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是大魔王(快穿)(107)
安河村的人都听说过周围有土匪,不过很少有人见到,就算有人不幸遇到了,也不会随便和人说。
毕竟被土匪堵住,吓得屁滚尿流的黑历史谁有那勇气跟别人说?真要是说出去了,那肯定是会变成村里好几年的谈资。
王蔷蔷要去找土匪,给他们带路让他们下山,只是她不知道土匪窝在哪里……
不知道土匪窝,她要到哪里去找土匪?
王蔷蔷正为难着,她忽然想到她在宋氏那里有看到过一张写着匪字的巴掌大一块粗布,她小时候找到那块粗布的时候,还被上面画着弯弯曲曲的线条看得眼冒金星,现在想想,粗布上面的线条,应该就是去土匪窝的路。
宋氏没有在家,她应该是又带着王瑞华出门到村里到处串门去了。
她不在,还方便了王蔷蔷进她的屋子。
王蔷蔷顺着小时候的记忆往放着那块粗布的地方找去,最后在衣柜最底下找到皱皱巴巴的粗布,她把布打开一看,上面画着的线条已经很旧了,但还是能让人看清楚。
“咦?!这条进山的路我知道!没想到从这里走上去,就是土匪窝......”
宋氏进门看到把她屋子翻得七零八落的王蔷蔷,她心里顿时就有了火气,“你这个要死的死丫头!你看看你把我屋子弄成什么样了?我不过是去了门口一趟,你就跑我这里来撒野,我看你是找打!”说着宋氏就把王瑞华放到地上,举起手就想往王蔷蔷的身上打。
王瑞华高兴得拍手掌,“打她,打她!奶快点打她!”
王蔷蔷恨了王瑞华一眼,王瑞华就吓得不敢再叫。
宋氏,“你真是一个坏胚子!瑞华那么小,你还敢去瞪他!我今天不打你是不行了!”宋氏追着王蔷蔷在房间里跑。
宋氏看着老,但要是让她打人,她就跑得飞快,就算王蔷蔷年轻,体力比宋氏好,她也被宋氏追着打了好几下。
最后王蔷蔷找到一个机会就从门口跑出去溜了。
宋氏喘着气,“算你跑得快!哎哟,累死我了!我才跑这么一小会儿就累了,真是比不上我年轻的时候了!”
“要换了我还年轻的时候,她那个小兔崽子跑得再快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不行了不行了,不服老是真的不行啊!”
宋氏来到被王蔷蔷翻过的地方,纳闷,“她是到这里来找什么?”她迅速看向被她用两个大锁给锁着的柜子,“看来她还没有胆子到这来撬锁。”柜子里放着的她存着的银子和一些吃的,凡是被宋氏看上的好东西都被她给锁在柜子里。
宋氏把翻出来的衣服放回去,突然她看到一件破旧的男人穿的衣服,宋氏的手摸了摸这件衣服,脸上的表情变得沉默。
“老头子,你给我的念想就只剩下这件衣服了......”
“我当初说什么来着?我让你不要去给那些官兵带路,官兵他们想剿匪就让他们去剿匪,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瞎掺和这些干什么啊!”
“你看你掺和进去有什么好?你自己的命都丢了......”
宋氏叹气,当初老头子的死讯传来,她眼睛都要哭瞎了,要不是刚好那时候她的肚子里怀了长泽,她说不定就会跟着老头子一起死了。
宋氏把长泽当成是老头子唯一留给她的东西,把他当成她的精神寄托,这也是为什么她疼王长泽胜过王合江王和牛这两个儿子的缘故。
忽然她想到了秦氏,宋氏语气有些高兴,“不过我的命还是比隔壁姜家的那个死老太婆要好,我只是没有了你这个死男人,她是儿子儿媳都没有了,她家里死得人比我多!”
宋氏和秦氏虽然是邻居,但是她们的关系一点都不好,矛盾是从她们分别嫁到自己的男人开始有的,从最初的比丈夫,到后来的比儿子,等到官兵剿匪挑人带路死人了,又开始比谁家死的人多= =+。
宋氏觉得她男人会死,是沾了秦氏那边的晦气,秦氏觉得她的儿子儿媳会死,也是沾了宋氏这边的晦气,反正两边就是分别在嫌弃。
宋氏把这身破衣服折好,要放到最底下的时候,她发现跟这衣服放在一起的那块粗布没有了。
“那块布到哪里去了?”
“那可是老头子死之前唯一藏在身上的东西,难道是被老鼠给啃了?”
宋氏也没有很在意,“算了算了,没有就没有,反正我也看不懂那上面画的是什么。”
这边,王蔷蔷拿到画了路线的粗布,再从家里拿了几个窝窝头她就上山了。
山上的路不好走,到处都是枝丫,有的还带着刺,“嘶——”王蔷蔷的手背被划了一道血痕。
“这些枝丫怎么那么讨厌!烦死了!”
王蔷蔷不耐烦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怀里的窝窝头开始吃,爬山她是爬得又累又饿,她的心情也从最开始想让给姜梨找事的亢奋中变得冷静,她单身一个人来找土匪,她是不是做错了?
镇上茶楼里说书的不都是说土匪是残暴凶狠,杀人不眨眼,劫财劫色的事更是没有少做吗?
她一个年轻姑娘,跑到满是男人的土匪窝里,但凡他们想对她做点什么,她的清白就会没有。
越想越觉得她一股脑的跑山上来找土匪窝的举动太冲动了。
王蔷蔷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
她,她还是先回去吧。
就算是要找土匪去给姜梨添堵,她也不必自己亲自来,她大可以哄骗别人来。
她怎么能把自己置于险地里?
王蔷蔷后怕的站起来,她转身就准备往回走,然后她的身体就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