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少闲时(209)+番外
从前他还在部族的时候,通常是举族而动,大家一个族群在山里面找野猪群,看见野猪群就一拥而上,一次往往能杀死十几头野猪。
然后大家就可以开开心心的抬着野猪回家,全村开始篝火晚会。
等到春天的时候大家就不怎么上山捕猎了,因为这个时候山里面的母猪已经生崽了,带崽的母猪最是凶悍暴躁,连公猪都要退避三分。
而为了防止过度捕猎,导致山里头的山猪绝种,大家也会默契的不在三四月份上山狩猎,或者抓住了这些带崽的母兽也会放走。
就像他如今抓到的这只怀孕的母猪一样。
唉,不过没办法,如今它们一家都要搬去阳城了,怎么说也得给女儿带些东西。
而女儿又爱吃猪肉,特意叮嘱了他,那他就更要抓了。
虽然老爷子十分怀念以前冬日之时上山捕猎的时候,但是现在不行了,他生的这群儿子和他的兄弟姐妹们一点也不一样。
要不是遗传了他这一副好体格,那都个个是孬种,个比个的差劲,当猎户的老三得了他一点真传,但是根本就不能跟他比。
就算从了军,那点狩猎本事就只是在军中称霸,自从他们几个体现出狩猎的本事之后,要不是杀够人才能免去赋税,那都快在军中都要混成伙夫了。
他年轻的时候一个人进山,就连着山里头的棕熊都能追得满山跑。
而这几个儿子要是单独面对一头棕熊,那只能被熊撵着满山跑。
这居然是他儿子!
他都生了什么废物东西!
他可是部落里最为凶猛的勇士,怎么能生下了这样一群光长个子不长胆子的东西呢?
会被人笑话的!
想到这,李老爷子不禁长叹一声,跟他最像的其实不是这几个儿子,而是他的女儿李春花。
他女儿可优秀了,不但长得漂亮,十里八村都没她那么漂亮的姑娘,还小小年纪就爱跟他上山。
五六岁还冒着鼻涕泡,就能单手拧断毒蛇脖子。
等到十多岁的时候跟他上山,能徒手摔死山里头的野狼。
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能撞翻几欲逃窜的野猪了,和他简直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重要的是女儿还没有几个儿子个子大,可比这几个强多了,可惜不听话,嫁了秦家村的竹竿,这些年都瘦了许多。
这也没办法,谁让他生得高大,女儿也不愿意嫁给那些矮子。
唉,要不是女儿终究要嫁人,然后被他媳妇困在家里学织布。
他女儿或没他力气那么大,但也肯定是个一等一的勇士。
第214章 渡河而无梁
大汉的猎户极其的多,因为这是一个野兽比人多的时代。
一片山林如果有人一段时间没去,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野兽,于是每个村都有不少的猎人。
这些猎户通常是会活得比寻常人要滋润的,毕竟上天狩猎能得到不少的肉食,自己也得上肉。
而且经常会遇到那种各式要求的士族,比如要求要山里头的狐狸皮,熊皮,老虎皮,狼皮做成各种各样的皮袄。
如果狩猎得的皮色好,还能卖出一个极高的价钱。
李老爷子就曾听说,长安城附近有个猎户,竟然在山上猎虎时在窝里头发现了一只白色的幼虎,献给了当今殿下之后便得了大大的赏赐。
甚至都在长安城有了一处宅邸,如今再也不用成日狩猎,上山捕猎只当玩乐罢了,可以说是一辈子都衣食无忧了。
不过猎户虽然过得比寻常人要好,可这却是一个极吃天赋的职业,除了需要有特别好的体格,还要会追踪猎物,布置陷阱,规避兽群,防止自己在山里面迷路。
甚至要会辨识些许草药,以防自己被莫名其妙的毒物毒死,所以这猎户多是家里世代相传。
而猛然从岭南来到长安的李老爷子不一样,那些猎人所需要的经验对李老爷子来说都是生活尝试。
长安的野外,那算什么东西呀?
以前他在岭南,随便踢一脚,就能从灌木丛里面窜出来比大腿还要粗好几米长的巨蟒,水里面有鱼牙齿锐利甚爱伤人。
可是这种巨蟒放在长安,他见都没有见过。
找一条大点的蛇都找不到,在他眼里那些蛇虽然有毒性,但又没有南越国的毒蛇丰富多彩,个比个的见血封喉一触即死。
连鼍都才那么点大,都快笑死他了,他在这里生活真的是太快乐了。
如果说在岭南的山林生活,难度为困难模式,那和长安的这些山林比起来,那就真的太简单了。
他在这里生活得不知道有多舒坦,要不也养不起那么多的儿子长大成人。
他自小在岭南的山林里面长大的,在那里连待在家里的孩子,都能面不改色眼疾手快的把窜进屋子里的毒蛇拧死。
所以他才觉得除了女儿,所有儿子都让他很是失望。
一个人想在岭南生活是十分艰难的,岭南物产丰富不愁吃喝,可猛兽众多,毒物亦有蛊物之称。
而且人活着还需要盐,还需要许多物资。
于是族中的婴孩夭折率也极高,故此能活下来的皆非弱者。
这也是刘彻一直想要将岭南的问题解决,可是却有些无从下手的原因。
军队无法适应岭南的环境,而岭南的人虽然不算多,但是单兵作战能力又极强。
而且岭南的山林之中又不适合骑兵前行,这就导致在大汉眼中,打匈奴都比打南越国简单点,反正这两个地方都挺鸡肋的,那就打哪个不省心的。
而且岭南许多地方都处于尚未开化的程度,并没有向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