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作千金(161)
风俊茂长吁短叹了几声之后,继续道:“现在我和他娘都年轻,可以照顾他。可我们老了以后怎么办呢,即使能给他留下点家业,他守不住,也早晚会被人骗了。”
所以风俊茂想来想去,想要稳妥,就是给儿子找一个媳妇,再生一个儿子,这样有了妻子和孩子,就可以在他们夫妻百年之后照顾他。
步长北道:“以你家的条件,就算你儿子略有不足,找个儿媳妇也不难吧。”
事实就是如此艰难,就算风俊茂的儿子是个傻子,只要有钱,甚至不需要太多的钱,找一个愿意嫁给他的,正常的姑娘,那都太容易了。
当然姑娘愿意不愿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笔钱可以打动姑娘的父母。
风俊茂是一定出的起这笔钱的。
“自然是可以,但这样的话,对方就是冲着钱来的,若是我们老了,她对文柏不好可怎么办?我们夫妻俩也不能从地下爬起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当然也可怜了那个姑娘。
风俊茂最后总结:“所以我和他娘合计了一下,与其等他成年了再给他找媳妇,倒不如先找一个,当作女儿一样养在身边,陪他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日后自然感情更好。”
养一个小女孩罢了,要不了多少钱,还能帮忙干活儿。吃又能吃几口,凑在一起,说不定比过几年找一个大姑娘付的彩礼还少些。
这事情不好说。
风俊茂可怜,他儿子可怜,被买来的小女孩也可怜。而且这个小女孩的可怜之处在于,如果她是被父母卖掉的,即便没有被风俊茂买来,依然会被卖给别人,说不定更可怜。
细细的比较起来,跟一个年岁相当的傻子过一辈子,总比嫁给一个家里妻妾一堆的老头好。
傻子未必都坏,就算坏,等熬死了公公婆婆,风幼菱还有出头之日。若是嫁给妻妾成群的老头,那未必能活到成年。
当然,如果风幼菱不是被父母卖掉,而是被拐卖来的,偷来的骗来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第137章 不认识
步长北听风俊茂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说完自己的伤心事,非常人道主义的表示了同情和理解,然后说出正事。
步长北道:“风俊茂,风幼菱是你养女,五年前收养的,今年十岁,是这样吧?”
“是。”
步长北说:“可有手续?”
本朝规定,人口虽然可以买卖,但也不可以随意买卖。而且有年龄要求。风幼菱来到风家的年龄,就不合适。
人口贩卖有着悠久的历史,被贩卖者,最早是罪犯,战俘,欠债的平民和奴隶,他们失去了人生自由,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
后来,虽然买卖人口屡禁不止,但是分的很细,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朝廷支持,就像是青楼赌场一样可以光明正大,有些不支持,若是抓到,可是杀人重罪。
这合法的里面,有一种是自己卖自己,最常见的,比如话本子里常有的,卖身葬父,以身相许。
另一种,是对你有所有权的人,比如父母卖儿女,甚至有一段时间,朝廷鼓励有条件的人家收买穷民子女,也算是一种减轻负担,增加人口吧。
但这些都是要通过官府,走正规程序的,且需要被卖人同意。
并且,有一个硬性要求,被贩卖者必须在十岁以上。
是的,封建社会的政策,也是有人性的。
青云国亦是如此,律法明确规定:“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诱法。”并且:“知祖父母,父母卖子孙及卖子孙之妾,各加卖者一等。”
也就是说,十岁以下的孩子,就算他们知道或者自愿,也要按拐卖算,因为他们太小,尚且没有分辨的能力,不能对自己的人生做主。
若卖他们的人是家里的亲戚,罪加一等。这有违道德伦常。
且买的人若知道自己买来的人不合法,被抓住之后,也要一同定罪。古人也知道,打击买方市场也是打击人口贩卖的一个重要手段。
只是很可惜,有法律,就有漏洞。
比如收养,就是一个漏洞。
之前费芳洲跟着疯癫和尚去修行,也是一种漏洞。
都是变相的买卖,只是自己的女儿,民不告,官不究,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有有有。”风俊茂道:“有的,幼菱这孩子原不是京城人,爹娘都是永修县的,家乡遭了灾,来京城混生活。除了她,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实在是养不活了,便想找人收养,幼菱是家中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妹妹和弟弟,十分可怜。”
崔笑算了算。
上有姐姐,下有妹妹,还有弟弟,再加上她。
那就是一家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这个年代重男轻女是恨不得写进律法里的规定,不管是大户人家,还是普通老百姓,对生儿子更是一种执念。
女儿随便养养,能踩着小板凳就能做饭洗衣服,长大了嫁人收一笔彩礼,然后拿来养儿子。
但是也有些一个一个生女儿,真的养不起的人家,确实会送人。
送人,人家也不是拿来当心肝宝贝的,而是当做廉价劳动力的,给一口饭吃,干一家子的活儿。等长大了,还能给自家找不到媳妇的儿子当老婆。
对,说的就是风幼菱这样可怜的孩子。她稍微好一点的地方可能是,当铺有钱,儿子又傻略有点心虚,不会对她压榨的太厉害。
风俊茂进屋取了契约书过来,上面有收养的手续,两边说明情况,签字画押。还有两个邻居作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