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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深处有为家(267)

万通找到了方大厨留下的好多个菜桶,从装着红烧肉的菜桶里挖了一大碗出来,找了个红烧时....

吴二家的鼓起勇气跟这位锦衣卫千户大人道:“热一下再吃吧?老爷比较喜欢吃冷切肉肠和猪皮冻子。

没冰箱的时代,吴有为想吃猪皮冻子可不得在冬天的时候吃么。

冷切肉肠是因为好吃,在现代都是养殖的猪肉,当然不如这种用粮食养出来的家猪的猪肉好吃了

“嗯.. 炒两个青菜,他也喜欢吃青菜。”万通想了想:“你看着办,置办一桌,我跟你们老爷喝点。

“是,大人!”吴二家的看万通这么好说话,也不紧张了:“那边还有五香卤肉,也给切一盘吧!"

“挑瘦的来。“他记得吴有为喜欢吃瘦肉。

奇怪的吃法,一直无法理解,谁不喜欢吃肥肉呢?他虽然不买菜却知道,市面上肥肉可是比瘦肉高出三分之一的价钱呢。

“是,大人!”吴二家的麻利的去了厨房生火。

万通见她进去张罗饭食了,摸了摸自己腰间放着的小瓷瓶,他已经学的差不多了,今天正好,正月十五,月圆之夜,喝点小酒谈谈心,吃点小菜饱饱肚子.....

不都讲究花前月下么?

他还给吴有为送了好几盆的盆栽腊梅,也算是应景了。

自觉一切准备就绪的万通,脸蛋绯红着进了前院的书房。

小小不在这里,吴有为也无聊了,不过没人打扰的情况下,他开始奋笔疾书,再码一本金大神的名作,存着,等哪天再被人催稿,就交出去顶雷。

等金大神是著作抄完了就抄古大神的,古大神的抄完了还有梁大神的... 在他那个时代,各路大神那是各显神通啊!

封神之作比比皆是,他就是抄个百八十年的也抄不完啊!

正好写完结尾,收笔之后抻了个懒腰,万通就进来了。

灯光下,吴有为面色柔和,身上的夹棉袍子颜色素淡,整个人看起来既温暖又温和。

万通眼神闪了闪,为了表明自己的来意,他还拎着小酒坛子示意吴有为看一眼:“找你喝点酒,聊聊天!"

吴有为也的确是饿了,晚上吃饭早,这个点儿也到了吃宵夜的时候:“正好,我也饿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真的没别的意思,谁不想跟自己的恋人把酒话天涯啊?

这么浪漫的事情,他怎么会拒绝?

可是万通却以为,吴有为也... 是跟自己一样心急呢!

只是不好意思主动而已,读书人都这样,藏着掖着的,让人着急。

于是不久之后,吴二家的带着人送来了一桌席面。

红烧肘子,红烧肉,蒜黄炒鸡蛋,五香卤肉,猪皮冻子,果仁菠菜,冷切肉肠,油炸花生米,清蒸鱼,加上羊肉汤,一共十个菜。

主食没上,只是多摆了两个酒盅。

万通更满意了,直接丢给了吴二家的一对小金锭子:“给你家的孩儿们买糖吃!"

“谢谢大人,大人新春大吉!”吴二家的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更是笑出了一朵儿花。

回去之后,倒也不小气,直接自己留了一个小金锭子,给了帮忙的两个儿媳妇一个:“回去分一分,当私房钱!

两个儿媳也笑了,刚才当着大,人的面,连头都没敢抬,更何况是笑了。

客厅里突然摆了一桌,吴有为还愣了愣:“这么丰盛?”

他本以为最多就是来两个冷盘,凑点儿下酒菜而已。

“正月十五元宵节,怎么可能随便呢?”万通拉着他坐下:“其实我想着,那老虔婆子死的还挺是时候。

“怎么说?”吴有为笑着落了座,听了这话还不太理解。

“她要是在你高中之后再死,你还得守孝三年。”万通道:“耽误了仕途,还不如在你高中之前死掉呢!"

吴有为一想也是:“你说得有道理,只是,我也不希望她去死....

