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330)
喋喋不休的唠叨,被猪脚炖黄豆的香味打断了,喜笑颜开的陆得胜,果断放弃煮面,决定焖米饭,还得炒点花生米。
这么好的菜,必须来二两小酒。
“去,把你家的茅台拿过来!”
陆得胜不客气地指挥莫秋风,他自己的茅台舍不得喝,喝别人的才不心疼。
“再炒盘腊肉,小野,你腿脚快,去拿酒!”
莫秋风没起身,还让陆得胜加个菜,又指使陆野去拿酒。
“拿两瓶,甭和你莫叔客气!”
陆得胜吼了句。
几分钟后,陆野拿回了两瓶酒,一瓶茅台,一瓶五粮液,都是好酒。
陆得胜乐坏了,迫不及待地开了酒,给自己和莫秋风斟满。
“来,恭喜你也离了!”
“同喜!”
两人碰了下,将酒一饮而尽。
阮七七捧着盘炸花生米出来,正好听到这俩人的祝酒词,嘴角不由抽了下,对袁慧兰的敬意又深了几分。
这女人虽然自私凉薄,可挑男人的眼光是真牛,前前任,前任和现任,都是男人中的佼佼者,即便张志国人品不行,可能力和才华绝对不差,否则他也爬不到如今的高位了。
阮七七放下花生米,又去炒了几个菜,有好酒还有好菜,俩老头喝得很尽兴,不知不觉喝光了一瓶茅台,陆得胜还想再开五粮液,被莫秋风阻止了。
“微熏正好,醉了伤身,吃饭!”
莫秋风喝了不少,脸颊都泛红了,但眼睛依然明亮,说明他神智很清醒。
“你这人就是没意思,不管啥时候都这个死样子,也难怪袁慧兰说你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老莫啊,敌人已经赶跑了,该松一松了!”
陆得胜在莫秋风肩上用力拍了几下,语重心长地劝说。
“习惯了,就像你听到敌人进攻,哪怕睡得再沉,都会跳起来干仗一样,已经深入骨髓,治不好了!”
莫秋风微微笑了笑,语气很平静,但又有着看破世事的悲凉感。
陆得胜愣了许久,长长地叹了口气,但很快就振作精神,大声道:“治不好就治不好吧,西南不太平,迟早会有一战,老子还能再上战场,干死那些狗日的!”
“廉颇老矣,还能饭否?廉颇一饭三遗矢也!”
莫秋风突然掉起了文,说完他自个乐坏了。
陆野和阮七七也捂着嘴乐,只有陆得胜没听明白,但他知道,莫秋风肯定没放好屁。
“啥意思?姓莫的你骂老子呢?”
陆得胜火大地吼。
“没,我夸你像廉颇一样勇猛!”
莫秋风一本正经地解释,陆得胜面有得色,廉颇他是知道的,是古时候很厉害的将军,他谦虚道:“哪里哪里,和他老人家比,我还是差了点。”
“说你蠢得冒烟,你还不服气,连好赖话都听不出来,莫叔说你吃一顿饭要屙三次屎!”
陆野光明正大地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
第262章 祝你婚姻幸福,别再结第四次了
陆得胜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将一大盆猪脚搂到了自己这边,“好你个莫狐狸,这是我儿媳妇做的,不给你吃!”
“七七也是我儿媳妇。”
莫秋风不紧不慢地怼,把猪脚挪了回来。
“袁慧兰都把你甩了,不是了!”
“那叫和平离婚,就算离了,一日为父,终生为父,小野永远都是我儿子!”
“你想得美呢,是老子的儿子!”
“我不仅想得美,吃得也挺美,七七这腊肉炒得真不错,好吃。”
两个年纪加起来超过一百的老头,像小孩子一样打嘴仗,陆得胜吵急了眼,面红耳赤的,莫秋风则永远云淡风轻,一点都不急。
陆得胜拿走猪脚,他就吃腊肉,陆得胜拿走腊肉,他就吃猪脚,像猫戏耗子一样,轻轻松松地拿捏了,结果就是陆得胜吵得嗓子眼冒烟,肉没吃几口,莫秋风猪脚和腊肉都没少吃,确实吃得挺美。
“你蠢得冒烟嘞,再不吃全让莫叔吃完了!”
陆野都没眼看,没大没小地吼,又庆幸自己没遗传老头子的蠢,陆解放和陆援朝那么蠢,就是遗传老头子的。
“不用抢,我吃饱了,都是你的!”
莫秋风放下了筷子,他饭量不大,晚上也只吃七分饱,刚刚不过是逗陆得胜玩儿,怪好玩的。
陆得胜朝他瞪了眼,大口地吃了起来。
“小野,帮我泡杯茶?”
莫秋风很自然地指挥陆野干活,屁股比大象屁股还沉。
阮七七终于明白莫劲松像谁了,这股子爱指派人干活的懒劲儿,肯定是遗传莫秋风的。
其实这俩父子挺像,一样绝顶聪明,一样心眼子贼多,一样冷静理智,还有些凉薄。
【这里的凉薄不是贬义词,是指看破一切后,不再强求任何东西,主要是指亲情和友情,这是作者的个人理解】
陆野去泡了茶,顺便给陆得胜也泡了杯。
“莫叔,你知道莫劲松去边境了不?”阮七七问。
“知道,不破不立,去边境挺好。”
莫秋风语气淡淡的,并不意外。
潭州和江城发生的任何事,都瞒不过他。
老大去边境之前,并没和他道别,他也没问,但他知道老大的心思,在江城前程无望,又不愿回潭州,去边境是最好的选择。
边境冲突不断,对百姓不是好事,可对军人来说,却意味着机会,如果他处在大儿子的位置,他也会选择去边境。
“劲松去边境了?啥时候去的?”
陆得胜十分意外,他刚回来,很多事都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