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异能在古代开餐馆(87)+番外
可再怎么说,这种事情,他和林煜两个人私底下怎么样都行,就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公开处刑!
只是既然林煜不想进山打猎去,沈锦清就让他好好呆在在店里帮忙,有了刘霖他们,林煜无须再到前面接待客人,而且没了他在前面帮忙店里的客人反而还多了起来。
估计是一副天生凶神恶煞的样子有点儿赶客,沈锦清觉得好笑,相貌是天生的并不能成为别人指摘他的理由,可是吧林煜身上的气质又确实有那么点儿血性骇人,估计和他以前是行伍出身有关系,加上平时又是打猎为生,常人确实难以跟他亲近起来。
既然这样沈锦清索性就让他留在厨房帮忙,林煜厨艺不行,炒菜烧菜绝对完蛋,但烤肉炙肉手艺一流,沈锦清就在厨房里另搭了个炉子给他做烤肉。
能留在厨房里,林煜当然高兴,这意味着他能和沈锦清靠得更近、能待在一起的时间也更长,可惜厨房里除了他们,还有淼哥儿和苗哥儿他们两个在。
不过还真别说,林煜虽然一副醉翁之意不在酒沉迷其中的样子,但他最擅长做的炙猪肉,在店里受欢迎的程度却是空前的。
再者火锅馄饨酱香饼这些都卖很久了,除了林煜的烤肉,沈锦清这段时间也打算再做两个新菜,糖醋排骨和八宝糯米饭。
这两个都是南方的口味,这里更偏北边一点,做这两个菜好吃又新鲜,老少皆宜。
糖醋排骨的做法简单些,把买回来的肋排切成半半指长的小块儿,把排骨反复冲洗干净、泡出里面的血水后,控干水分放入锅中,加入姜片和葱片还有黄酒焯水去腥,焯完水撇去浮沫,捞出排骨再用温水洗净排骨上吸附的杂质。
起锅烧油,放入冰糖炒出糖色后,把洗干净的排骨扣入锅中,翻炒均匀,放入葱姜八角,然后依次放入料酒、白糖、糯米醋还有少许的盐再次翻炒均匀,倒入开水,大火炖煮小半时辰,煮的差不多后再次加入少许糯米醋,大火收汁。
沈锦清做排骨的时候,淼哥儿和苗哥儿就在旁边看着,感觉沈锦清做起来有条不紊很是利索,确实不是很难的样子。
这甚至给了苗哥儿莫大的信心,沈锦清转头见他们两个都是一脸期待的样子,于是让他们也复刻一遍。
淼哥儿以前在家中就经常帮他母亲做饭打下手,加上跟着沈锦清的这段时间学到不少东西,此刻很容易就上手了。
不过不同的厨师做出来的味道不同,淼哥儿的排骨和沈锦清做的像了个八成,但味道也很不错。
苗哥儿……苗哥儿在淼哥儿的帮助下也艰难的做了出来,他自个儿先尝了一下,酸甜可口,味道基本是对的,就是肉质偏柴些,吃起来也有点儿发苦。
不过苗哥儿并不气馁,他在这方面本就不是很擅长,对他来说能做出来自己就是很棒,他对自己很满意,而且这还是他这段时间来唯一能一次就把味道做的差不多的菜。
沈锦清看他笑得见牙不见眼要讨赏似的,也鼓励他:“很棒。”
“再熟练两天,这道菜也就可以放心交给你们两个了。”
糯米饭也不难,只是要费些时间。
糯米要提前一天晚上浸泡,第二天煮糯米的时候需要人盯着,边煮边搅拌,等到糯米熟透变成浓稠状就加入白糖、猪油搅拌均匀放在一旁备用,这之后再把红枣、桂圆、莲子以及其它各色干果混合在一起。
再拿出一个一掌宽的碗,给碗内壁均匀刷上一层猪油,先用一把干果平铺进碗底,再一层糯米、一层干果的层层迭加,把整个碗都填充紧实后,在碗里加入适量清水,放到蒸笼里蒸制。
蒸熟后掀开盖子,把碗拿出来,倒扣在瓷盘上,色泽油润、香甜软糯的八宝糯米饭就完成了。
这两样都不难,离了沈锦清也可以,而且食材常见,价格上并不算贵,足够做到量大管饱。
慢慢的等到糖醋排骨和八宝饭风靡整个镇子时已经快到六月份,辣椒已经开过一茬白花,准备冒新果了。
林煜的烤肉也已经是远近闻名,切成薄薄一层的肉片层层迭迭撒上芝麻摆在素白的瓷盘上,从里面端出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人还未走近香气已经扑鼻而来……不少好吃的食客为此都对他改观不少,觉得他虽然面凶然而实在手巧,真正的穷凶极恶之人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耐心认真对待美食,能做出这样好吃的炙肉来他必定是个好人。
想来这就跟现代去喜欢的店里吃饭,竟然发现厨房老板是个凶神恶煞但手艺一流的强壮北方大汉,再去得多了自然发现老板的热情和淳朴良善来。
沈锦清对此喜闻乐见,白花花的银钱流水一般进帐,做出来的菜品风靡上下,店里甚至还有厨房都又扩大了一倍,这很难不让人高兴,他没露出大白牙笑已经算是矜持。
只是乐极生悲,大热的天气,本已经回去采摘成熟花椒的苗哥儿竟然气喘吁吁地跑到店里来,告诉他后山被封了!
第47章
据苗哥儿说,他认得领头的其中一个人,是刘家的新管事。
后山的辣椒快要结果,生菜都已经长成采摘过三次了,刘家的人居然说风马牛不相及的坎河村后山的田地是他们家的,岂有此理、简直可笑。
沈锦清拍案而起,冷着脸丢下句:“走,倒要看看他们又闹的什么幺蛾子。”
三天两头的来找事,简直跟臭虫一样。
本来素心开张后,沈锦清的重心都放在经营餐馆上了,只要把餐馆做好,刘逸云那种拙劣的伎俩根本就不攻自破,但现在闹到头上来了那就不得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