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无情道(108)
最出众的要属胡凭。
他修为极高,一柄寒啸以快称绝,但凡经手所救之人,无一不能救出,一时间灼离君名头极盛。
此举奉他们的道、救世人,原本极好。
那日惹下的是极记仇的地下仙。
清溪小镇地下仙——风流好色,从的是下三滥的招式,干的是人间采花贼、拦路山大王的勾当。
原本做他小地方的恶霸,定期上门欺负点百姓,收点祭品钱财,靠他地下仙的小有名声怙恶占尽,一方面欺压镇中百姓,占财占色,一方面又算庇护。
大妖大约看不上这些小地方,小妖又不愿意与地下仙闹掰,要说这地下仙虽不及大妖厉害,却也不可小看,他手下徒孙众多,难缠还记仇,收拾不尽,多数妖不愿意招惹。
就那么小点地方,还惹一身骚,反而划不来。
清溪小镇勉强还算是风平浪静。
地下仙做到这样的程度,只是镇里百姓不知。
清溪小镇不过是个风景好些的穷乡僻壤之地,自给自足,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外界隔绝。
镇内都是些平头小百姓,没人见过这样险恶又异于常人的存在,只当是天降恶神,称他恶事做绝,天下第一恶霸。
又小心供奉,怕其残伤人命。
恶霸自然有所听闻,他觉得自己已然算个好妖,听此委屈的趁夜色捋走对镜梳妆、满怀欣喜待嫁的黄花闺女,捋到他的巢中。
还不止一次。
还有更过分的,地下仙虽然长得不怎么样,眼光却挑——姿容好的姑娘就留在身边,姿容一般的就遣徒孙送回家。
回了家的姑娘丢了清白、失了面子,叫家里蒙羞,寻死觅活,吊死几个,投井几个,侥幸活下来的去了镇上的祠堂,削发穿道袍,做个尼姑。
最厉害的那月里,每日都有几条街几户人家挂白帆和纸灯笼,妇人哭嚎不止。
多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可是打不过。
人都是薄皮肉脆骨头,手掌攥不紧铁锹和镰刀,如何与遁地飞天、身法诡异、又力大无穷的妖斗?
饶是镇中如此,地下仙也不觉得自己有错——毕竟妖界没那么多从一而终、清白如命的规矩。
妖界女子还可会挑男妖了,分明自个儿也就那样,还要求模样、獠牙、利爪样样都得好,就算是挑男人,也不会介意他从前娶没娶过妻、纳没纳过妾。
地下仙觉得自己不太挑,他厌了烦了就送回家了,也不要人间女子的三从四德,还自觉是个好妖。
如此情况下,胡凭胡行二者来了清溪小镇。
小镇来了两个丰神俊逸的修士极引人瞩目,可是镇里闭塞到连妖鬼道与修仙道都不知,更遑论求助异乡人。胡凭胡行最初只觉得妖气肆意,但镇上人听他们问就是——“嘘,莫说莫说。”
讳莫如深。
还是那日夜里,又去抢新娘的地下仙被胡行看了个正着。
夜黑风高,寒风沁凉。
刀光剑影自眼前一晃,哭得嚎啕却手无缚鸡之力、连自家女儿都留不住的老翁老妇错愕的看着才来的青年才俊将自家女儿从地下仙手里抢回来。
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
哭的梨花带雨的姑娘往爹娘怀里缩。
胡凭来时,只见地下仙被揍得抱头鼠窜,领着自己一众手下遁地逃了。
临走前凶狠的眼光泛红,回身狠狠一眼。
——他地下仙还未受过这样的苦!
黄泥土囫囵翻滚,烟尘弥漫。
再眨眼时眼前空无一物。
胡行对妖惯来心狠手辣,打的地下仙几乎去了半条命,那条平时维持人形不会轻易显露的尾巴就耷拉垂着,拖出好长一道血痕。
胡凭看着翻滚的泥浪又一瞬间挪平,地下仙遁地后不忘掩盖踪迹。
胡凭恍惚间觉得遗忘了什么,自顾自强行压下心中的不安——他们一路上都是这样过来的,并无不妥。
遇不平便除了,遇妖鬼就收拾了。
没人回头看。
镇中百姓当他们是恩人。
为了永绝后患,胡凭二人摸去了地下仙的老巢,一路杀杀杀,杀得血积成了湖泊。
在凡人面前呼风唤雨的地下仙在修士眼中,不过如此。
地下仙遁地十分厉害,他们捉不到,就叫他不许再作乱,以他满巢的徒孙手下的尸体警告,叫他滚回他的妖界。
一时之间当然人人称快,而修仙云游之人自然也不会在一个地方久待。
没人思考后果。
没人思考如果地下仙卷土重来会是怎么样的后果。
他们以为他不敢。
只是没过多久,道听途说了一个消息——有个镇子去时,全是被咬的残破不堪的皮囊,骨骼被抽出、血肉摊开,惨不忍睹。
“好像……叫什么……”
道听途说那人磕磕巴巴,想了半晌——
胡凭胡行付账离开茶楼,才抬一步就听见了他堪堪记起的镇名——“清溪小镇啊!”
这话似惊雷炸开。
胡凭身形不稳,回头去看,那人仍在侃侃。
游方的修士寻过去时,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和入目的白骨血肉,镇里一片死寂。
一个活口都没有。
妖气遍布,泥土与血混做一团,人身骨肉分离,皑皑白骨,齿痕斑驳。
人杀人按照律例偿命,妖杀人却难寻公道。
妖鬼横行的世道从来如此,寻不到庇护,就得随时用命做代价。
妖无人性,性格残忍又霸道,心中既不怜悯弱小,也不信公理道义。
他们遇见不合心意的就杀,遇见强于自己的就逃,要么被杀,或者三三两两勾结起来共同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