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790)+番外

作者: 爱吃草莓的小橙子 阅读记录

所以这个案子已经被大家潜意识里归入了“悬疑事件”。

公安同志安慰江图:“你不要急,也不要伤心。这事肯定会给你一个说法的。”

江图点点头:“我相信国家,相信公安同志,一定会保护好人民群众的。”

这个时候并没有诽谤罪,很多人拿造谣污蔑没办法,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但其实只要你豁出去闹,也是能揭掉对方一层皮的。

一方面是因为这是个法制不健全的时代,个人操作空间很大。

另一方面是因为,世上还是好人多。

70年代,曾经有一位兵团女知青,成为了工作单位“派系斗争”的牺牲品,她的上司是她哥的战友,受她哥委托,对她颇为照顾。另一派的人为了拉这位上司下马,恶意造谣污蔑她和这位上司有不正当关系,甚至还张贴不雅漫画。对这位女同志的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帮助过她,也同样遭到了打击报复。

这位女同志无法忍受,本来想自杀的,但是自杀之前,她发现了一把猎枪。她瞬间就悟了,觉得与其被人污蔑致死,不如努力创死敌人。于是,她开枪射杀了三个人。还在搜寻其他敌人准备将他们一一击毙的时候,被警卫抓获。

很快,她就被判死刑。但是当年的人民日报发文为她说话,当地人民全民请愿,要求法院还她清白。短短五个月,一万五千封请愿信寄往法院。

随后,改判无期。但是人民群众依然没有罢休。他们要求给她减刑。女知青本人也没有放弃上诉,她一直在为自己伸冤。最后,经过几年拉锯,她由无期改判有期徒刑15年。因为表现良好,还减刑了几年。

而逃过了她的猎枪的坏人,也遭到了政治和法律的惩罚。

这位女知青后来也过的不错。

有一个细节需要提一下,当她射杀了三个人,拿着猎枪找到第四个敌人家里的时候,没有发现敌人,只看见了敌人的儿子在床上玩耍。哪怕是这个时候,这位女知青依然保留了理智和良知,她害怕吓到孩子,把猎枪藏了起来,和孩子聊了几句,得知他父亲不在家,就出了门。其实,那个人就藏在床底下。而孩子的说法,也是他父亲教的。出了敌人的家,她就被抓了。

公安同志问徐灿灿:“你说江图拿了你的钱,有证据吗?你的案子我们已经深入调查过,在我们这儿,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的钱是被人拿走的。更没有证据表明这事和江图有关。所以,你去找她,是掌握了什么证据吗?”

徐灿灿:“……”

她哪来的证据?全凭直觉!

徐灿灿不说话,公安同志就继续说:“看来你没有证据,那你就是明知道这事和江图无关的情况下,还故意造谣抹黑她,你知道你这种行为会对江图造成多大的影响吗?她要是因为你的污蔑,被人打上了小偷的罪名,她这辈子可能就完了。你这个心思,不可谓不恶毒。”

徐灿灿:“不是她还能有谁?只有她和我不对付。”

江图:“哟,我还说你监守自盗呢。你自己把钱藏起来的可能性比丢了的可能性大多了。你现在就是想借口没钱把吴春红同志扫地出门呗。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

公安同志也说道:“咱们调查案件不能凭猜测,更不可能随便给人定罪。但是你今天的行为的的确确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徐灿灿:“……”

江图和大爷大妈们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徐灿灿被留下了。因为她不光造谣污蔑,还拒不认错,特别头铁。公安同志觉得应该拘她几天,让她反省一下,什么时候认识到错误了再放人。不然放出去她继续造谣怎么办?

本来公安机关是想小惩大戒的,毕竟今天刚开始造谣污蔑,还没造成什么实际后果。而且,考虑到徐灿灿丢了一大笔钱(假设这是真的),那么她有点疯魔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江图也不依不饶,坚持认为徐灿灿不给她和江宏留活路,是想要逼死两个小可怜,从这个角度讲,徐灿灿属于杀人未遂。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公安机关出了一张拘留单。

江图离开派出所,向大爷大妈们道谢。

“我和我哥能活到这么大,就是因为我们运气好,总是能遇见好心人帮忙。今天的事,谢谢各位大爷大妈,要不是你们给我撑腰,我到了派出所可能就退缩了。”

大爷大妈们摆手:“别这么说。谁见了都不可能不管。你和你哥以后好好努力,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江图使劲点头,表情非常坚定。

告别了大爷大妈们,她拿着拘留单向纺织厂跑去。

徐灿灿被拘留了啊,这肯定是能记入档案的大污点。就不信纺织厂还继续留着她!

题外话:我查了下1950年的婚姻法,发现其中有一条规定:第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岁为止。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

生母和他人结婚,原生子女的抚养,适用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女方再行结婚后,新夫如愿负担女方原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则子女的生父的负担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我大为震撼!

第583章 重组家庭的小女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