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大佬成了毒闺蜜粉碎机(174)
“没错,是四两银子,借条给你,我们两清了。”
洛筝如何不知道对方的险恶用心,她看了一下,又把银子放在手里掂了掂。
没一会儿,洛筝就拿着银子带着一对儿女回了家,丝毫没在意心思各异的众人。
第二天丑时,洛筝就背着背篓出发去县里,背篓里是满满的生姜,行至无人之地时背篓里的药材就被她转移到次元空间里了。
平阳镇到宁定县乘车要两个时辰,到了宁定县,洛筝用一个素包子找了一个小乞丐问清县里的药房,这才背着背篓去药房。
县里的收购价比镇子上要高三文钱,从药房里出来洛筝就去采购了。
洛筝回到村子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大家见她这么晚才背着背篓回来,只当她得了银子去镇子上大采购,于是纷纷去跟她打招呼,想探一探她都买了什么东西。
洛筝笑着请大家去家里坐一坐,然后当着大家的面把东西拿了出来。
首先是肉干、龙眼干、莲子、红枣和红豆之物。
“这些是明天要带去给杜夫子的,我特地去县里打听过了,入学拜师要送‘束脩六礼’,明天早上临出门前再摘一把芹菜就够六礼了。”
一个婶子惊呼,“堂平娘,你真的要送堂平去念书?”
念书可不便宜,一年束脩就得一两银子,这还不包括笔墨纸砚以及逢年过节给夫子送礼的花销。
庄户人家想要供一个读书人那真的是全家勒紧裤腰带才能勉强供得上。
他们村只有五个孩子上学,其中两个是村长家的孙子,一个是杜夫子的儿子,还有两个是村里的两户条件比较好的人家,每一家都有七八个壮劳力。
之前听洛筝说要送儿子去读书,他们还以为这是她讨要银子的借口,没想到她是来真格的。
洛筝点头,“那是自然,平哥儿难得有想要做的事儿,我这个当娘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当然要尽量满足他。
我也不求他将来能考取功名光耀门楣,只想着他能读个两三年识几个字不做那睁眼瞎也是好的。”
紧接着,洛筝又从背篓里拿出两本书一支毛笔、一方砚台和一块墨,两本书分别是《百家姓》和《千字文》,跟之前买的《三字经》合一起就是三百千。
众人又是一阵惊呼,“天老爷啊,这么贵的书一买就是两本,我听禾苗娘说那什么《三字经》薄薄一本就得三百文,这本这么厚,怎么照也得四五百文一本吧。”说话之人指着《千字文》咋舌。
另一个人接着道,“竟然还买了死贵死贵的笔墨纸砚,不得了,咱们村又要多一个读书人了。”
乔堂平挺起胸膛,“一共三本书,前段时间娘亲给我买了《三字经》。”
乔堂平的话惹得众人又是一阵阵惊呼,“堂平娘,你也太惯着孩子了,这些书买一本就行了,如果能学得下去,等学到了再买下一本。”
还不知道孩子能不能学得下去呢,搞不好一本没学完就学不下去了,那不是浪费了么。
这三本书怎么说也得一两银子,那些笔墨纸砚看着也不便宜至少也得几百蚊,再加上拜师礼搞不好又是一两银子,再加上一年的束脩又是一两银子。
好家伙,昨天刚要回来的四两银子,转眼间就花了三两,这个花钱的速度比骑马还快啊。
还没吃晚饭,洛筝败家娘们儿的名声就传出去了,昨天因为她要回了四两银子心里不得劲儿的人顿时就觉得平和了。
因为她家孤儿寡母,窥视那四两银子的人也都歇了心思。
想跟她套近乎的又默默远离她,生怕她以后会跟他们借钱,毕竟家里多了个读书人以后就只剩下吃糠咽菜的份了。
第二天,洛筝带着乔堂平,提上六礼去找了杜夫子,杜夫子今年三十有二,是一名秀才,家里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杜夫子原是镇子上的人,后来因为家中父母接连生病花光了积蓄还买了宅子,父母病逝后,他就拖家带口搬到上乔村。
洛筝说明来意后,杜夫子点了点头,收下拜师礼、喝了拜师茶让乔堂平明天来上课。
他对乔堂平并不陌生,这是他搬到乡下几年来遇到唯一一个这么喜欢读书的农家子。
他也默默观察了乔堂平好一阵子,发现他不仅聪明而且非常努力上进,了解到乔堂平家的情况时杜夫子还有些遗憾,对他来偷听课的事儿只当做不知。
没想到这个妇人竟然这般有魄力,前脚刚要回了银子,后脚就送儿子来念书。
没错,洛筝败家娘们儿的名声也传到了杜夫子的耳中,跟其他人不同,杜夫人对洛筝这种做法称赞不已。
听说洛筝将乔堂平送去私塾后,林雪打坏了一只碗,她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明明她才是重获新生的人,为什么她家名声扫地而林新月家却欣欣向荣?
不行,不能这样,绝对不能这样,她是老天爷赐福之人,是应该越过越好的人。
第154章 怂恿再嫁的闺蜜12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乔堂平那个小崽子聪明得很,上辈子乔长松举家搬去县里的第六年那个小崽子就考上了秀才。
当时那乔长松带着全家回来祭祖,村长和村老们无不巴结,当真是风光无限。
那天,她悄悄躲在暗处看着这个热闹的场面艳羡不已。
那天,乔长松看到了狼狈的她,非但不嫌弃还让人给她拿了个白面馒头。
她当时因为忤逆了乔老娘被那个老虔婆罚两天不准吃饭,那个白面馒头平复了她肚子里的灼烧感,那个白面馒头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白面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