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在七零,主打不服就干(326)+番外
另一人附和:「李梅,你这不是问的废话么,你没看见珍珍她对象都等一上午了。」
叶珍珍当即羞红了脸,小声反驳道:「你们.....你们别乱说。」
「我们可没乱说,他看你那眼神,还不明显吗?」
「好了,你们别再说了,要不珍珍都不好意思过去了。」
「珍珍不好意思过去没事,对方好意思过来就行!正好,我们帮珍珍把把关,问问他是干嘛的。」
麦鸿材身上穿着麦老三给他买的进口大袄,没穿军装,也没穿病号服。
因为他是从病房偷跑出来的,如果穿病号服,按照医院规定,住院部楼下的大爷根本不会让他出来。
所以,麦鸿材就换了一套衣服。
叶珍珍不想让麦鸿材被大家问来问去,眼见对方已经在往她这边走了,叶珍珍也不再耽搁,直接撇下同事,小跑了过去。
听到身后同事们传来的嬉笑声,叶珍珍的脸颊越发滚烫起来,但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两人十分默契地绕远路去食堂,期间需要经过一条林荫小道。
麦鸿材已经在心里练习了一上午,现在到了关键时刻,无论如何都不能怂。
为了避免时间拖太久出现变故,麦鸿材一避开人群后,就直入主题:
「叶珍珍同志,我想跟你建立一段革命友情,不知你愿不愿意?」
麦鸿材说完这话,就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汗。
要知道,这可是大冬天,快过年了都。
可见麦鸿材心里有多紧张。
叶珍珍心中一喜,果然,臻音说的没错,主动的人先享受爱情!
「我愿意!」叶珍珍几乎脱口而出。
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是不是表现得太积极了。
但有些事情,是没办法控制的。
叶珍珍从疆域军区千里迢迢跑到这边,本就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如今美梦成真,她哪里还忍得住!
就算她能忍住不说话,但满满的爱意也会从眼睛里溢出。
麦鸿材又不傻,他自己感觉得到。
于是,两人就这样正式成为了「革命同志」。
麦鸿材还想趁过年的时候,带叶珍珍回莲花村见见麦老三他们,然后再去叶珍珍的老家拜年。
整套流程走完,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下一步应该就可以结婚了。
而叶珍珍跟麦鸿材同年,也已经22岁了,叶家父母心里也是急得不得了。
况且,麦鸿材的条件也不差。
这个条件不仅仅指家庭经济条件,还有麦鸿材本身的条件。
之前说过,麦家基因不错,无论男女,都长得不差,麦鸿材自然也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大帅哥。
之前他只有178,当兵几年后,现在已经183了,跟163的叶珍珍站在一起,简直男才女貌配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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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转眼到了年二十四,部队前几年都没放假,今年难得提前这么多天放大家回去。
当然了,除了那些值班人员,他们还得老老实实值勤站岗。
麦鸿材也出院了,他带着叶珍珍一起坐麦穗的车回莲花村。
为了感谢三小只的帮忙,叶珍珍还特地买了他们最爱吃的巧克力。
过年期间,沈星辰还是会适当放开「政策」,让孩子们高兴一下。
三小只兴奋得一口一个舅妈叫得亲甜,这回,叶珍珍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然而,麦穗等人不知道的是,有一双眼睛正在暗处盯着他们。
当那人发现麦穗他们回村后,立马进城告诉了他老大刘毅。
而刘毅的上家,就是刚从西北农场逃回来的胡志海!
第281章 灵光一闪
胡志海当年因为勾搭麦向北的媳妇林淑华,以「乱搞男女关系」的罪名,判了三年劳动改造。
如果他老老实实接受判决,三年后又是那个「叱诧风云」的胡二爷。
但胡志海偏偏作死,不自量力与麦穗为敌,从而牵扯出一连串的「陈年旧案」,改判枪毙。
不过,枪毙前还需在西北农场接受三年劳动改造。
这就给了他逃跑的机会。
要说他对林淑华有多少感情,那还真没有。
否则也不会因为林淑华流产,就果断抛弃了对方。
原本,胡志海可以拿着剩下的钱,去东南沿海城市发展。
这几年,国家政策好,凭胡志海的人脉与能力,发个小财什么的,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但胡志海心里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他历经千辛万苦,逃回襄溪县,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找麦穗报仇!
等报完仇,他再离开这里,去别的城市发展。
否则,即使在外面发了财,他这心里也始终不得劲,恐怕到死都放不下!
另外,胡志海现在已经改头换面,叫李志豪,眼睛还瞎了一只,人送外号「独眼龙」。
至于怎么瞎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肯定是逃回来的途中瞎的。
胡志海也不愿将自己的丑事,拿到外面去乱说。
可见胡志海能从西北农场逃回襄溪县,路上也不是那么的一帆风顺,期间想必是吃了不少苦头。
这也是胡志海为什么一定要回来报仇的原因!
他认为,自己之所以落到如今这样的田地,都是拜麦穗所赐。
他一定要将对方千刀万剐,否则难解他心头之恨!
但麦穗一直待在军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胡志海以前跟东南军区打过交道,栽过跟头,所以,他这次学乖了。
只是叫人守在军区附近,密切监视麦穗的一举一动,静待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