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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330)

作者: 财神千金 阅读记录

喋喋不休的唠叨,被猪脚炖黄豆的香味打断了,喜笑颜开的陆得胜,果断放弃煮面,决定焖米饭,还得炒点花生米。

这么好的菜,必须来二两小酒。

“去,把你家的茅台拿过来!”

陆得胜不客气地指挥莫秋风,他自己的茅台舍不得喝,喝别人的才不心疼。

“再炒盘腊肉,小野,你腿脚快,去拿酒!”

莫秋风没起身,还让陆得胜加个菜,又指使陆野去拿酒。

“拿两瓶,甭和你莫叔客气!”

陆得胜吼了句。

几分钟后,陆野拿回了两瓶酒,一瓶茅台,一瓶五粮液,都是好酒。

陆得胜乐坏了,迫不及待地开了酒,给自己和莫秋风斟满。

“来,恭喜你也离了!”

“同喜!”

两人碰了下,将酒一饮而尽。

阮七七捧着盘炸花生米出来,正好听到这俩人的祝酒词,嘴角不由抽了下,对袁慧兰的敬意又深了几分。

这女人虽然自私凉薄,可挑男人的眼光是真牛,前前任,前任和现任,都是男人中的佼佼者,即便张志国人品不行,可能力和才华绝对不差,否则他也爬不到如今的高位了。

阮七七放下花生米,又去炒了几个菜,有好酒还有好菜,俩老头喝得很尽兴,不知不觉喝光了一瓶茅台,陆得胜还想再开五粮液,被莫秋风阻止了。

“微熏正好,醉了伤身,吃饭!”

莫秋风喝了不少,脸颊都泛红了,但眼睛依然明亮,说明他神智很清醒。

“你这人就是没意思,不管啥时候都这个死样子,也难怪袁慧兰说你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老莫啊,敌人已经赶跑了,该松一松了!”

陆得胜在莫秋风肩上用力拍了几下,语重心长地劝说。

“习惯了,就像你听到敌人进攻,哪怕睡得再沉,都会跳起来干仗一样,已经深入骨髓,治不好了!”

莫秋风微微笑了笑,语气很平静,但又有着看破世事的悲凉感。

陆得胜愣了许久,长长地叹了口气,但很快就振作精神,大声道:“治不好就治不好吧,西南不太平,迟早会有一战,老子还能再上战场,干死那些狗日的!”

“廉颇老矣,还能饭否?廉颇一饭三遗矢也!”

莫秋风突然掉起了文,说完他自个乐坏了。

陆野和阮七七也捂着嘴乐,只有陆得胜没听明白,但他知道,莫秋风肯定没放好屁。

“啥意思?姓莫的你骂老子呢?”

陆得胜火大地吼。

“没,我夸你像廉颇一样勇猛!”

莫秋风一本正经地解释,陆得胜面有得色,廉颇他是知道的,是古时候很厉害的将军,他谦虚道:“哪里哪里,和他老人家比,我还是差了点。”

“说你蠢得冒烟,你还不服气,连好赖话都听不出来,莫叔说你吃一顿饭要屙三次屎!”

陆野光明正大地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

第262章 祝你婚姻幸福,别再结第四次了

陆得胜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将一大盆猪脚搂到了自己这边,“好你个莫狐狸,这是我儿媳妇做的,不给你吃!”

“七七也是我儿媳妇。”

莫秋风不紧不慢地怼,把猪脚挪了回来。

“袁慧兰都把你甩了,不是了!”

“那叫和平离婚,就算离了,一日为父,终生为父,小野永远都是我儿子!”

“你想得美呢,是老子的儿子!”

“我不仅想得美,吃得也挺美,七七这腊肉炒得真不错,好吃。”

两个年纪加起来超过一百的老头,像小孩子一样打嘴仗,陆得胜吵急了眼,面红耳赤的,莫秋风则永远云淡风轻,一点都不急。

陆得胜拿走猪脚,他就吃腊肉,陆得胜拿走腊肉,他就吃猪脚,像猫戏耗子一样,轻轻松松地拿捏了,结果就是陆得胜吵得嗓子眼冒烟,肉没吃几口,莫秋风猪脚和腊肉都没少吃,确实吃得挺美。

“你蠢得冒烟嘞,再不吃全让莫叔吃完了!”

陆野都没眼看,没大没小地吼,又庆幸自己没遗传老头子的蠢,陆解放和陆援朝那么蠢,就是遗传老头子的。

“不用抢,我吃饱了,都是你的!”

莫秋风放下了筷子,他饭量不大,晚上也只吃七分饱,刚刚不过是逗陆得胜玩儿,怪好玩的。

陆得胜朝他瞪了眼,大口地吃了起来。

“小野,帮我泡杯茶?”

莫秋风很自然地指挥陆野干活,屁股比大象屁股还沉。

阮七七终于明白莫劲松像谁了,这股子爱指派人干活的懒劲儿,肯定是遗传莫秋风的。

其实这俩父子挺像,一样绝顶聪明,一样心眼子贼多,一样冷静理智,还有些凉薄。

【这里的凉薄不是贬义词,是指看破一切后,不再强求任何东西,主要是指亲情和友情,这是作者的个人理解】

陆野去泡了茶,顺便给陆得胜也泡了杯。

“莫叔,你知道莫劲松去边境了不?”阮七七问。

“知道,不破不立,去边境挺好。”

莫秋风语气淡淡的,并不意外。

潭州和江城发生的任何事,都瞒不过他。

老大去边境之前,并没和他道别,他也没问,但他知道老大的心思,在江城前程无望,又不愿回潭州,去边境是最好的选择。

边境冲突不断,对百姓不是好事,可对军人来说,却意味着机会,如果他处在大儿子的位置,他也会选择去边境。

“劲松去边境了?啥时候去的?”

陆得胜十分意外,他刚回来,很多事都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