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甜文里的路人甲女配[快穿](102)
“一来二去,我和你母亲就熟悉起来,我知道她在刘家的日子不好过,常常宽慰她,或许是因为我这张脸,她主动提出要认我当干女儿。”
林桃声音很轻,微蓁却听的很认真。
“我当时只知道她有个养在村里的女儿,不知道我们两个这么相似,便高兴地答应了。”
“之后你母亲查出怀孕,我陪她养胎生产,照顾她的起居,把她当成了我真正的亲人。”
“当我得知你的智力恢复时,心里也曾担心过,怕你因此排斥我。但更感到害怕的是在村口见到你那天,你就像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我突然开始怀疑你母亲的动机,她是真的想认我当干女儿吗?还是希望有一个健全的女儿。”
“你能明白这种困惑吗?”
微蓁点点头,她何尝不困惑呢?
“但我有什么好难过的呢,”林桃自嘲一笑,“该难过的人是你才对啊。”
她再亲,也不过是干女儿,而微蓁是林母的亲生女儿,她才是那个应该介意的人。
“我以为你会闹,没想到你那么克制。”林桃声音有些梗塞,“我突然就产生了愧疚。”
“我知道自己没有错,但我觉得自己很卑劣。”林桃缓缓道:“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微蓁心口一堵,没想到会听到这些话。
“去年离开的时候,我就想跟你聊聊,但一直没找到机会。今年我实在忍不住,就跟他们一起回来了。”
“嗯,”微蓁回过神来,望着林桃微红的眼睛,心里有点酸涩,“不是你的错,你不用愧疚。”
“下午你母亲跟我说,你不同意嫁到部队,我以为你是介意我的存在,觉得我把她抢走了。”
“不是,”微蓁看着她道:“是我喜欢种地,更想在村里待着。”
刚刚清醒时她六神无主,只想找林母,让她回来看看自己。
当得知她不回来时,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是去部队上找她吗?刘家不欢迎她。继续在村里待着,她又不能挣钱养活自己。
她想到了种地,这是她唯一感到熟悉活路。
也许最开始她是无从选择,只想抓住能让自己安定的东西,但夏去秋来,看着作物从生长到收获,她渐渐喜欢上了这种脚踏实地,依靠自己双手劳作的日子。
“我不想去部队,是我已经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生活,不是因为你。”
微蓁顿了顿,继续说:“你也抢不走我的母亲,我和她血脉相连,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所以她早就释怀了。
“你跟她关系好,是你自己经营出来的,我还要感谢你在生活上宽慰和照顾她,让她在较为艰难的环境中,依旧能够保持舒适的心情。”
微蓁把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拉住她的手,“谢谢你。”
林桃眼中泪光闪烁,嘴角颤动着,抬手紧紧抱住了微蓁,“我也要谢谢你。”
两人把症结说开,心中也通透了。
“你会怪妈妈吗?”微蓁问。
林桃摇摇头,“她从前活的太压抑了。”
微蓁暗自叹了口气,“你觉得跟她相处愉快,便跟她往来,你觉得不高兴,便按照你自己的想法来。”
她并不觉得林桃要为这件事道歉,反倒是林母做事不妥。
林桃破涕为笑,“你和干妈的性格真是大相径庭。”
微蓁也露出笑容,“我说的是实话。”
“干妈对我很好,我心里很喜欢她。”
微蓁点了下头,没再接话。
书里,林桃除了对林母有感情之外,其中还有不少利益牵扯,她对林母这么好,自然不是无所求,现在说这些虽是真情流露,可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打消微蓁的芥蒂,让微蓁不要排斥她。
林桃的丈夫是刘征手下的连长,是刘征非常看好的后辈,否则也不会特意让人介绍给林桃。
但微蓁不介意的真正原因,是林母在部队需要有人陪她说说话,林桃能为她提供情绪宣泄的出口,就足够了。
两人之后又说了些话,关系拉近了许多。
第二天起床时相视一笑,竟好像双生姐妹一般。
微蓁穿好衣服,林母已经在厨房里做饭。弟弟小宝被刘征抱着,黑溜溜的眼珠子灵活地转来转去。
看到微蓁,他啊啊两声,软绵绵地叫:“姐姐。”
微蓁洗漱完过去,问林母早上吃什么。
“醪糟汤圆。”林母笑道:“我看你杂物间里有很多东西,光是醪糟就有两坛。”
“有一坛是祁昼的,”微蓁道:“我专门给他留的。”
“你不说我都忘了,”林母拍了下脑门,“你赶紧过去叫他来吃饭。”
微蓁捏了捏弟弟的小手,转身朝屋外走去。
祁昼的院子大门紧掩,微蓁敲了敲门,男人穿着新衣服打开门,身姿像掉光叶子的白杨树,格外修长挺拔,“别敲了,门都被你敲烂了。”
微蓁仰头望着他,“跟我过去吃饭。”
祁昼没拒绝,锁好门跟在她身后,“叔叔阿姨不嫌弃我天天蹭吃蹭喝啊?”
“嫌弃什么?”微蓁道:“你吃的是我买的口粮。”
祁昼:“……”
走到客厅,林母已经煮好了早饭,每人碗里两个荷包蛋,再加上汤圆和醪糟,结结实实一碗。
“快过来,”林桃对微蓁招招手,“你坐在我身边吧。”
见她态度热络,祁昼眼中划过一丝探寻。
微蓁自然地坐到林桃身边,两人五官相似,就像双生女一般,只微蓁皮肤黑些,但她的眼睛比林桃要明亮许多,好似天上的星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