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沙之境(192)
因为法则的强制力量非常强大,但是绕过法则则可为,这是他耳钉里那个神明遗留意志亲自示范过的事。
虽然只是让沈若拿到了一把没有任何特效,连兵王赫稀都觉得他是不是太吃亏导致会反悔的剑。
但沈若自己并不觉得吃亏。
显然,天狐们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关乎候选者法则的漏洞,当然也可能其中还有天狐玉碎片的原因。
因为在天狐天雪的叙述中,一开始,这位格西尔法只是找千寂之原上的一位天狐族首领进行交涉。
他们交涉的内容无人得知,但是显然天狐族支系首领提供给对方的帮助不能让他满意。
于是,这位候选者做出了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位候选者会这么做的事——他直接单手捏爆了一位近灵阶天狐支系首领的头。
天狐玉碎片会因为持有者的死亡而离开身体,当天狐获得天狐玉或者天狐玉碎片之后,都会得到一段关于尘沙大陆所特有的天狐族的传承。
于是,格西尔法了解到了天狐玉碎片可以让非持有者臣服的效果之后,对天狐族的另一名支系首领进行了追杀。
不久之前,他已经取得了第二块天狐玉碎片,而天狐天雪因为已经没有天狐玉碎片,侥幸躲过一劫。
融合了两片天狐玉碎片之后,格西尔法的实力再上一层楼,而且整合了全部的天狐族支系,这听起来是好事不是吗?
就连天授诗,都在预言着天狐族重新凝聚,并且成为千寂之原上唯一的主人。
但是格西尔法在获得了天狐族的绝对权柄之后,在天狐族推行了一种蛮不讲理的阶级制度。
这种阶级制度的天狐等级不按天狐们原本的能力、势力划分,而只凭格西尔法的喜好。
在听完这位格西尔法目前在天狐族中推行的阶级制度的介绍后,沈若觉得,这倒也不是什么一点章法都没有的东西,就是有点太老套了。
不就是类似母星地球上古老的奴隶制度吗?
一万多年前的事情了,一点都不新鲜了。
第113章
“这次,格西尔法还在让他觉得不高兴的天狐中,挑了十几个作为奴隶,打算在拍卖会上换钱,好有更多的资金……”
天狐天雪继续叙说着最近发生的事,并且流露出悲伤的表情。
就天雪的立场来说,这件事怎么能发生呢?
过去,有其他种族贩卖奴隶,但是从来不会有自己种族贩卖自己种族的存在给其他种族作为奴隶的事情发生。
和天雪的感受不一样,沈若说出了自己认为概率最大的结论:
“这可能是因为这位格西尔法来的地方本来就只有天狐族一个种族,而且他们那里一直都是强权制度,格西尔法在那里就是一个统治者。
所以归根结底,格西尔法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做自己习惯的事,是乡俗随我,而不是入乡随俗。”
一个人天天锦衣玉食,是不会觉得这是什么奢华的事,只会觉得怎么可能有人没有衣服穿。
格西尔法原本所在的宇宙,大概本来就不是什么文明社会,酒池肉林阶级压迫是常态,而作为贵族阶级的格西尔法,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宇宙中只有天狐一个种族,如果进行奴隶买卖,那么当然也就只在天狐中进行。
而尘沙大陆有种族之分,天狐族并不是非常强势的种族,相对来说实力中等,所以面对强势种族时会产生自己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天狐天雪没有接触过尘沙大陆以外的其他文化,而尘沙大陆的历史上也没有出现可供参照的类型,所以才会产生整个天狐族命运都已经处于业火之中的悲观情绪。
“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什么没有对他臣服?”
沈若有点好奇,“还是说天狐玉碎片的压制力,只有在面对面的时候才会产生?”
“天狐玉的臣服效果,是会随着距离还有见面的时长、分开之后经过的时间递减的。”天狐天雪说道,“现在整个天狐族更多是被他的暴君手段给镇住了,当然,见面的话,那种臣服之力轻易也无法抵挡,但是我有一点特殊……”
“是因为你有赫赫血统?”灵赫突然问了一句,这件事关系到天狐族和赫赫族的秘辛,天狐天雪沉默了许久之后,最终点了点头。
不过天狐天雪显然没有要分享千寂之原上近千年前发生的事,能够承认自己的身份,就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我还是觉得你找我们不是很明智。”沈若说,“我们财力真的、绝对不是今天中最强的,而且也不是有能力对抗格西尔法的。”
“但是其他种族中的上位者要么为拍下东西而来,要么不可能有那么多钱,加上我们总算有过交情……”
说到这里,天狐天雪又用她的美目看着沈若和灵赫。
她其实也没有什么阻止对方的好办法,正如沈若在百科全书中看到的那样,天雪之前很少离开千寂之原,和其他种族的存在都没有什么交集。
金钱,沈若相信她是不缺的,但是这个不缺仅仅指她自己生活够用,甚至应该可以过得不错,要说在拍卖会争夺神圣遗物,大概还是差远了。
现在的千寂之原恐怕不是什么好去处,格西尔法真的放过她了?
所以,沈若觉得天狐天雪之所以选中自己和灵赫,除了她所说的“交情”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沈若和灵赫是相对无害的。
这里有实力进入拍卖会场,而且能够拿到贵宾室的宾客里,天雪不用担心真的会对她有什么身体上的威胁的,就只有沈若和灵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