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捏榜一大哥们(53)+番外
因为温酒比较高,市面上衣服款式的雨衣很难遮到脚面,她干脆买的骑车穿那种罩式的雨披,这样拄着拐走在路上,形象实在一言难尽。
“我真佩服你,要是我,宁愿淋雨也不要穿成这样出门。”陈思卉吐槽。
温酒白她一眼:“我这是为了谁?还不是舍命陪君子。”
平时上课路程短,随便谁撑伞带她一起就算了,今天可是要去逛街,而且天气预报说的是小雨转中到大雨,她还是自己穿雨披安全点,也免得到时候都被浇成落汤鸡。
“好好好,你最好了。”陈思卉习惯性去挽温酒胳膊,手摸到的却是雨披,实在无从下手,只好悻悻放下了。
……
三人在商场逛到了中午,陈思卉尤未尽兴,最后是饿肚子的温酒和方冉苒联合抗议,三人这才先去吃饭。
餐厅就在商场顶楼,三人选了个临窗的位置,看着窗外渐大的雨势、吃着饭,感觉还蛮有意境的。
方冉苒想起什么,问温酒:“哎,九,你最近还在抄书吗?”
温酒偶尔画画静不下心,就会停下去抄书,这是高中就形成的习惯了,挺有用的,有时候抄进去了还有解压的功效。
“最近没有想看的书,改去抄诗词了。”温酒道,“抄了几首李清照的词,现在换苏轼了。”
这两位都是著名词人,尤其苏轼,当初语文课本里那首“十年生死两茫茫”,绝对给好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方冉苒此时就激动道:“啊啊啊,他那首十年生死两茫茫我真的太爱了,写得真好,他真的好爱他妻子!”
温酒却表情怪异道:“我本来也觉得他好深情,不然写不出那么好的词,现在嘛……”
陈思卉着急:“咋了咋了,你快说,别卖关子!”
温酒抄苏轼的词第一直选的就是“十年生死两茫茫”,顺便就了解了下相关背景,她还挺爱看这些东西的,结果就发现——
“苏轼那首词是写给第一任发妻王弗的,但王弗红颜薄命,二十七岁就去世了,苏轼还在埋葬她的山头亲手种了三万株松树……”
方冉苒:“啊,这不是挺爱的?”
温酒接着道,“然后王弗刚去世两年,也有说是三年的,苏轼娶了第二任妻子,叫王闰之,而这个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
陈思卉:“啥?姐夫和小姨子的爱情故事?”
温酒点头:“虽然有种说法是,王弗为了自己的孩子,病危之际作出安排,才让当时有名的才子苏轼娶了二十一岁的普通人家女子王闰之,但是据说王闰之自小就崇拜苏轼,所以……”
方冉苒接过话头:“古代女子十五六就嫁人了,王闰之二十一岁还没出嫁不就是等着苏轼呢吗?不然王弗还能从堂妹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安排她以后嫁过来?王弗那得是病危好几年吧。”
温酒表示赞同,然后道:“王闰之比苏轼小十一岁,婚后对苏轼可谓百依百顺、温柔小意的,哪怕后来苏轼被贬官潦倒了,也不嫌弃,陪着一块儿摘野菜、赤脚耕田,还给苏轼纳妾,很难让人不喜欢,最后苏轼就是和王闰之合葬的。”
方冉苒前面就有点绷不住了,此刻闻言,彻底破防:“啥?!他那么爱王弗,那首词写得都能给人感动哭了,最后他跟王闰之合葬了?!!!”
陈思卉:“啥?都落魄到赤脚耕田了,还有心思纳妾呢?”
方冉苒哀嚎,“我宣布,苏轼再也不是我最爱的男人了……”
陈思卉感叹,“贬官都不受影响,真是心大……”
“淡定,淡定。”温酒忍着笑拍了拍方冉苒的手,“不止有王闰之,还有个小妾王朝云也是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
方冉苒:“……啊?还有?”
陈思卉:“呦,还有?”
陈思卉:“怎么又姓王,苏轼好像偏爱姓王的。”
温酒:“王朝云是苏轼最疼爱的小妾,比苏轼小二十六岁,是在十二岁那年被王闰之从歌舞班买下来当侍女的。”
“也有个说法是苏轼给赎出来的,总之,王朝云长大以后就成了苏轼的小妾,也是苏轼给写诗词最多的女人。”
陈思卉:“王闰之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方冉苒:“没准王闰之买下王朝云的目的就是给苏轼纳妾呢。”
温酒:“有可能,但王闰之应该也没想到王朝云会那么受宠。”
“据说,王闰之和王朝云本来都没名字的,只是按娘家排行叫XX娘,比如王闰之原来叫二十七娘,闰之和朝云都是苏轼给起的。”
“后来苏轼想给王朝云起字叫‘子霞’,又考虑到正妻都没有字,妾室怎么能先有,所以也给王闰之起了字叫‘季璋’。”
“苏轼甚至都没给第一任妻子王弗起字。”
陈思卉对苏轼没太大感觉,所以听得还挺起劲,道:“王闰之这是遇到对手了啊!她是挺会的,但王朝云比她还会啊,光看名字都感觉王朝云更得苏轼喜欢。”
温酒:“王朝云是挺会的,总在苏轼情绪不好的时候给他唱曲儿,最常唱的是《蝶恋花》,然后每次都哭,美人垂泪那种感觉的。”
第47章 该死的阿贝!4.16.6
“苏轼问为何垂泪,她就哭着说‘妾实在无法唱出那句天涯何处无芳草’,苏轼就大笑,说我正悲秋,你又开始伤春了。”
讲到这,温酒都忍不住吐槽:“我当时看到这,感觉跟看古言小说似的,这对话也太像话本了……”
陈思卉哈哈大笑,方冉苒悲从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