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瓷娘子(36)+番外
妇人带着孩子连忙叩谢,站起身随着那伙计进了一家生意十分兴旺的酒楼之中,围观之人瞧着没有热闹可看,便也重新汇入人流。
街口重新归于安静,喧嚣重归夜市,每个行人的脸上都或多或少写着笑意。
只是这些人中,不包括叶青釉,以及叶守钱。
叶青釉早在听到那群人言语的时候,脑中的警铃便轰然大作,浑身血液倒流,此时更是一口气憋在心头难以言语。
不过她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从同样僵硬的叶守钱身上挣扎下,很快找到了那位明显知道一些东西,并且为妇人热心出谋划策的男人。
男人随意闲散的在路边闲逛,叶青釉不知如何打招呼,只得张口喊了一句‘阿叔’。
那面白无须,眼眶深陷,鬓边簪花的中年汉子转过头来,又看了看周围,确定边上没有人后又指了指自己,问道:
“小娘子在叫我?”
叶青釉点了点头,双手交叠,躬身问道:
“刚刚听您在那边说柳府,可是有什么门道吗?”
“实不相瞒,最近有人要买下我去柳府做丫鬟......”
中年汉子脸上原本还温和的笑容顿收:
“小娘子别去。”
“柳府是大户人家,大老爷还在汴京城中当大官,年年有数不清的人牙子将调教好的下人送到柳府供其挑选,哪里需要在外采买.......”
“你怕是遇见为柳二老爷‘买妾’的下人了。”
“那位和柳大老爷一母同胞的柳二老爷最爱你这年纪上下的小娘子,有遇见容貌姣好,性情乖巧有趣的,甚至愿意出上百两银子......”
“啧啧,要知道,而今买个懂事的丫鬟,也不过才三十两上下,有特别好,精明能干的,才加些银子......”
“......这柳老爷为了一赏‘豆蔻’,可真是大手笔,呵呵。”
第30章 糟心事,一件接着一件
“小娘子既知道来问,不是刚刚听到丫头卖身的价钱,发现不对劲了吧?”
“那出来替柳二老爷相看的下人,给了你多少银子?”
一语道破天机的长衫男子追问一句,不等回答,却又摇了摇头:
“不管多少银子,小娘子别去........”
“小娘子?小娘子?”
长衫男人的连声呼唤中,叶青釉悠悠回神:
“多谢官人,我记下了。”
长衫男子摆了摆手,云淡风轻的负手身后,慢慢踱步而远。
叶青釉眼一声不吭的站在原地看着对方离开,直到半片衣角也不见,这才转过身。
只一眼,她便看到了不知在他身后站了多久的叶守钱。
叶守钱面容惨白,浑身上下都在打着摆子,两人相顾无言,徒余一地沉默。
此情此景,多说显然已然无意。
毕竟任谁也想不到,八十两卖女的伊始,竟然是柳二老爷欲花钱买妾。
多么荒诞,而又能让听者‘恍然大悟’的缘由。
叶青釉这么个黄毛丫头,说句实话,手脚还没到长开的时候,不算伶俐,也没有多聪慧,如何能在北地纷争不断,南下逃灾卖身为奴者众多,卖身价普遍在几两到小几十两不等的情况下,得到对方开口的‘八十两天价’呢?
这事儿,从开始,便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那可是八十两。
哪怕是在商业极度繁华的宋朝,八十两现银钱,估计也得熬干普通人家一家子好几年的心血钱。
叶家这种一家四个工匠,自家还有个专门的炉窑,产出稳定,技艺傍身的人家自然是好上一些,可也不是能将八十两银子当做一句‘我今日喝了八十口水’一样简单的存在。
这价格太高了。
几乎明晃晃的在诉说着不对劲。
没有人是傻子,用远超于正常的物价买一个‘下人’。
也不该有人坚信天上掉大饼的事情存在。
下人,小妾,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虽然两者都需要签订卖身契,可前者签订的是活契,后者签订的是死契。
死契指的是终身,卖身为奴,地位低,形同牲口,任由主子奸淫虐打不犯法,没准还要在酒宴上‘服侍’宾客,除却少部分有心计手段的妾室,大部分的小妾哪怕有傍身的孩子,地位仍然不会有太大改变,自己的孩子一辈子恐怕也只称当家主母娘亲......
而活契,则完全不同。
在活契下,只要丫鬟想离开,有钱赎身就可以离开。
丫鬟每月还能有几日的休假,不服侍主子的时候,也能出府回家,有一定的自由度。
在这种情况下,主子不能随意强迫丫鬟与自己发生关系。
如果丫鬟不愿意和主子睡觉,主子强迫的话,丫鬟可以告强奸。
如果主子打死或者虐待导致丫鬟自杀,丫鬟家人上告成功,主子则有罪。
是的,没错,有罪。
这并非胡言。
早在当朝太祖彻底废除工商之户,户籍上‘贱民’二字之时,底层人民的地位便迎来了一次全新的提高。
虽然还有户籍之分,可律法已经有完整的规定,写明下人若理由充分,便可状告主家。
先不说,主家权势是否滔天,状告能否成功,官吏是否污浊的事儿,能如此规定,起码可证明,底层人的地位确实是今时不同往日。
做不做是一回事,上位者的态度如此,又是另外一回事。
叶青釉上辈子二十多年的浅薄阅历中,还记得一本名为《庆元条法事类》的宋代律法之中,还写明了喜好幼女的行为,若有发现‘虽和同强’。
此句的意思是“虽然是‘和奸’(受害方‘同意’)但等同于弓虽女干”。