她欠的是原主,而不是他。

于他而言,对方只是个陌生的女人而已。

“你就是心太好了。”万通给他倒了一一杯酒:“尝尝,西域过来的葡萄酒,味道不错。”

“嗯。”吴有为喝了一杯,扁扁嘴:“不如我的,你等会儿!”

吴有为说着就站起来往外走,还拎着自己的大衣服。

万通一看,就跟着他道:“我也跟你去!”

俩人都穿戴大厚衣服出了门,吴有为带着他去了酒窖。

莫灵山庄的酒窖就在葡萄藤架子的东边,靠近花园角门的那里,酒窖很大,里头放满了酒桶,都是吴有为酿造的葡萄酒。

葡萄酒这个东西,一般认为越是陈放的时间长,越是好喝。

其实不然。

葡萄酒只有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时候,才能长期保存,且越陈越好喝。

酒精含量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五,但是超过了百分之二十五,则可以放置十年以下,五年以上。

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酒精含量,就只能放置三到五年,就得喝掉,不然会腐坏。

而吴有为所有的葡萄酒,他都亲自尝过,可以肯定,都是超过三十五的,但是不到四十度。

想当年,他跟大学室友打赌,品酒,他们那会儿都是穷学生,哪儿有什么好酒给他们品尝啊?

就打赌品尝酒精含量。

他那个时候可是有一条好舌头,酒精含量十度左右他都尝出不同,所以他现在辨别酒精含量,全靠自己的舌头!

唉,这就是没有科技的落后时代啊!

吴有为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

万通看的可乐:“想什么呢?"

“科技还是落后啊!”吴有为道:“格物致知,格物致知!”

换成古代的话,他也就知道这四个字,科技在这个时代还不是什么人都能明白的词汇。

黑漆漆的酒窖,吴有为点燃了灯烛,万通一步当先,走在吴有为前面,为他点亮酒窖的墙壁,上的所有烛火。

吴有为嘴角微翘,心情大好。

这就是有男盆友的好处啊!

终于能理解那些恋爱中的人们,为什么都黏糊糊了。

这种甜蜜的感觉!

爽!

不过没爽多久,就到了地方。

酒窖最里面的三排木头架子上,放着九十个五斤装的酒坛子,都是封口的那种。

这是吴有为刚到莫灵山庄的时候就酿造了的葡萄酒,最高度数的他都留着呢,度数不够储存的他当年都送人了。

挑挑拣拣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三年前就窖藏在这里的葡萄酒,他自己抱不动,但是这不有力工呢么!

“搬两坛回去!”吴有为指挥万千户:“其他的不要动。

万通一手一个,拎着就走,一点吃力都没有。

虽然说五斤葡萄酒没什么重量,可那酒坛子不同,那是粗瓷的大酒坛子,而且吴有为当时为了密封,那是用了蜂蜡严格封存好的,重量几乎跟里头的酒液一样了好么。吴有为在后面跟着他,一边走一边熄灭了一路的灯火。

一直到除了窖门,看到院子里点着的灯笼,万通才皱眉道:“在里头你怎么不说话?"

“我... 我没想说话啊!”吴有为挠了挠头,在那头气氛.... 可能不适合说话?

反正俩人都没开口。

拎着两坛子酒回到了前院,饭桌上的菜竟然换了新的上来,还在滋滋冒油冒热乎气儿。

“看样子是有人给热过菜了。”万通放下了酒坛子,一手就给掀开了。

酒坛子有红绸缎隔着灰尘等物,一揭开蜜蜡,掀开红绸缎,一股浓郁的葡萄酒香就散发了出来。

比起万通带来的什么番邦进贡的葡萄酒,这种浓郁的葡萄酒香,才颇有“葡萄美酒“的意境。

“好香!”万通顿时一吸鼻子,酒香里还带着一股清冽,这是因为刚从酒窖里拿出来,酒窖里干燥,低温,一路上还拎在手里,这酒的味道太好了。

“好酒吧?”吴有为道:“今天咱们也喝一杯葡萄美酒,可惜,没有夜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