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799)+番外
但显然,陈国栋不是个心甘情愿的备胎。于亚男和谁接触的多,他就要收拾谁。下乡期间,被他害的还不止江宏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来自京城的知青,俩人都因为长得好看,被于亚男多看了几眼,多聊了几句,示了几次好,就被陈国栋害了。
但是,因为这家伙下手干脆利落,平时一点表现也没有,直接下杀手,反倒是没有一点惹人怀疑。大家都觉得是这俩人不小心,失足落水的,后来生产队在水库那儿还立了警示牌。
也有机灵点的男知青,觉得于亚男有点邪门,死了的俩人都是她主动去示好的,结果没多久就出事了。
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他们选择远离于亚男保平安。
而就在于亚男在乡下和陈国栋纠纠缠缠的时候,她的母亲在城里不堪受辱,选择了自尽。后来她跟着陈国栋回城,才知道母亲已经没了,没有办法,她只能和陈国栋绑在一起,俩人纠缠了一辈子。
看完世界线的江图被恶心的够呛。和于亚男比起来,徐灿灿都显得不那么面目可憎了。还有那个陈国栋,这是什么品种的神经病啊!
江图决定就在城里解决他们,别让他俩下乡去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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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看到评论里有书友说稿酬的问题,他说那个时候没有稿酬,他是对的。动乱十年,基本上是零稿酬的十年。从66年开始,稿费制度被废除了。
甚至,在那期间,有人请示恢复稿费制度,但是领导批示:“50年不谈稿费。”
所以,关于稿费的问题,大家就当私设看吧。
动乱结束后,稿费制度就恢复了。
在废除稿费制度之前,稿费是非常非常可观的。
1956年,出版社支付给《叶圣陶童话选》3510元的稿酬,按照千字18元的标准,还要加上印数稿酬。那个时候普通职工的月收入才三四十元。很多文化人用稿酬在北京轻轻松松买下了四合院。
1958年7月,文化部颁布了第一个正式统一的稿酬规定,即《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于同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试行。基本稿酬分为六级:著作稿每千字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翻译稿:每千字3元、4元、5元、6元、8元、10元。
该标准试行两个多月后,北京和上海的一部分作者和出版社倡议不计报酬的共产主义式的劳动,建议降低稿酬标准。文化部根据上述建议于10月10日发出通报,将《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降低一半,著作稿的基本稿酬降为3~8元,翻译稿的基本稿酬降为2~5元,最高降幅多达50%。
第589章 重组家庭的小女儿(41)
于亚男的母亲没什么问题。
倒是陈家的问题比较大。
陈国栋的父亲就不是一个好人,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诬告陷害之类的事情没少干,小县城乌烟瘴气,和陈父有很大的关系。小辫子一抓一大把。
江图也不吝啬笔墨,把陈父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条一条的列了出来,还附上了相关证据。这些加起来,够他吃好几粒花生米了。陈国栋年纪不大,做的恶也不少,他虽然是于亚男的舔狗,但丝毫不影响他欺辱别的小姑娘。
天生坏种!
江图把材料都整理好。当天夜里就瞬移了过去。她把整个县委大院及周边,还有县城的几处人口密集处,都贴满了陈父和陈国栋的大字报,陈国栋喜欢这种方式,她当然要满足。
然后,她去了陈家,让陈国栋陷入昏迷之后,打断了他的手和腿,以及第三条腿,绝对修不好的那种。等以后,他爹倒了,他残了,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想了想,她把陈父的腿也打断了。还有陈妈,也不是什么好人,也一并享受断腿套餐,一家人就整整齐齐的在家里安心等着调查,好好接受群众的报复吧。
忙完了陈家的事,江图又去了一趟于家,把这些材料放在了于母的床头,顺便帮她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至于接下来如何做决定,那就是于母自己的事了。江图不会干涉。这世上有的人不配当母亲,但也有的母亲,无条件的爱孩子,哪怕孩子伤害了她,她也愿意含泪原谅。这样的妈妈并不少见。她不知道于母是不是这样的。
她还去了另外一位受害者的家。那也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姑娘,被陈国栋糟蹋之后,自己跳了井,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身上受虐的痕迹尚且没有消失。
但是这个案子最终成了悬案,因为没有证据。
江图在关于陈国栋的大字报里只写了他是如何的嚣张跋扈,仗势欺人,无视法纪,打架斗殴,甚至把人打伤打残,一点儿也没有提到这位受害人。
这个社会对女性并不公平,甚至还充满恶意,受害者有罪论到处都是,总有人会满怀恶意的说“他为什么不找别人就找你”,这样的人,用“道德制高点”掩盖自己内心的丑陋和嫉妒,和施暴者一样令人不齿。
这个小姑娘受到了那样的伤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死后不该再被人品头论足。但是她的家人有权利知道真相。
据江图了解,这姑娘的家人一直没有放弃调查。哪怕被有些人指指点点,说他们家养出了一个不知检点的女孩,他们也毫不在意。他们坚信自家孩子的品行,坚信她是个受害者。这样的家人,值得拥有一个亲手报仇的机会。
江图还把这些材料送到了县委书记家里,以及所属市的市委领导、市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