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流年少时,原来白月光是我(11)+番外
……
回到公寓里。
林澈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接受了自己心软,并且管闲事管出一个大麻烦的事实。
他决定收留初夏,反正开学之后也会住校,到时候差不多就能甩开她了。
但是——
林澈转过身,看着正在换鞋的初夏,露出一抹贱贱的坏笑,说:“想要长期住在我这里,是有条件的。”
初夏换好鞋,站到他身前。
她其实早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从一开始就猜到,他一定不会让自己白白住在这里的,一定有什么为难人的条件。
但现在,她没有选择的机会,哪怕让她当保姆,她也得硬着头皮答应。
“什么条件?”
林澈搬了一把椅子给她,然后自己坐到电脑桌前,打开电脑文档。
非常有仪式感。
初夏坐在他旁边,静静地看他接下来的骚操作。
她目光转移到他敲键盘的手指上。
林澈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青筋凸显。
难以相信,这么漂亮的一双手,愣是打出来了一整张不平等条约。
初夏看向电脑屏幕。
林澈先是在最上方打出一行字——
【合租注意事项】
“第一条:和林澈合住,必须要保密,不可以和任何人说。”
“第二条:负责家里所有的家务,家里每周都要大扫除。”
“第三条:家里所有事都由林澈一个人说了算,不可以顶撞,林澈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可以提出异议。”
“第四条:不可以打探林澈的任何事情。”
“第五条:要随时帮林澈跑腿,不分时间段。”
“……”
初夏斜了林澈一眼。
而林澈丝毫不理会她嫌弃的眼神,自顾自地敲键盘。
“第六条:活动范围只有一楼,不可以上二楼。”
二楼是林澈的卧室。
嗯。这条还算在合理范围之内。
然而下一条——
“第七条:不可以和林澈套近乎,也不能因为林澈长得帅就抱有任何非分之想。”
“…………”
初夏看得目瞪口呆。
接下来,“约法三章”的画风逐渐偏离。
林澈越写越过分,奇葩规定写了整整20条。
初夏一一看完后,第一反应是……
还不如再死一次。
林澈不知道她的心理活动,还沾沾自喜,把不平等条约打印出来,连纸带笔,一同丢给她,然后命令道:“签字。”
“……”
见她迟迟不肯拿起笔,还恶狠狠地盯着他。
但愣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干嘛?瞪那么大牛眼看着我。”林澈觉得她这气鼓鼓的模样特好玩,于是欠了吧唧地挑眉,然后拿起笔,“你要是不愿意签字,那就只能——”
他话还没说完,初夏便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笔,然后老实巴交地在A4纸上,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忍!
林澈姿态懒散地靠着椅背,一只手随意搭在初夏的椅子沿上。
另一只手拿起A4纸,又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旷世杰作”,看起来对自己的不讲理非常满意。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在外面,我们不熟,懂么?”
“懂了。”
“这上面的内容呢,请你熟读背诵,我会不定期抽查。”
初夏顺从地点头,但心里却暗暗骂了一句:妈的智障。
第9章 “接你回家。”
林澈傍晚要去店里打工。
在那之前,有差不多两个小时的空闲时间。
“喂。”
林澈走到餐厅,对正在打扫卫生的初夏说:“跟我出去一趟。”
初夏:“……”
怎么又出去?
又后悔了?又想把她送走吗?
这个人怎么这么善变啊!
林澈察觉到她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安,猜到了她又被送走。
不免觉得好笑,但也无心和她逗趣,“带你买衣服,难道你想一直穿这破裙子?”
“哦。”
初夏松了一口气,放下抹布,到浴室洗了洗手,然后和他出门。
她不敢对他完全放心,自始至终都紧紧地跟着他。
林澈这次也懒得再和她斗法,反正无论把她丢到哪,她都能找回来,根本甩不开。
这次出门,真的只是带她去买衣服。
那时候的网络还没有那么发达,人们还不太依赖手机,娱乐方式大多都是在户外,又赶上暑假和周末,所以外面非常热闹。
到处可见的美食摊,水果摊,面包店,各种香味扑鼻而来。
那年的夏天还没有热得离谱;
那年的人们,头发还很茂密。
街上的路人,穿搭很大胆,各种风格都有。
林澈带着初夏到市中心的商场。
初夏首先选了几件衣服,到试衣间里换上。
然而,她选的每一件都不符合林澈的审美,甚至毫不留情地吐槽——
“不好看。”
“显你腿短。”
“太土了,换一件。”
“…………”
初夏从满眼放光,到生无可恋,换上最后一件衣服,平静地问:“现在呢?”
林澈随意打量了她一眼,然后给出简短的一个字:“丑。”
初夏性子慢慢被磨光。
她声音极轻,不满地嘟囔了一句,“我穿,又不是你穿。”
谁想到那家伙耳朵比狗鼻子还灵,听到吐槽后,精准回击:“你穿太丑我眼睛会不舒服。”
“……”
最后,林澈给她挑了几件衣服。
他穿衣风格很简单,不喜欢任何花里胡哨的衣服。
所以,他给初夏挑的也都是简单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