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真是好男人(780)
有一个跟钟老头不对付,被他逮到上厕所超时的老太太一脸解气的说道,“那应该是真的了,活该,待会儿回去我得去他家看看戏。”
“这天阴沉沉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了。”
“要是要下雨的话,我得赶紧回家把被子收回来,今天好不容易翻出来洗晒了。”
“行,看这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说着几人把坐着的小凳子拎着朝着家走去。
来了三天,终于成功的靠着厚脸皮和一捧南瓜子打入了队里的八卦核心内部。
别小看这些老太太,队里有啥消息,她们指定是第一批知道的。
就连十里八村的那些八卦也逃不过她们的耳朵。
跟安景之拉开距离后,几个老太太凑在一起小声嘀咕。
“老林家这女婿是咋个意思,天天往咱们老太太这堆里凑?”
“不晓得,像变了个人似的,不过还是那么没出息,天天就爱跟咱们唠嗑这些有的没的,也不晓得上地里多挣点工分。”
“就他那性子,就算咱们队里的人和他接触不多,也摸了个八九成,就是个小白脸。”
“还好老林父女俩能干,要不然养这么一个大男人可真够呛。”
“是呀,也不懂他俩咋选的,怎么就选了这么一个,难不成看上他的脸?不应该呀,我记得当初那安景之来的时候瘦的跟猴似的,饿的眼睛都快凸出来了。”
有一个老太太啧啧嘴,“谁知道还真是越长越精神,养了两年,比咱们队里的姑娘看着还白嫩。”
“一个大男人长得这么白嫩干嘛?”
安景之拎着他的小凳子走在后面隐隐约约能听到几句话。
几个老太太吃人嘴软,对他的批评是越来越和蔼了。
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那话是怎么难听怎么说。
原主是这个年代黑五类已经没什么家人。
有一个巨大的优势,他是重生的。
拥有了往后几十年的记忆,原主觉得自己可以在这个年代混得风生水起,偷偷回到老家,挖出祖辈藏着的金条,打算去黑市卖了换钱,可没想到现实给了他重重的一击。
要不是他跑得快,可能当场就被逮到。
到时候直接被发配到农场改造。
但原主不死心,觉得自己既然重生了,肯定是天命之子。
逃跑后又想再一次去黑市,这回直接被抓到了。
当时原主吓的亡魂大冒,要不是跟他同一批被抓的人突然逃跑,让那群抓他们的人分散了人手,被他抓到机会逃跑,恐怕已经被抓去改造了。
两次之后,原主算是认清了现实。
就算他是重生的,但在这个年代他依然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做不了生意,他又没办法靠双手养活自己,年轻时是锦衣玉食的少爷,怎么愿意吃下地的苦?
然后他就决定还是继续走上一辈子的老路,入赘。
只要等到时机成熟,他就可以天高海阔任鱼跃。
两世都被他选中的倒霉鬼就是林家旺父女。
这是原主千挑万选才选定的,原主成分不好,又没什么本事,想入赘城里人家肯定不愿意,只能挑乡下。
乡下条件艰苦,要是入赘还要吃苦,那跟不入赘有什么区别?所以他千挑万选就选定了林家旺这一家。
林家旺以前是猎户,后来不能打猎后,他也凭借两只山羊跟人学了一手认草药的本事。
经常上山采草药炮制后卖给县里的供销社。
他女儿林明月干活也很有力气,跟男人一样可以拿十公分。
这年头的人都不愿意入赘,而且入赘后男方那边还有亲戚,以后说不准可能会有一些纠缠。
原主无父无母,亲戚都死光了,还是个黑户,林家旺就觉得这样的人最合适,好拿捏。
虽然长得瘦的跟麻杆一样,个头才到他闺女的鼻子,但现在年纪不大,养养就行。
于是原主就和林明月成亲,就这么落户在大队。
为了软饭吃的顺利,原主有前世的经验,知道这父女俩最想要的就是一个孙子。
日夜努力,终于林明月生了一对龙凤胎。
在对方怀孕和坐月子期间嘘寒问暖,又靠着油嘴滑舌,林明月也看他越来越顺眼。
虽然原主成天不干活,让老丈人觉得碍眼,可自家闺女喜欢,林家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就这么靠父女俩养着,原主成功的等到了时机。
因为乡下人都不打结婚证,原主也没有刻意去提醒他们。
时机一到他逮着机会跑到城里去,靠着前世的先知先觉积累了一批资本,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而被他抛下的林明月父子以及他的儿女,成为了队里的笑柄。
林家旺更是怒急攻心,在去城里找原主时遇到劫道,拖了一身伤回来,没过半月就去世了。
想到原主的一生,安景之摇了摇头,软饭不是这么吃的。
第688章 年代里软饭硬吃的入赘男2
被丈夫抛下,亲爹又遭遇意外身亡,但林明月也没有就此倒下。
政策越来越宽松之后,她带着孩子们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甚至队里好多户人家都靠着她生活,队里的闲言碎语也就渐渐消失。
甚至还成为了比原主这个先知先觉的重生者,更厉害的企业家。
由此可见林明月除了被原主忽悠的有些瘸之外,其他地方都是正常的。
这是一个缺少机遇的女人。
打入了老太太群中,今天总算有收获了。
队里要买拖拉机了。
这是安景之从原主记忆中获得的,只不过原主并不关心队里的事情,他也无法得知具体时间,只能来打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