝然死亡,死者肌肉会有凹陷,且口鼻内有涎沫,面色紫赤。同时,徐老爹眼开睛白,口齿开,牙关紧,间或有口眼歪斜的,手脚拳曲。都可以证明,他是心脏停搏,惊厥而死。”
方宁刚好剃下最后一片发丝,循声问去,“可否知道他是摔头后引发的惊厥,还是独独因惊厥而亡?”
沈昱摇头,拿起解剖头骨抓用的锤子和刀具自徐老爹的头顶心到囱骨轻轻敲打、切割,露出一块鲜红色组织,细细观察道:“头上的伤口应不是致命伤,其组织往外溢出的血块不大,及时就医的话,半月便可痊愈。”
方宁想起自己先前粗粗勘查过饭馆内的情况,道:“徐老娘那时应是不在徐老汉身边,不然及时去找医师,也不会丢了性命。但当时店内,除了徐老汉和李昶之外,也没有别的客人,她若不在接待客人,又在作甚呢?”
沈昱将工具卸下,同仵作重新规整缝合好徐老汉的颅顶,擦擦手道:“我同你去牢里审一审李昶。”
二人一路到了地牢,刚进就被一阵刺鼻的雄黄酒味逼得鼻头泛酸。
方宁心中陡然升起一种不祥之感,觉得很可能是李昶遭遇了不测,脚步更快。
因雄黄酒通常是牢狱中,牢卒审问犯人后,因怕犯人身上的皮肉因铜酸得了破伤风,而进行消毒保命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