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哨(116)+番外
他总能找到她。
再一次,无论多少次。也许是宿命吧。
周身弥漫着血的味道,宁蓁艰难地喘着气,缓缓拽住他上衣的边缘。
“我想……重新开始。”
北城的春天既短又长。一刹那,蝉鸣大作。
夏天来了。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小说是一部电影,到这个情节为止可以滚动制作人员名单了。男女主的感情无法在女主逃离魔爪之前更进一步(叮!剧情锁),所以掉马和反向求婚之类的情节打算放在番外里,还有反派的自白之类。耗时一年多,我终于写完了。太好了,太好了,我的此生没有遗憾了。
【注1】台词源自电影《血观音》
第59章 是流浪猫干的.5
“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说你爱我。”
床边,女人身裹白色浴袍,用毛巾卷起半干的长发。
“少自作多情。”
男人对镜系着领带,唇边流出一抹嗤笑。
“哦哟,不是刚才耍威风的样子啦。”她也懒洋洋地笑,“变脸那么快,当心我生个孩子,分走你一半家产。”
他回过头,眼周抽动几下,眼神像要吃了那女人。
“你也配?陈秘书,别得意忘形。我能看得上你,只是因为你眉眼有几分像宁蓁。”
她反而笑得更欢了,听到天大的笑话似的。
“我看……自作多情的是你吧。”
闹钟响了,提醒商务会议将在三十分钟后举行。莫昭摔开房门,吓得走廊里的酒店服务生一激灵,硬着头皮上前问先生需不需要帮忙。
“不用。”
他若无其事进了电梯,对着轿厢里的镜面继续捻平衣领。陈秘书的讥讽已经成了耳旁风消散了,女人就这样,心眼小,爱争风吃醋,他没时间事事和她计较,反正给点小恩小惠,她自己又贴上来了。
电梯停在一楼。他最后捋了捋额头的发丝,喷上浓重的玫瑰香水。
酒店外,劳斯莱斯幻影已经等候多时,加长的车身宛如棱角分明的黑曜石,折出刺眼的光。
“莫总,这次鸿鹄计划张董肯定站在您这边儿。”
点头哈腰的西装男端着高脚杯给他倒酒。
“我知道。”他说。
西装男讪笑:“我们会拿出诚意全力支持。不过王董就不好说了,毕竟成总那边好事将近。”
“成理赢不了的,”莫昭用冰冷的口吻打断,“鹭山被飞琼纳入怀中只是迟早的事。”
“是是是……”
他有十足的把握。
这些年,他没少收集成理的把柄。听说那人最近和慕容殊闹了矛盾,都自身难保了,还想着抢莫家碗里的粮,简直痴人说梦。这场战争他不可能输,况且,现在宁蓁也回到他手里。大师说她的八字克他,使运势产生波动,但只要有能力压制她的命脉,他的未来将无往不利。
莫昭接过酒杯,右手玩弄着手机,随意滑掉几个女人的聊天记录,然后敲开她的头像。
「今晚一起吃饭吧,蓁蓁」
*
他不是爱她,而是恨她。
宁蓁十六岁时,莫昭正在海外读大学。休学期间,他偶然路过北城二中,隔着操场的栅栏和围网看见一个女孩在树下吹哨。哨子像根短笛,在她唇边拟出清亮的鸟鸣声。啾啾,啾啾。鸟来了,停在树枝上,仿佛受到她的感召。
“那究竟是……?”
“……秘密。”
两个女生离得太远,莫昭透过窸窣的树叶读出她们的唇形。接着,她挽起校服袖口逆风奔跑,跑进幢幢的人影,像要把落日余晖揽入怀中。
他盯着她不停摇晃的高马尾,心中拟出一场游戏。
有意思,我们玩玩欲擒故纵吧。
“老秦,帮我查查那女孩。”
莫昭抬了抬下巴,示意身边的管家。
莫家的生意无孔不入,想拿到一个人的信息很容易。当晚,他就知道了她的名字。宁蓁,自幼失去父亲,目前与母亲一起生活,那手招鸟的哨子是从姥爷那儿学来的把戏。
“十六岁。”
深夜,他的手指摩挲着手机屏幕,对着她的证件照反复放大缩小。
皮肉轻薄的一张脸,不知道哭起来什么样子。
但是十六岁还未成年。他动不了她,否则事情闹大了,海外的学校有权进行遣返。
要不然,毁了她的鸟吧。
宁蓁召唤过五六种鸟,但她最喜欢的那种,好像叫银喉长尾山雀。
猎鸟这事,莫昭瞒着老秦计划了很久。老秦名义上是他的管家,暗地里也负责向父亲汇报他的生活状况。莫家的老幺上面有大哥二姐三哥四姐,而他们又各自属于三个母亲。所以他压抑,他苦闷,他从小爱揪庄园里野兔的耳朵,绑上皮筋,等那双细长的兔耳慢慢坏死,从它们脑袋上掉下来。小动物生命力顽强,一时显不出衰败的颓势。他看着仓皇逃命的兔子想,这不是挺活蹦乱跳吗,没了耳朵,不是也能活吗。
于是他带着网,带着刀,去了宁蓁经常去的公园。
杀死那群银喉长尾山雀时,一股沸腾的热流在全身奔涌。他感到无与伦比的愉悦,比用巧克力毒死二姐的爱犬还要畅快。
从那时起,他爱上了制作鸟类标本。
鸟会飞。这么迷你的小东西,竟然会飞。他都不会,它们凭什么?对了,做成标本吧。活着迟早迎来死亡的一天,但死了,让他亲手挂在墙上,就永生了。
莫昭想,我在帮你们啊。
*
他对宁蓁的恨意缘于她的二十岁。
那年他是独当一面的成年人,三年后的公司掌权者,飞琼集团的名片。有家族托底,有地位,有钱,沾着上流社会的气味,引得声色犬马的诱惑往他身上扑。时间一长,玩乐变得无趣,便想起几年前有个高中生在学校里吹奏鸟哨。叫宁蓁的,是吧。今年她成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