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花修仙记(564)+番外
族长听说两个人从下面上来了,于是便召唤两人去大殿商议,族长海蓝看到南灵的修为,如今已经达到了化神后期接近大圆满,当下是非常欣慰的,南灵年纪轻轻,虽然身上的血脉之力不纯,可已经能修炼到这个地步,这个天赋已经超越了族里大部分人了。暗灵根在紫魅兽一族中就非常稀有,它的优势不言而喻,只不过对外人来说,可能觉得暗灵根和异魔的关系比较大,非常排斥,可是对于他们一族来说,身上有暗灵根,那是别提多么骄傲的事情了。
只是南宁身上的灵根也非常不同,双重灵根,如果真有大机缘的话,这样的灵根只会如虎添翼,既能吸收灵气,也能吸收魔气,这样的她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安心修炼,不会受到环境制约。
“我想交给你们两个人一个特殊的任务!”族长海蓝语重心长地说道。
“族长您尽管说就好。”南灵说道。她身为紫魅兽一族的一份子,也应该为族里办一些事情,她来到这里,大家对她的帮助不少,她想族长想交给他们的应该是异魔余天的事情吧。
“这位姓荆的小道友,你怎么想的呢?”族长看向荆子翟。
“我也没意见,我来到这里也得到了不少机缘,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我还是愿意帮忙的。”荆子翟低声说道。
族长海蓝面上带了些笑容,“那就好,想必你们也猜到了,余天已经在这里躲藏了多年,而裂缝下面我也已经用佛珠暂时镇压住了,可是我们不能把屏障的事情全部压在余天身上,他必须要除掉,不然的话后患无穷。只是他现在躲藏的地方十分隐秘,但是我敢肯定,他一定还在紫魅兽一族的境内,说不定已经伪装成了我们的族人,甚至更糟糕的情况。他万一要是下黑手的话,我们一族恐怕都要遭殃。所以我想让你们两个暗中调查他的踪迹,你们两个的实力我是相信的,而且自保能力也很强,这件事交给别人我可能不放心,但是交给你们两个人,我觉得还是有把握的。你们要是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
南灵道,“紫魅兽一族的地界那么大,余天他的藏身范围很广呀,如果我们找过去,他随时可以变换地方,没有什么比较快捷的,或者说可以查找他的大体方位的东西?”
海蓝笑了笑说道,“有,我从上古玉简里看到有一种灵植叫做寻魔草,这种灵草非常难得,必须得五万年以上的才能有精确查找的作用,这种灵草十分喜好魔气,生长在魔气充足的地方,好巧不巧,那裂缝下面就有。几千年前我们族中倒是得了一株,一直存放在宝库里,我今天也给拿了出来,就交给你们两个人了。找到余天之后只管灭杀。”
族长海蓝将寻魔草,放在一个玉盒里交给南灵,“你们两个要是有任何的困难及时联系我,我一定会尽快赶到!”
“知道了,族长。”南灵说道。
从族长这里出来之后,南灵和荆子翟两人去看凌修明了,这家伙上次受了重伤,现在已经恢复过来了,而且和大长老的感情好像也恢复了一些,不管怎么说,南灵都觉得凌修明起码都是天衍宗的老祖,对他的尊重还是有的,这次就是顺便来看看他,而且凌修明的目的不就是找到大长老,然后死皮赖脸的缠着她嘛。目的已经达到了,也是时候分道扬镳了。
南灵和荆子翟回去之后,在洞府里商议了一番,余天既然已经受了重伤,总要修养的,而最合适的地方就是,魔气多一点,而且对于紫魅兽一族来说危险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整个紫魅兽一族还有不少。后山的秘境区很多地方都是这种情况。
“我们还是先用寻魔草找吧。”荆子翟低声道,“目前可以确定那个大魔头余天活动范围应该是在后山秘境里。”
“嗯,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南灵说道。两人才刚从秘境裂缝里出来,现在要再回去,不管怎样,就算是翻遍了后山秘境,也要将余天给找出来。
寻魔草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指引着他们往其中一个方向走,后山秘境现在散布出来的魔气已经比之前少很多了,大部分原因是佛珠,灭杀了从屏障里出来的异魔和魔气,剩下的余天受了重创,如今也已经消散了很多魔气。
避免打草惊蛇,两人身上都贴着隐身符还有敛息符,将存在感降至最低,寻魔草似乎对一个方向非常的着迷,叶子往那个方向延伸,似乎是想让他们带着它去,好能够吸收更多的魔气。
“前方,我们之前好像没去过。”南灵神识传音道。
“嗯,前方是一处岩浆地带,这里的魔气最为浓郁,说起来紫魅兽一族的族人也很少来这里,因为他们的耐火能力不行,这里的水温都是沸腾的,而且这里地火似乎不一般,就算是有火灵根在也难熬。”荆子翟感受到周围的环境低声传音说道。
“也就是说,这里可能有低阶的异火存在,只不过很少有人过来。”南灵说道,这种环境下是非常恶劣的,没有灵物会选择生存在这里,因为随时都会有被烧焦烧没的状况出现,不过现在他们两个身上都有异火存在,这点温度对他们来说倒不算什么。
“一会要是真的找到了余天,我们两个该怎么对付他?他似乎会某种秘法逃脱,这次我们遇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南灵蹙着眉头问向身边的荆子翟。
“没有别的办法的话,那我就把他带入我的随身秘境里,那里是我的地盘,他逃不掉,我们两个可以在秘境里将他给抹杀。他的那种秘术应该只是在短距离同一个空间里才可以施展,不可以跨空间,所以一旦找到机会,我就会把他带入随身秘境。”荆子翟低声说道,这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