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糙汉老公年轻又力壮(189)
眼看天色暗下来,三人又累又饿,把剩下的货装进袋子里,便坐公交回租房那边才又拎着饭盒去打包饭菜。
三人端着饭盒围坐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算今天的账。
王红兵看着本子上的进货价,再看记录的售价,下巴都要惊呆了。
他以为一件衣服最多也就挣个几毛一块的,撑死也就两三块的。
结果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六块钱一件的毛衣,进货价也就两块五,抛去运输成本最少也有三块钱的利润。
至于鸭毛服和呢大衣,虽然卖得不多,但是利润更高啊,卖一件鸭毛服挣得利润都够卖七八件毛衣的了。
就算吃饭租房的成本也要算进去,但利润依旧是非常可观的。
当然花近一个月工资买一件衣服,也是他没法想象的。
只能说大城市的有钱人还是挺多的。
王红兵顿时觉得国营饭店买的红烧肉也不香了。
“哥,要不过完年我跟你一块去羊城吧。”
真特么叫人眼红嫉妒啊!
傅怀安把记账本一盖,大口大口的扒饭,闻言翻了个白眼:“你不是还要考大学,去京城找媳妇么,跟我去羊城干什么。”
说起考大学,王红兵也是一肚子的气,化悲愤为食量狠狠的往嘴里塞了几口饭:“考个毛,不考了,考不上。”
今年高考的时候他就参加了,呵呵,成绩出来后他就知道是个笑话,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
三人之中傅怀锦吃相最斯文,闻言就问:“那红兵哥不去京城找蓉蓉姐了吗?”
第162章 她不发财谁发财
说起这个王红兵也是脸色一垮,有点蔫蔫的,狠扒了两口饭:“随缘吧。”
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是一片茫然,不知道还要不要和程蓉继续走下去。
自从程蓉去了京城到现在也近一年了,两人的书信从来没有断过,她的言辞以及态度也没有变化。
可是从信中的字里行间,王红兵也看得出彼此之间能说到一起的话题渐渐少了。
她在京城上学,身边的同学朋友都是兴趣相投的,就连发生的事也是关于学校,关于学习的,可自己,写来写去也都是眼前这一亩三分地的龙山大队。
王红兵从前信誓旦旦对彼此的感情很有信心,但真的经历过了才知道,还是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气氛一下就有些低沉起来了,傅怀安瞪了傅怀锦一眼:“你几岁呢,管大人事干啥,吃饭还堵不上你嘴呢。”
傅怀锦吐吐舌头,也不说话了。
这房子是临时租的,里头啥都没有,晚上还要在这过夜,三个人都不舍得花钱去住招待所,就裹着衣服在一堆货里窝了一晚。
傅怀锦是请假出来的,还得回学校上课,她也不能在城里多待,第二天就被傅怀安送上回正县的班车了,他和王红兵却是还要在洵城多待几天的。
不过为免媳妇担心,还是趁空闲的时候给媳妇打了个电报。
沈知意收到电报的时候,刚从陈六那边回学校。
她手里还拎了几件从陈六那拿的鸭毛服,两件黑色男款是给沈父以及傅怀安准备的,枣红色女款的是给沈母的,另外两件粉色的则是留给傅怀锦和自己的。
至于沈知书和周倩,他们今年过年也不离开羊城,就没必要买了。
宿舍里静悄悄的,除了正埋头写着什么的李玉红之外,其他人都不在。
李玉红听见动静,也只是稍微抬头看了一眼,继续写自己的东西,声音一如既往的淡然:“有你的电报,我给放你桌子上了。”
羊城大学的宿舍不大,六人住一间,两边贴墙放了四张上下床,中间的过道就放了一排书桌,每人单独一张,各用各的。
沈知意一眼看过去就看到自己的书桌上放了本书,书下面就放着电报。
她笑着道了声谢,把一大袋衣服先放在书桌下,拿起电报看了看,就收了起来,拿出纸笔就开始给沈父沈母以及傅怀安傅怀锦写信,想着寄衣服的时候,正好把信也给寄了。
两人各忙各的,谁都没再开口,只听得钢笔落在纸上的“沙沙”声。
不知过了多久,李玉红起身走了两步,脚下没注意正好绊到沈知意放在书桌下的一袋衣服上。
随口问了一句:“你买了什么东西。”
就是几件衣服而已,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沈知意头也不抬的道:“买了几件鸭毛服,这衣服轻薄保暖,想着家里那边比较冷,就给家人都买了一件。”
李玉红还是第一次听说鸭毛服,有那么点儿好奇,询问道:“我可以看看吗?”
她家在京城那边,冬天也很冷,要是这鸭毛服好的话,也可以给爸妈买一件。
“可以啊,你随便看吧。”沈知意也很大方,不就是几件衣服,有什么不能看的。
现在的李玉红虽然依旧高冷不怎么和宿舍的人来往,但和沈知意之间的关系也有那么点儿微妙。
就是平时也不怎么来往说话,但关系又比其他人要好那么一点。
得到了沈知意的首肯,李玉红这才从布袋里拿出一件黑色的男款鸭毛服,确实比以往的棉袄都要轻薄,款式也简单大方。
看到还有其他颜色的,也都看了看,款式也做工都不差,至于保暖性她也不好说。
就问道:“知意,这种鸭毛服里头填的是鸭毛吗,保暖效果怎么样,我也想买几件。”
沈知意一听,顿时就放下了手上的笔,认真的给李玉红科普起鸭毛服来。
虽然她觉得鸭毛服没有羽绒服更轻便保暖,但在这个年代也很不错了,当然了,棉衣也是保暖的,只是各有各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