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已死(2)
连雨年之前来过几次,和今天一样都是在黄昏,办完事过夜就走,来去皆是冷冷清清。
今日却一反常态,明明已经入夜,街边的商铺和民居却都门窗大开,甚至有人在路旁摆摊,卖小吃小物件,还有专为孩子做的一声响炮竹。
老人拄着拐杖游玩,孩子们提着灯笼在人群中乱窜,镇口还有人在摆放烟花,只等天色完全暗下,就点燃引线。
连雨年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鲜少往人多的地方去,一路行来光顾着拿袖子捂脸了,也没多想不夜镇怎么就变得跟它的名字一样热闹。
直到穿出人潮,撞上前来接自己的委托人,他才得以把袖子拉下,呼一口气。
委托人是个梳着包包头的少女,尚未及笄,已经出落得秀美可爱。
她扯了扯连雨年的袖口,笑道:“你怎么还是像躲鬼一样?长得好看又不是过错,有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展露的?”
“我展露过啊。”连雨年放下衣袖,见附近有人看过来,又连忙挡回去,“第一次展露差点被抓去做面首,第二次则是被男人堵门唱越人歌——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膈应了我三个月。”
少女好笑:“那你出门应该戴面具啊。”
“戴了。”连雨年摊手,“半路掉了。”
少女好奇欲问,一看天色暗了,赶忙又收住话头,拉着他匆匆往自家走。
“咻——砰!”
烟花在两人头顶绽放,照亮连雨年幽深的眼眸,他掀起鸦青色的浓密睫毛,任由少女捏着自己另一边衣角,问:“今儿是什么日子?镇上怎么这么大阵仗?”
“你不知道?哦,我忘了你深居简出,没活儿几乎不出门。”少女撇撇嘴,下一秒换了种兴奋语气道:“陛下收回南疆啦!就是十天前的事,今天邸报才送达丹桂乡!大家心里高兴,自费买了些烟花来放,又难得开了夜市,当是庆贺!此种盛事,从前少有,今后也很难有了!”
“收回……南疆?”
连雨年怔住,昏暗的灯火折映他眼底的愕然,如水波横斜,良久才变为淡淡笑意。
他呢喃道:“少时戏言,他居然都做到了……”
南疆位于盛朝最南端,湿热的气候与得天独厚的水土孕育了天下最丰沃的良田,却因为与南夭国接壤,一直以来纷争不断,至先帝在位时期,更是因屡次战败而赔出了一多半去,此事被盛朝上下视为耻辱。
新帝登基不过三年,刚及弱冠,竟就完成了夺回失地,收复疆土的大业,着实令人惊艳。
倘再提起他此前三年所行的税务减免、大兴水利、改革官制等等激进却缜密的治国方针,夸一句雄才伟略也不为过。
在如今的民间,这位年轻的天子早已有了圣君之名,深受爱戴。酒馆茶楼的说书先生们比起话本轶事,更爱讲他那些或真或假的奇闻,就连村头婶娘们嗑瓜子聊闲天,苦恼儿女婚嫁问题时,也都会带着夸赞他两句。
至于登基之初,陛下遭遇刺杀是因得位不正之类的流言,早就无人提起了。
“你说什么?”少女推开门,在“吱呀”声中询问。
连雨年微微一笑,摇摇头,径自走进门扉。
迎面而来是一口水井,青砖砌边。
井边坐着半截身影,红裙红绣鞋,月光将影子拉得斜长,越发衬得那双翘起摇晃的脚尖诡怖可怕。
连雨年步伐一顿,目光上移。
那道身影被拦腰截断,上身不知去向,仅有一双腿屈坐在此,裙摆褶皱间露出的脚腕青白干瘪,骨瘦如柴。
……
昨夜下过雨,城外的官道坑坑洼洼。马蹄踏过泥坑,浑浊的泥水一圈圈漾开,在悄然生发的秋意中归于平静。
东城门有一家开了七年的茶馆,来往的行人旅客都爱在此落脚,喝杯茶,听听帝京近日发生的新鲜事儿。
茶馆里,说书先生绘声绘色的讲述飘出只言片语,落到那策马奔过的人耳中,只让他抬了抬细长的眉。
他衣袂飞扬,厚重的披风下露出一片衣角,赤红镶金,纹如鱼鳞。
那是天子近侍衣着的形制。
距帝京千里之遥的群山里,有一片浩荡大泽,数十个村庄小镇坐落于此,在漫山遍野的丹桂林间生活,足有十五万人之巨,俨然不输于包括帝京在内的盛朝十八重城任意一座。
此地名为丹桂乡,每至入秋,群山皆染金黄,云蒸霞蔚,犹如天上之景。
丹桂乡最南端是一座荒村,早在十年之前,半个村子就已经被水泽泥沼淹没,湿气重,极不适合居住生活,因此大多数村人早已搬离,只有一户人家还执意留守,说是故土难离。
十年来,那户本就人丁不旺的人家逐渐衰败,从五年前开始,附近的村镇就再没见过他们家人外出走动,采购物资。一直到三年前的六月底,才有一个从未见过的男人从中走出,与外人接触。
这一接触,便触出响亮名声,在极短时间内响彻整个丹桂乡。
也上达天听,引来了那位的注视。
内藏软甲,外配长剑的内侍在村口镇石处下马,眼前是一条蜿蜒曲折的黄土路,路旁草深树静,屋舍荒残,三面都被水泽连接铺盖,只剩这条路可通。
大盛路平马快,千里之遥,日夜不停地跑,最快十日便可自帝京抵达丹桂乡。
内侍拴好沿路换的第十二匹马,捂了捂胸口某处,谨慎地执剑走上那条小路。穿过弃置良久的茅舍草屋,进入稀疏青翠的浅阔竹林,一张眼,一座竹木搭架的深敞大院便尽入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