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贴贴!(2)
是洛云清的错。
对,全是他的错!要不是他……
刀尖落到眼球正上方,瞳孔骤然缩成一个圆点,宋雪尘似被扼住嗓子的公鸡,瞬间熄声。
只见冰块似的手一把掐住他脖子,落到有力跳动的脉搏点来回摩挲两下,修剪不是那么规整的指甲而后一点点嵌入到皮下。
“你说得对。”洛云清远比任何人都要后悔现在这个结果,“如果早知道是他,如果知道……可惜,太晚了。”
裴厌离死了。
死了已经整整五年。
而今天,正好是他和裴厌离认识的十周年。
也该结束了。
面目全非的脸逐渐涨成猪肝色。宋雪尘“嗬嗬”两声,不停蹬腿,“你杀了我,阿珩和大哥是不会,放过你的!”
洛云清:“我知道。”
阿珩,裴珩之,裴厌离亲侄儿,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大哥宋墨衍,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同样也爱护了他这么多年。
全都喜欢宋雪尘。
要是知道宋雪尘被他凌虐成这样,扒皮剔骨估计都难消他们心头之恨,所以……
洛云清从小干活,哪怕瘦成纸片,手上也有的是力气,硬生生掐着他的脖子转向另一边。
巧在这时,天空咔嚓一声,伴随雷鸣,屋内短暂亮了一下,照亮绑在不远处的两人。
一个被倒挂着生生打碎了膝盖,另一个绑在靠背椅上,小腹处还在汨汨流血。
正是宋雪尘的好竹马,和大哥。
“他们肯定不会放过我,所以,我就先下手。”洛云清贴近他耳畔,恶魔般低语:“害死我的弟弟、妹妹,害死院长,和裴厌离。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只折磨你,一个人?”
“疯子,洛云清你这个疯子!!”
是啊,他疯了。
再没有人能拴得住他。
“放心,你们不会死,死了多没意思。我要你们,好好活着。”带着这张千疮百孔的脸、残缺不全的身体,一辈子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
血珠溢到手上,洛云清嫌恶地丢开人。
先仔细擦干净了手,点亮手机屏幕,界面显示“110”,已通话七分钟。
“事情就是这样,位置定位到了吧,我就不说了。”不等接警员出声,洛云清干脆利落挂断电话。
转而,小心珍重地抱起桌上的紫檀木盒,头也不回走进暴雨里。
不远处就是断崖。
洛云清边往崖边走,边在电闪雷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诡异的舒缓、平和,干净又纯粹。
这是他五岁,刚进福利院那年,常因火灾中丧生的父母整宿做噩梦,院长把他抱进怀里哼过的安眠曲。
后来,每逢阴天下雨,裴厌离腿疼得厉害睡不着觉,他边给人按摩,时不时也会哼上两句。
就像现在这样——
枯瘦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轻点木盒。
“裴厌离……我来找你了。”
“等等我。”
警笛声呼啸而至。
洛云清转身,似只断翅白蝶,抱着木盒仰头跌落断崖。
…………
…………
冰冷刺骨的海水灌进肺腑。
时间像被按下了暂停键,临近尾声的进度条,忽然开始倍速倒放。
走马灯似的胶卷画面,一幕幕,倒带收进放映机中,再度摁下播放按钮。
耳边夏蝉嘶鸣,老旧的大风扇悬在头顶,呼哧呼哧卖力运作。
洛云清动了动耳朵,缓缓睁开眼。好奇怪,既没碰上无常,也没见到先走一步的裴厌离,反倒看见了被他毁了命根子的宋墨衍。
他怎么在这儿?
没抗过去,也死了?
不应该啊,他止过血,确保了人能活着才对。
很快,洛云清就发现了不对劲,眼前这个宋墨衍未免过于年轻,顶多二十四五,眼角还没爬上细纹。
一身裁剪得体的定制西装,头发梳成背头状,意气风发,腕口戴一块价值百万的精奢名表,墨绿色表盘,内嵌数颗小而巧的钻石。
他戴过。
18岁那年,得知亲生父母是有钱人后,厚着脸皮要来的。
只戴过一次,转手就给卖了。
然后给福利院每个房间包括大厨房,都装上了空调。
记得收表的二手店老板说,这是全球限量款。
全球限量的手表,目无波澜像初次见面的宋墨衍……他,是在做梦么。
死了,也会做梦?
“我知道,这些年你受了不少委屈。”
没等他弄清状况,宋墨衍嘴巴一开一合,“当年的事,我们调查过了,真的只是一个意外,更和小雪没关系。他现在也很愧疚,总觉得占了你的位置,在家里吃不下睡不着……”
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天边,隔着劣质静音玻璃传来。
曾经在哪儿听到过。
为了验证那个荒诞的猜想,洛云清摸向缠着纱布的右臂用力一掐,眼角顿时疼地洇出生理性泪液。
错不了,他重生了!
回到18岁,高考过后的夏天。
这一年,他在送外卖路上见义勇为,不顾危险从持刀歹徒手里救下宋母,自己被利刃接连划了三刀。
也因此阴差阳错发现,他和年轻时有着燕京第一美人称号的宋母格外相似,顺道就在医院做了DNA鉴定。
结果可想而知。
他才是权贵豪门家的孩子,而那个千娇百宠、被歹徒吓得瘫软在地只会哭的小少爷,是个被错抱的假货。
但再是假货,也养了十八年,感情不是他随便能比的。
从知道结果后,所有人都围在假少爷身边安慰,洛云清就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